⑴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賣掉。
還有貸款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應做好相應的前期工作。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房產所有者必須先行償還銀行貸款,從而順利取消抵押,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具體來講,就是買房雙方需要先行達成產權變更的協議;再前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的貸款以後,買方便能夠從銀行順利取得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後,雙方按照既定的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交易中,賣房人出售房屋產權一定要干凈,以免後續給買賣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侵害雙方及第三方的權益。具備銀行貸款的房屋,是無法進行二手住宅買賣交易的。所以,賣房人完成解抵押程序,才能順利出售二手住宅,這是交易環節的關鍵一步。
⑵ 按揭二手房交易流程過戶及注意事項
簽合同-首付-在過戶-提交相關資料銀行貸款 二手房交易有稅費問題。可以和房東協商稅的問題。
⑶ 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買賣流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買賣流程要根據貸款是自己償還還是客戶的首付款償還而有所區別。如果是賣方自己可以償還,可以在房子過戶前還清然後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如果是買方償還,就是買方願意替你解抵押,付給中介擔保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⑷ 按揭買二手房 怎麼交易 賣方有什麼風險嗎
買賣二手房,賣方的唯一風險就是過戶後買方不付尾款,不過正常操作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交易流程如下:
1、簽訂合同。
2、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全款付沒有這一步)。
3、審核通過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全款購房的話辦理過戶的時候買方把尾款付清,然後辦理單方取件)。
4、辦理過戶後取產權證交給銀行(全款房買賣到這里就結束了)。
5、銀行放款。
(4)貸款中二手房買賣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⑸ 有貸款的二手房怎麼買賣
不建議,就是你替他還貸,手續麻煩,馬上要國五條了, 其次房子有5年嗎,時間長的話會趕上20%稅,你就損失大了
⑹ 購買按揭中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按揭中的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手房裝修注意事項:
二手房畢竟是老房子,有很多地方已經出現老化的現象,所以裝修二手房也還是應該找專業的人員對房屋的裝修進行一個細致的規劃,對整個房屋裝修進行一個布局,裝修設計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好還是找專業的設計師來完成裝修設計。
還應該對整理的牆面,天花板等要進行仔細勘察,看看有沒有明顯的裂紋,有沒有脫落的現象,如果有的話,要先對基礎層進行修補,選用修補的塗料最好使用環保內牆膩子,不僅環保無毒,粘著性、滲透性都是很好的,這樣就能夠為後期的裝修提供便利。
二手房裝修最為重要的除了牆面的裝修外,其次就是門窗最為重要了,與其他地方相比,門窗出現的情況是最多的,如門窗變形、起皮等等狀況的發生,這樣的化必須全部換成新的。
如果情況好一點的,可以在門窗的表面貼上一層裝飾面板再次使用,防盜門窗、鋼制門窗主體開裂、銹蝕,表面漆膜剝落的話,就要按照相應的辦法改造,實在不能夠使用了就換新的。
在二手房裝修時,頂面、牆面的改造重點應該放在裝飾的材料上面,很多牆面都是塗料,時間過久的房子會出現粉化、生霉、開裂等等現象,在裝修的時候應該注重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後期的裝修就會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