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央行重磅發聲!涉及房貸、降准等問題 注意這幾點
4月14日,人民銀行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一季度信貸社融數據,並回應房地產金融、人民幣匯率、貨幣政策等熱點問題。
央行表示,數據顯示,一季度,流動性合理充裕,金融總量穩定增長;一季度人民幣各項貸款增加8.34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多增6636億元。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降低實體企業的經營成本;3月,新發放的企業貸款利率為4.37%,比上年12月低8個基點。
當前,國內疫情發生頻次有所增多,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和不確定,但我國經濟韌性強,長期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適時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更好發揮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詳解一季度產業貸款投放結構特點
一季度新增人民幣貸款的結構數據被更多披露。4月14日,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新增人民幣貸款8.34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多增了6636億元,這是統計上的高點。
其中,3月末,全部產業本外幣中長期貸款余額71.69萬億元,同比增長11.9%,比同期全部本外幣貸款的增速高0.9個百分點。一季度,全部產業中長期貸款新增3.59萬億元,同比少增4215億元。
阮健弘表示, 從產業貸款投放的結構上看,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持續高增長。3月末,製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增長29.5%。其中,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增長31.9%。
二是工業的中長期貸款增速較高。3月末,工業中長期貸款增長20.7%,明顯快於全部產業的中長期貸款增速。
三是基礎設施業中長期貸款的增長有所回落。3月末,基礎設施業中長期貸款增長13.2%,比上月末低0.5個百分點。
四是出口相關行業中長期貸款增速較快。3月末,出口相關行業中長期貸款增速31.8%,比上月末回升了0.6個百分點。
阮健弘表示,預計未來信貸投放繼續保持穩定增長的態勢,支持經濟復甦。人民銀行將繼續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通過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力度,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
此外,針對市場關心的長三角地區是否受近期疫情影響出現信貸投放收縮的問題,4月14日,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長三角地區貸款增速高於全國。3月份,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人民幣貸款分別新增1247億元、3245億元、3957億元、1315億元,同比分別多增222億元、514億元、1212億元、391億元。
阮健弘表示,3月末,人民幣貸款的增速是11.4%,增量比年初新增了8.34萬億元,同比多增6636億元。其中,長三角地區的貸款增速高於全國。按可比口徑統計,3月末,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人民幣貸款余額增速分別為11.5%、14.9%、15.8%和13.7%。上海貸款增速比全國高0.1個百分點,江蘇、浙江和安徽分別比全國高3.5、4.4和2.3個百分點。
新設兩項專項再貸款 規模總計2400億
按照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人民銀行將創設科技創新和普惠養老兩項專項再貸款。4月14日,央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對兩項新專項再貸款進行了介紹。
關於科技創新再貸款,孫國峰表示,人民銀行將通過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力度。該工具支持企業的范圍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科技企業。支持范圍按照科技部和工信部現有標准認定,金融機構自主選擇范圍內的企業開展融資服務。該工具適用的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儲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總額度為2000億元,利率為1.75%。
在操作方式上,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採取「先貸後借」的直達機制,金融機構向企業發放貸款後,人民銀行按期對符合要求的,貸款期限在6個月及以上科技企業貸款本金的60%提供資金支持。
關於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央行將通過該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向普惠型養老機構提供優惠貸款,降低養老機構融資成本,面向普通人群增加普惠養老服務供給。該工具推出初期先選取浙江、江蘇、河南、河北、江西等5個省份開展試點,試點額度為400億元,利率為1.75%。試點金融機構為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7家全國性大型銀行。
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標準的普惠性養老機構項目發放優惠利率貸款,貸款利率與同期限、同檔次LPR大致持平。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也採取「先貸後借」的直達機制,按季發放。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貸款,按貸款本金等額提供專項再貸款資金支持。
銀行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等還款安排
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表示,受疫情近期多發、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產建築營銷活動受阻等因素影響,商品住宅銷售額出現了下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也有小幅回落。但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的資產質量整體較好,不良率長期維持在0.3%左右的較低水平。
對於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風險情況,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表示,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的資產質量整體較好,不良率長期維持在0.3%左右的較低水平。也就是說,每1000筆個人住房貸款大約只有3筆暫時處於不能正常還款的狀態。從歷史上看,我國個人住房貸款質量與就業、收入關系非常密切,反而受房價波動影響比較小,這與有些國家的情況有較大差異。
數據顯示,我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8.8萬億元,公積金貸款余額約7萬億元,兩項合計超過46萬億元,對應大約1億筆貸款。
鄒瀾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響,存在推遲償還月供、重新安排還款計劃的需求,銀行從貸後風險管理的角度出發,對於此類特殊情形,也需要有針對性的安排。因此,2020年1月,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其中明確對於受疫情影響的四類人群,金融機構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可不作逾期記錄報送。
「從大型銀行當時的實踐來看,在疫情初期,個人住房貸款不良率一度由0.29%上升到了0.37%;延期還款政策實施後,貸款質量總體保持穩定;隨著後來疫情緩解,居民收入恢復,貸款償還很快恢復正常,到2020年末,不良率已經回到了0.29%的原有水平。」鄒瀾稱。
今年以來,國內疫情多發,各界對延期還款的關注升溫。鄒瀾表示,人民銀行將持續關注疫情形勢,指導銀行重點做好幾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對於正常還款有困難的客戶,要區分是還款能力,還是還款意願的原因;要區分是受疫情影響的短期還款能力,還是中長期還款能力,將延期還款政策落到實處。
二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適當簡化業務流程,聚焦重點客戶群,因地制宜採取更大力度、更有針對性的措施。
三是針對零售業務鏈條長、客群多樣化的特點,要加大各層級業務培訓,完善客戶服務體系,落實徵信權益保護,暢通投訴維權渠道。
此外,受疫情等多種因素影響,部分已售住宅項目緩建停工、延期交房,人民銀行也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指導銀行綜合項目實際、借款人意願等,依法依規妥善協商處理,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
多城銀行自主下調房貸利率
鄒瀾介紹,我國房地產市場區域特徵非常明顯,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確定遵循因城施策的原則,採用了「全國-城市-銀行」三層定價機制。
具體來說,全國層面,首套房貸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二套房的房貸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這是全國都要遵守下限政策。人民銀行各省分支機構則指導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全國政策下限的基礎上,確定轄內每個城市的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實踐中多數城市直接採用了全國下限標准。銀行則根據自身經營和客戶信用風險狀況,在各城市利率政策下限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每筆按揭貸款利率的具體加點數值。
因此,鄒瀾強調,近期房貸利率下調主要發生在銀行層面。3月,由於市場需求減弱,全國已經有100多個城市的銀行根據市場變化和自身經營情況,自主下調了個人房貸利率,平均下調幅度在20個到60個基點。部分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調控要求,根據城市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政策范圍內,下調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這是地方政府、銀行根據市場形勢和自身經營策略做出的差別化市場調整,適應了房地產市場區域差異的特徵。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因城施策配合地方政府履行好屬地責任,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穩妥有序推動企業申設金控公司
自《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實施以來,近日,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金控公司設立許可已獲批,目前還有三家已受理企業。央行宏觀審慎局局長李斌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重要目的是全面持續掌握整體經營狀況,防範金融風險,推動穩健可持續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人民銀行正按程序開展審批工作,並穩妥有序推動其他具備設立情形的企業申設金融控股公司。
李斌 強調,人民銀行始終堅持監管初衷,在開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過程中重點考量以下因素:
一是非金融企業應實質控制兩類及以上金融機構,且所控金融機構的類型和資產規模符合規定情形。
二是擬設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東資質要合規,大股東核心主業突出,資本實力比較雄厚,經營規范、投資資金真實合法。
三是擬設金融控股公司股權結構應當簡單、清晰、可穿透,能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
四是組織架構健全,風險管理等制度有效,確保金融控股公司設立以後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的風險隔離機制、充足的資本水平等。
李斌表示,人民銀行將持續推動具備設立情形的企業以申設金融控股公司為契機,摸清家底,推動金融與實業有效隔離,完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實現對金融板塊股權的集中管理。
「這有利於提升後續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監管的有效性,促進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防範形成跨機構、跨市場、跨業態的風險傳染,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助力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李斌稱。
對增量高風險金融機構建立硬約束的早期糾正和限期整改機制
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表示,截至2021年末,全國高風險金融機構316家,數量連續六個季度下降,較峰值壓降過半,金融風險處置進入了常態化階段。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做好宏觀和微觀跨周期管理,爭取走在金融風險曲線前面。
2021年四季度,人民銀行完成了對439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央行評級。從整體上看,大部分機構評級結果在安全邊界內(1-7級),資產佔比約99%,全國高風險金融機構(8-D級)316家,數量較峰值已減少333家,現有316家高風險機構總資產僅占銀行業總資產的1%。24家全國大型銀行評級一直優良,資產佔比70%左右,發揮了金融穩定的壓艙石作用。
孫天琦表示,市場經濟是有周期的,金融會隨著經濟周期起伏,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個別高風險機構。因此,既不要在經濟上行期盲目樂觀,也不要在經濟下行期過度悲觀。
在金融風險化解舉措方面,孫天琦透露,央行針對增量高風險金融機構建立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和限期整改機制,將央行監管評級和早期糾正機制有序銜接,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各類非法金融活動要早認定早處置,認定要准、下手要穩、下手要快、下手要堅決。對評級良好的金融機構,探索建立科學的監測預警體系,對異常指標早發現、早預警,避免潛在風險演變為實質風險。
「2021年,金融穩定部門共發現有潛在風險苗頭問題、個別指標出現異常的銀行共274家,通過及時採取措施,推動了189家有序化解了風險隱患。其中,50%左右的機構在一個季度內就可以完成糾正。」孫天琦稱。
對於存量高風險機構的風險化解,孫天琦表示,要安好既有政策和工作安排,嚴格壓實金融機構及其股東的主體責任,壓實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壓實地方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維穩第一責任,推動落實建立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同志負責的財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孫天琦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不斷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完善有效制衡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體系;推動建立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市場化資本補充機制;引導中小金融機構找準定位,服務當地、服務小微和「三農」,服務城鄉居民;地方政府要加強信用環境建設,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此外,針對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孫天琦表示,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定位於由中央掌握的應對重大金融風險的後備資金,與存款保險基金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雙層運行、協同配合。在常規金融風險處置中,主要由存款保險基金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依法依職責投入,不涉及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的使用;在重大金融風險處置中,金融機構、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險基金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等各方,依法依職責充分投入相應資源後仍有缺口的,經批准後,按程序使用金融穩定保障基金進行重大金融風險處置。
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
隨著美元指數不斷走強突破100,人民幣匯率能否保持穩定備受市場關注。央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表示,今年以來人民幣匯率有升有貶,雙向浮動,目前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水平與上年末大致持平,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總的看,人民幣匯率彈性增強,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穩定。
孫國峰表示,人民銀行、外匯局在幫助外貿企業應對匯率波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取得明顯成效。2021年,企業利用遠期、期權等外匯避險產品管理外匯風險的規模同比增長59%,高於同期銀行結售匯增速36個百分點,企業套保比例同比上升4.6個百分點至21.7%。
展望未來,孫國峰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堅持以我為主,主要根據國內經濟形勢把握好穩健貨幣政策實施的力度和節奏,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發揮匯率調節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自動穩定器的功能,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把握好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同時密切監測國際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穩妥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沖擊。
B. 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關於頒布〈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的管理,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系指受各市(縣)人民政府和軍隊、煤炭、鐵道、石油等系統(以下統稱委託人)委託,由指定銀行以政策性住房資金為來源而經營的住房信貸業務。第三條政策性住房資金來源:
一、城市住房基金;
二、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住房基金;
三、行政、事業、企業單位收取的住房租賃保證金;
四、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地方政策發行住房建設債券籌集的資金;
六、國際金融組織為地方政府所提供的住房貸款資金。第四條政策性住房資金的運用范圍
一、對實行房改單位的職工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發放抵押貸款;
二、發放城市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
三、對實行房改的單位購買、建設職工住房發放抵押貸款;
四、經委託人同意購買國家債券。第五條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為辦理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的指定銀行。在此規定下達前,原接受委託辦理的業務不再變動,新發生的政策住房信貸業務,經委託人委託,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煙台、蚌埠兩城市(含所轄縣和縣級市),由住房儲蓄銀行辦理;
二、直轄市、省轄市、縣級市及大型工礦區,由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辦理;
三、縣(不含縣級市),由中國農業銀行辦理。
除本條例指定銀行外,其他任何金融機構均不得吸收政策性住房資金存款和辦理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第六條委託各指定銀行辦理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委託人與受託銀行應按照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政策性住房資金應按規定存入受託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住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縣和縣級市支行為營業部,下同)。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應根據各項資金的屬性,分別為政策、單位和職工個人開設帳戶進行核算。
按照委託合同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委託人指定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負責歸集和償還的,銀行房地產信貸部為該住房資金管理機構開設住房公積金專用帳戶。第八條各有關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結算制度將政策性住房資金劃入指定銀行房地產住貸部開設的帳戶。企業住房基金的劃入須徵得企業的同意。第九條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根據委託人下達的年度政策性住房資金使用計劃,按照政策性住房貸款管理規定,審定、發放和回收各項住房貸款。
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提取呆帳准備金和沖銷呆帳。第十條對於不符合政策性住房貸款管理規定條件的住房貸款項目,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要向委託人提出建議;委託人應當尊重銀行的意見,並調整使用計劃。第十一條政策性住房存、貸款和債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一、按職工個人及其家庭住房面積派購的期限不超過5年的住房建設債券,可暫行低利率,但最低不得低於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具體利率水平同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制訂,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
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一般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信房公積金存款於每年6月30日按上年7月1日銀行掛牌利率結息,並自結息日起自動轉存。
三、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基礎上加規定利差:
單位住房貸款利率(按季結息),3年以內加1.8個百分點,3年以上至5年加2.16個百分點;附加還本寬限期的,每年限期另加0.18個百分點;無貸款抵押的,另加0.99個百分點。
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利率(按月或按季結息),5年以內加1.8個百分點,5年以上至10年加2.34個百分點,10年以上至15年加2.88個百分點,15年以上至20年加3.42個百分點。
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調整。
四、其他住房存款、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第十二條受託銀行辦理政策性住房信貸業務的手續費率,由委託人和受託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協商確定。
C.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頒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1998修改)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可在所有城鎮辦理。二、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三、各家銀行要認真組織學習《辦法》,加強對此項業務的監督和管理。對《辦法》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並報人民銀行總行信貸管理司。
附件:個人住房貸管理辦法
一九九八年五月九日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D. 2021房貸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銀保監會聯手頒布了一條關於房貸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實行。這是自房地產領域「三條紅線」融資新規後的最重磅規定,且沒有給任何過渡期。
1、這個規定的全稱是《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對銀行業房地產貸款進行集中管理。按這條新規,以後銀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給出了極其明確的比例限制。
根據《通知》,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
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佔比上限為12.5%和7.5%。
(4)央行關於住房按揭貸款的規定擴展閱讀:
1、銀行系統中的貸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2020年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的講話,也曾提到了中國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的依賴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說法:中國房地產相關貸款,占銀行業貸款的39%。而且這些僅僅只是銀行體系內的貸款,那些房企自行發行的債券,融資的股權,已經信託等影子銀行的資金,均不在這39%裡面。
還有很多人,直接用經營性貸款去全款買房,這其實也算房價,只不過在表內看起來像發給工廠企業的經營性貸款而已。加上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貸款,房地產貸款會佔到我國金融體系的40~50%左右。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過去世界上總共產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機,其中100多次和房地產有關。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國金融危機,起因是房地產。日本金融崩潰,起因也是房地產。所以郭主席將房地產定義為我國金融風險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個房企融資的「三條紅線」,如今又開始限制整個銀行體系的貸款上限。半壁江山實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現在規矩改了,直接通過放貸上限來壓制全體金融系統。和現狀比,壓的不多,因為房地產貸款佔中國金融體系的比例實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動,不敢動。但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頒布貸款佔比紅線,給各銀行都戴了一個緊箍咒。防範銀行過多的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或出現一些不符合貸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兩年很火熱的首付貸。
2、LPR影響
LPR是由我國18家報價銀行綜合考慮資金成本、貸款市場供求、信用溢價所報出來的結果。18家銀行報價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數據平均構成LPR數據。
按照新規定:「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這意味著從2021年1月開始,住房貸款利率更多地將由市場機制決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機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開始,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如果轉為固定利率,未來貸款利率就固定不變了;如果轉換為LPR,貸款利率會隨著市場利率變化。根據新通告,今後貸款浮動利率將參照LPR,其定價模式為:房貸利率=LPR+固定點差(固定點差可能為負數)。
12月21日,最新數據顯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維持3.85;五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維持4.65%。由於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個基點,若購房者的房貸利率轉換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則從2021年1月月開始,房貸利率將降息15個基點,個人住房貸款者月供還款將減少。根據「房貸利率=LPR+固定點差」的計價模式。
舉例來說:假設一個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銀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萬房貸,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1倍,那麼實際利率為5.39%(4.9%×1.1)。
但如果轉換為浮動利率,其固定點差(0.59%)=原合同當前的執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4.8%)。
換言之,在往後的日子裡,他的的房貸利率定價公式為:房貸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變;但從2021年開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優勢。現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麼2021年的利率就為5.24%,相比轉為固定利率下降0.15個百分點。
在利率下降的情況下,如果這個人選擇等額本息還款,他每月會比之前少還多少錢呢?如果實際利率為5.39%(4.9%×1.1),他過去每月需要還銀行貸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變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個百分點之後,他每月需要還款5515.84元。每月減少還款93.23元。
當然,個人如果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那麼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間利率均為5.39%,每月還款就是固定不變的。和世界許多國家相比,我國當前利率較高,迴旋餘地較大。從長期來看,LPR進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這樣,那麼房貸利率還有望再降低,貸款購房者未來還有希望再減少利率支出。
通知給銀行設定了關於房貸規模的「兩道紅杠」:第一道紅杠,是「房地產貸款佔比」,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第二道紅杠,是「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是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
央行通知給出了「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計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這兩道紅杠以後,對普通購房者而言:意味著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我們個人住房貸款,一般每月還貸額度最好不超過家庭收入的30%,這被視為一個家庭財產的「安全線」,如此能保證個人月還款後的正常家庭生活開支;7大國有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最高,達到總貸款的32.5%。說明央行也把國有銀行「總貸款的30%」附近,視為一個國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線。
E. 央行對房貸的最新政策是什麼
房貸新政策是什麼?
1、首套房是指買房者僅擁有一套住房,通常我國對於首套房的貸款要給予一定的優惠。2018年相關規定表明,目前我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20%,商業貸款首付比例是30%。而2套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即4成,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在公積金政策方面,根據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買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從公積金賬戶裡面提取的。必須先付首付款,再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例為20%;對於擁有一套
3、對於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執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通常情況下房屋貸款可以貸到房屋評估價的70%,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評估價要比市場價要低一些。
房貸有什麼要求?
1、房屋貸款的基本要求是貸款人的年齡必須在18-60歲,而且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同時申請人一定要具備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2、買房子的時候,一般情況,首付30%,根據你的工資證明和你的年齡計算你的貸款年限和貸款額度。有經驗的購房者都知道,時間越長相對應的利息越高,因此正常情況下,貸款30年要比20年多還十幾二十萬。
3、因為考慮到貸款的還款風險,相關的部門都會要求購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預先由個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證明你有還款能力。如果在購房合同中約定,貸款辦理不下來可退款,則首付款可要回。具體要看合同中如何約定的。
F. 央行的「9·30」房貸新政策是什麼
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具體為: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改善性購房家庭,二次購房時可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央行「9·30」新政,被業內解讀為「認貸不認房」。據了解,截至10月29日,在一個月時間內,已經有16家上市銀行根據「認貸不認房」原則紛紛出台相關的細則,並推動分行層面執行。除此之外,各地城商行也紛紛跟進落實政策。對於以往房貸結清的客戶,重新申請按揭貸款,銀行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的首付比例為30%至40%,利率大多執行基準利率。
G. 住房按揭貸款額和貸款期限是固定
住房按揭貸款額和貸款期限不是固定不變的,會隨著國家房地產政策的變化而變化,同時,各個商業銀行也會有些許的差異。各銀行目前貸款最長期限均為30年,且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實際年齡不得超過60年。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住房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執行。一般情況下,住房貸款利率較其他商業貸款利率要低些。如美國次級債危機發生前,銀行對資信較好的購房者全部提供15%的優惠;為了刺激需求,鼓勵居民自住性購房需求,2008年11月1日起央行決定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繼續過快上漲,2010年11月全面取消房貸利率七折優惠。
H. 首套房貸款政策
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通知,要求不實施限購的城市,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而不少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表示等待總行政策下發,目前尚未執行這一新政。本次新政體現了一定的差異化。
首先,只針對不實施限購的城市,這也就意味著新政將惠及包括漳州在內的全國絕大部分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仍實施限購的城市,將無法直接受益。其次,首付比例最低只需25%面向首次購買普通住房人群。
【拓展資料】
首套房如何認定:
1.首套房是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以國家對首套房的認定標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和低首付比率等優惠政策。
2.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3.首套房認定標准: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4.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5.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I.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辦法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1998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98)190號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支持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規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貸款通則》,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讓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帖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帖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三章 貸款程序
第七條 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 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 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第四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20年。
第十—條 借款人應與貸款銀行制定還本付息計劃,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 用信貸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法定貸款利率(不含浮動)減檔執行。即,貸款期限為1年期以下(含1年)的,執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1至3年(含3年)的,執行6個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3至5年(含5年)的,執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5至10年(含10年)的,執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10年以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
第十三條 用住房公積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在3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礎上加點執行。貸款期限為1年至3年(含3年)的,加1.8個百分點,期限為3至5年(含5年)的,加2.16個百分點,期限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個百分點;期限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個百分點,期限為15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個百分點。
第十四條 個人住房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五章 抵 押
第十五條 貸款抵押物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不得抵押的財產不得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六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七條 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第十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第二十條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權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質押和保證
第二十一條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質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條至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執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
第二十二條 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壞、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第七章 房屋保險
第二十五條 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條 抵押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因借款人過錯的毀損,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條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並、分立或破產時,
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十條 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第九章 抵押物或質物的處分
第三十—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
第三十二條 處分抵押物或質物,其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其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貸款人應退還抵押人或出質人。
第三十三條 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項後,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第三十四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個人住房貸款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城鎮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貸款,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貸款人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