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協議離婚,仍在貸款中的房屋產權證怎樣去掉一方的名字
1、銀行不會同意你去掉一方的名字。除非將所有貸款還清。
2、建議(曾經實踐過的總結):不要協議離婚,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判決或者調解,在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明確寫明房屋的歸屬。司法判定的效力高於產權證書的效力。
⑵ 離婚後怎麼把婚姻中買的寫兩人名字的房產證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房貸
離婚時,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如果想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把貸款全部還完。
也就是說,在房屋有貸款的情況下,即使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子歸一方所有的,也不能依據離婚協議去房管局要求辦理房屋的更名手續。因為這涉及到抵押權人的利益,在未還清貸款前,銀行不會同意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的。
解決辦法就是將房屋貸款一次性清償完畢或者在按月將貸款還完之後,要求另一方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房屋沒有貸款了,另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一方可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⑶ 離婚,夫妻房產證上怎麼去名字,有房貸
不能去名,在貸款沒有還清情況下,是不允許產權變動的。
有貸款情況下,夫妻財產分割只能兩種辦法:拋售與協議公證。
⑷ 離婚了房產證有對方的名字怎麼去掉
離婚了房產證有對方的名字可以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即可。
離婚後房產證有對方的名字去掉方法如下:
(一)夫妻離婚以後,如果想對配偶的名字從房產證上去掉,有貸款的房子必須徵求貸款抵押銀行的意見,只有銀行出具書面同意書以後,才能辦理去掉名字的手續。
(二)但是如果已經還貸完畢,那麼盡快督促銀行審核,出具完畢證明,然後去注銷銀行抵押貸款。一方憑借離婚協議書,離婚證,夫妻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可以辦理去掉名字的手續。
(三)如果對方不同意,你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判決以後,申請強制執行,然後單方面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去名手續。
不動產登記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登記程序
登記程序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⑸ 房貸沒有還清離婚後房產證去名字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⑹ 離婚後房產證上去掉配偶名字 有貸款 農行
不能去掉。
夫妻房產證去掉一個人名字有房貸,分兩種方法:
1.還完貸款再辦理,這個比較簡單:
2.這個很麻煩:
需要銀行出具同意變更抵押人的證明到房管局辦理變更。
具體的程序是:由夫妻雙方申請,提交:(1)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2)結婚證明復印件(校驗原件);(3)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4)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收回);(5)申請報告;(6)夫妻雙方房產約定書(一方婚前取得房產約定為雙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後取得房產約定為其中一方所有的須提交該件,如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的,須提交委託書及經公證的約定書)。
⑺ 離婚在房產證上去掉名字需要先還清貸款么
需要,有貸款的房屋由於抵押給銀行,所以未還清貸款的民情況下,是不能變更產權人名字的。離婚後可出具離婚證、證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⑻ 房子有貸款離婚房產證去名字可行嗎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房屋由於抵押給銀行,所以未還清貸款的民情況下,是不能變更產權人名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⑼ 和老公離婚了房產證是我們兩個的名字 老公想一個人拿房產證去貸款 能貸到嗎
這個不能貸哦。
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住房貸款中不管是幾個人借款,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都要作為借款人,覆行相應的債務。
銀行貸款的發放,一般只會在主借款人(持還款卡的人)的信用記錄里顯示貸款或貸款不良信息,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
除此之外,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