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丈夫瞞著妻子貸款,離婚的話,妻子需要承擔債務嗎
丈夫瞞著妻子貸款,離婚時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問題。從目前的立法規定看,是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為原則,以個人債務為例外。主要是看貸款目的是個人使用還是家庭使用、妻子是否知情、是否明確表示反對、貸款是否曾用於家庭開支。如果能舉證證明,則按照個人債務處理,妻子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如果證明不了上述情況,依然會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妻子也負有還債責任。
Ⅱ 丈夫用我的名義貸款後,要離婚,我該怎麼辦
貸款用途很重要!幹嘛用了,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屬於共同債務!離婚你就寫進離婚協議,要求各償還一半就行了!
Ⅲ 老公用老婆身份證貸款,錢全部都是老公用了,現在想離婚,貸款是一人一半嗎
您好,不一定。該筆貸款首先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才由雙方共同還款。
一般來說,婚姻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雙方共同簽名或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本案中,雖然名義借款人是女方,實際借款人是男方,看似對女方極為不利,但可以通過調取借款手續,審核以下幾點:1借款流程中女方是否參與借貸,2借款是否打入女方賬戶,3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通過審核借款的細節,來判斷該筆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家與家律師特別提示,在離婚時債務是非常專業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到冒名貸款的問題。若是對借款流程或相關法律不甚了解,建議聘請專業的律師調取相關材料進行分析,以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犂牖槭保?蚱薰餐??裼Φ憊餐?セ埂9餐?撇?蛔闈宄セ蛘卟撇?楦髯運?械模?傷?叫?榍宄
Ⅳ 丈夫背著妻子借款,離婚時由誰來償還
由於借款實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以應有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除非第三方知道或應當知道為夫妻一方的借款。
所謂為夫妻共務,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處於共同生活的目的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Ⅳ 老公用老婆的名義向銀行貸款 現在離婚想寫一份老公獨自承擔還款 應該怎麼寫
在離婚協議里約定由老公承擔該貸款債務就可以了。不過,離婚協議只在夫妻之間有效,對銀行沒有法律約束力,銀行可以根據貸款合同確定債務人。
Ⅵ 老公以妻子的名義貸款10萬元,離婚後這筆貸款該怎麼辦
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當今社會真的是什麼事兒都有,一般不滿於現狀,覺得對方百般不好,一山看著一山高,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總是去對比。
兩個人既然當初選擇的結婚,就應該好好的去生活,想辦法把自己的家庭經營好,兩個人共同努力、拼搏的話,相信有一天會苦盡甘來的。
結束語即便是以妻子的名義借了錢,在婚內貸的款,離婚的時候也是要共同償還債務的。如果是離婚後待的,那麼另一方就沒有義務去給償還債務了。
Ⅶ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這債務怎麼分擔
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並且是用於家庭或家庭成員開支或消費,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有夫妻分割償還。
Ⅷ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該債務會怎麼分擔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之後,該債務會怎麼分擔也是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如果這筆款是妻子為丈夫貸的,那麼只要這筆錢用於夫妻雙方之間的共同生活和相映的方面,這筆錢都必須要為雙方共同償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如果是妻子為丈夫貸的款,然而妻子在這個過程之中並沒有使用這筆錢,那麼丈夫很有可能是必須要全部承擔這筆款項的,當然妻子必須要出具相應的證明,能夠證明自己沒有去動這筆錢,這些東西是我們必須要明白的,也是我們必須要清楚的。
Ⅸ 老公用老婆身份證貸款,離婚之後貸款誰負責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貸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的生活、生產經營的話,可以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您也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如果對方並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而是用於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或者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或者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或者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原則上您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Ⅹ 老公拿我的名義辦了貸款。離婚後誰還
1、如果是他偷偷的隱瞞著你去辦理的,那你離婚後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進行賒銷轉戶處理,不用你來承擔這個責任。
2、如果是你們商量好後而拿你的名義去辦理的,那你們兩個都有共同承擔的責任。就算是離婚了,也是你們兩個共同承擔。因為這個是屬於你們婚內共同財產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