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問一下漢中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為什麼要擔保人,這個政策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這么回答:1、可能是當地公積金中心的一些限制,其他地方一般是沒有的;2、可以找當地公積金中心以及主管部門反饋一下該問題,或者在政府12345平台問問
② 漢中公積金利率是多少
現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調整並實施的,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全國都一樣。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③ 漢中市子女購房用父母公積金貸款條件
子女買房貸款一般不能用父母公積金貸款,部分城市如杭州、無錫等可以用。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④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有哪些優惠政策
住房公積金買房優惠政策有:員工個人按本人工資額的5%至12%繳存,單位按同等比例補貼資金可以翻倍;住房公積金按掛牌公告活期利率計付利息,滾動計息;住房公積金免徵所得稅,減少稅款負擔;買房可以申請貸款,利率優惠;貸款年限長,可以節省資金;還款靈活,可以提前還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⑤ 事業單位剛入職多久可以公積金貸款買房
摘要 漢中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指引
⑥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⑦ 漢中市濱江佳園小區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漢中市濱江佳園小區能辦理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以下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有民事責任能力;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
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
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
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
⑧ 漢中公積金每年多少
漢中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支持我市城鎮職工購買自住房屋,規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明確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人和受託銀行三方職責,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及《陝西省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託指定的商業銀行向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發放用於購買自住或自建住房、翻建大修自用住房時,因資金不足而按本細則規定申請的貸款。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貸款人,是指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託人是指委託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購房人為借款人。
第四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由受託人根據貸款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內容具體辦理。
第五條 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房屋抵押擔保或保證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六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規模,由貸款人按照資金需求平衡的原則,在保證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合法支取前提下,每年編制下年度貸款計劃,報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七條 貸款的對象。為貸款人管轄范圍內,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在職職工。
第八條 貸款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轄區內合法有效的常住戶口;
二、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按規定連續每月、及時、足額繳存滿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交在本轄區內購買、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五、具有購買、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自有資金;
六、 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七、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限額應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一、當年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中對貸款額度的規定;
二、貸款額度不超過總房價的70%;
三、申請人今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少,以及每月還款額(含利息)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60%;
第十條 貸款期限的確定。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剩餘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二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應填寫《漢中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
二、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的職業、職務及家庭經濟收入證明;
三、合法的購(建造、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有效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房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房屋估價證明,有關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其他抵押估價證明;
五、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六、借款人用於購建(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七、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貸款的可行性進行調查、審查、評估。並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文件資料之日起在15個工作日內向借款人做出答復。審核不合格的,應向借款人說明原因,並退還借款人提供的有關材料。
第十四條 准予貸款的,貸款人和受託銀行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依據有關金融法規與借款人簽訂《漢中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五條 簽訂《借款合同》後,應根據國家和當地的法律法規,辦理抵押登記,並辦理公證、保險。
第十六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金劃轉,一般採用轉帳方式。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十七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可實行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階段性保證的辦法。
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上述一種或同時幾種貸款擔保方式。在貸款期間,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變更貸款擔保方式。
第十八條 抵押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提供的,經貸款人認可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房產或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而向貸款人申請的貸款。
一、貸款的抵押物必須是貸款人認可的、能夠進行抵押登記的房屋或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財產。
二、抵押物價值按照抵押物的市場成交價確定。需要評估的抵押物其評估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三、借款人以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的,必須將房屋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總價值的70%;若以貸款人認可的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60%。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後,雙方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五、抵押權設定後,所有能夠證明抵押物權屬的證明文件(原件),均應由貸款人保管。並應向抵押人出具保管證明。
六、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不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七、對設定的抵押物,在貸款本息未清償前,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八、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由貸款人或受託銀行出具本息已結清的證明,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解除抵押權。
第十九條 質押
質押貸款指貸款人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貸款人認可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權利憑證作為質押權利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用1999年以後(含1999年)財政部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個人定期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質押。
二、借款人以符合條件的有價證券作質押,其貸款度最高不得超過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
三、貸款人應對出質人提交的有價證券進行查詢和認證,並將有價證券質押的事實書面通知出具有價證券的金融機構。質押期間,出質人對用作質押的權利憑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
四、貸款人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的同時,出質人應將確認後的質押權利憑證(單據等)交付貸款人。質押擔保期間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之日止。
五、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權利憑證的責任。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權利憑證滅失或毀損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
保證貸款指貸款人以借款人提供的、本人願意擔保的、貸款人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或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作為債務保證人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一、保證人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保證人為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必須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貸款本息的能力,並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二、保證人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應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為借款人的貸款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為公積金繳存職工的,應與貸款人簽訂擔保書,封存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保證人為借款人的貸款擔保為全部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十一條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貸款指貸款人以借款人提供的所購住房作抵押,在借款人取得該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售房人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一、保證人是借款人所購住房的開發商或售房單位。並與貸款人簽訂《商品房銷售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書》。
二、在借款人所抵押的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後,將《房屋他項權利證》交於貸款人,根據合同約定,保證人不再履行保證責任。
第六章 公證和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辦理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用房產作抵押的,須辦理房屋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借款人可到貸款人認定的保險公司辦理,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抵押期間,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第二十四條 保險期間,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重新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七章 貸款償還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可採用以下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一、受託扣款方式,即借款人事先向受託銀行提出申請,簽訂個人住房貸款受託扣款協議,由受託銀行逐期逐額劃扣貸款本息。
二、櫃面還款方式,即借款人直接以現金到受託銀行逐期逐額還款。
第二十七條 還款方法可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借款人可經根據需要選擇還款方法,但一筆借款合同只能選擇一種還款方法,合同簽訂後,不得更改。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1+月利率)還款期數 -1)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計算公式: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償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按照第二十七條的方法還款,在第一期和最後一期還款時,按照借款人的借款余額和合同約定的期限及利率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借款利息。
第二十九條 在借款期限內,借款人可提前部分還本或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提前清償的部分在以後期限不再計息,此前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也不再調整。
一、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的,根據合同約定期限的利率和貸款余額按照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
二、提前部份還款包括使用住房公積金還款的,借款人可以向貸款人調整還款計劃。
第三十條 借款人在原合同履行期間,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歸還貸款,可向貸款人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經批准後,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擔保人在延期還款協議上簽字,擔保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十一條 受託銀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的委託貸款本息的當天,應將資金全部收入貸款人專戶,不得拖延壓票。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終止及抵押物、質押物的處分
第三十二條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後,書面通知受託銀行辦理變更。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借款人無法定繼承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和質押物。
第三十四條 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其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其價款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的部分,應退還抵押人或出質人。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各種擔保責任解除,《借款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並、分立或破產時,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並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十七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漢中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的財產權益轉讓、拆遷、出售、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借款人與他人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的,質押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押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的保證或新的抵押、質押的。
第三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人或受託銀行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解除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二、借款人出現本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違約情形之一的;
三、借款人有其他重大違約事項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貸款人與受託銀行簽訂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具體事項。
第四十一條 借款人應保證公積金貸款的專款專用,不得用於經營性用房,也不得用於住房裝飾。
第四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市各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由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漢中市房改委發(2002)1號印發的《漢中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