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有一套貸款房子離婚時應該怎麼分配
(一)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二)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的。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想知道購房合同的份額如何約定
首先是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約定。比如100萬的房屋,一方出資40%,另一方出資60%,可以在購房合同上約定一方4成,另一方6成。上面的是一種理想狀態,而且是全款購房。在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人還是需要按揭的。在按揭的情況下,因為按揭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按揭范圍內份額,應該是均攤的。比如同樣100萬的房屋,按揭70%,首付先撇開,那麼在按揭范圍內,雙方各佔35%。贈與雙方的情況。如果是購買婚房,父母出資屬於贈與的財產,如果是贈與夫妻雙方的,那麼這個贈與的份額,有兩人均攤。當然贈與的人有份額分配方案的,按照方案分配。同樣的道理,贈與一方的情況下,就屬於一方的出資部分,另一方是不可以分配的。協商分配的情況。人們通常是沒有這么麻煩的,很多人不論出資多少,夫妻雙方在份額分配上都是五五開。這就是約定,不論你出資多少,都可以用協商的方式自己約定份額。以上就是購房合同中約定份額的大致方法。在購房的時候,將約定的內容寫入合同條款,經過公證之後,在辦理的房產證中,也可以約定份額的記載。##您好,就您購房合同怎麼約定份額的問題,做出如下解釋:共同買房時,一般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候,購房人有二人以上,開發商會提供一份份額協議給購房人填寫。裡面主要有兩條約定:一是明確寫明各個購房人佔有房屋的份額,二是不約定各人佔有份額,直接按照平均分配的額度來確定佔有份額。 確定各自的份額後,購房合同上會明確寫明,這也會影響到後續的房產證上面的記載。 然後回到最初的問題,如何確定份額?一般可以按照購房人各自出資的比例來確定佔有份額,誰出的資金多,誰就佔有的份額多,都可以計算出來的。例如AB雙方共同購買100萬的房產,A出資70萬,B出資30萬,那麼雙方佔比是7:3,記載在購房合同內,日後房產證上也會註明雙方各占份額是多少。或者是夫妻雙方一起購買的,多數會按照五五的比例來確定份額。
3. 婚後財產分割房子的貸款會怎麼算
離婚財產分割房子有貸款的判定是:貸款買房婚後以一方個人財產償還房貸的離婚時房子應當分配給一方獨自所有;貸款買房婚後以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償還房貸的離婚時按揭部分應當分配給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如何分配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應該按照平均分配的法則來進行財產分割,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公平
5. 夫妻共同還貸如何確定份額
婚後還貸部分無需刻意確定的,只要是夫妻雙方關系共存的期間,購房按揭還款部分本就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還貸的房子的財產分割方法
如果該房屋為婚後由雙方共同購買,共同還貸,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應均等分割。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6. 離婚時婚後購買的貸款房產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時婚後購買的貸款房產分以下幾種情況分割: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可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3、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婚前老公買房,付的首付和還貸款,婚後一起共同還剩餘貸款,現在房產證上想加上我名字,份額怎麼算
剩餘貸款所佔比例進行平分,或者按照結婚後每個人償還比例(如果能計算清的話)進行計算
8. 新婚姻法婚後貸款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9. 婚前房子是個人房產,婚後獨自還貸款部分如何算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貸款部分,就應當認定為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還貸,不需要考慮還貸資金來源於哪一方的收入,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產的所有人對於這一部分應當給予配偶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0.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對於婚後貸款買房的情形,在離婚時的分配問題是分情況的。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其夫妻雙方是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的;對於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其財產分割時,是可以先進行協商的,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需要根據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