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協議房子歸女方貸款誰還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時,對房產分割進行約定,或是經法院判決歸為一方所有,同時約定或者判決房子的所有人繼續還貸的,那麼房子所有人就要繼續承擔向銀行還款的義務。不過,如果是夫妻共同房產,婚後按揭購房的,雙方為共同還貸人。所以,離婚後只有離婚協議書不能解除何一方的還貸義務,因此,需要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人或者減少共同抵押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Ⅱ 夫妻協議離婚,貸款買的房歸男方所有,但目前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愛情中最美好的樣子就是兩個人相互扶持,共同進步,然後一起走向美好的未來。但是很多年輕小夫婦會因為生活中的繁雜瑣事和經濟原因而選擇離婚,其實小編建議大家可以靜心的坐下來溝通,畢竟兩個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就已經非常不容易了。如果經過深思熟慮之後,還是要選擇離婚,那也應該祝福彼此。夫妻協議離婚貸款買的房子歸男方所有,但目前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呢?
三、詢問房產公司如果發現自己房子的房產證遲遲不下來的話,就可以打電話給房產公司詢問相關的情況。因為自己正面臨的特殊時期,夫妻離婚的話那麼也可以請專家評估這套房子的價值。等到具體的價值下來之後,如果有一方放棄房子的繼承權,另一方就以金錢的方式進行補償。這樣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比較公平,也不會存在財產糾紛。
Ⅲ 請問雙方離婚協議房子歸一方所有,但是房貸未還完,那麼以後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直接寫一方的名字
雙方離婚,協議房子歸一方所有,如果協商好了。但是房貸未還完,那麼以後房產證上的名字當然是直接寫一方的名字,另一方要協助辦理好。
Ⅳ 離婚後不要房子,房子貸款可以歸要房子的那一方還嗎
離婚後不要房子也不還貸款是否可以要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正值還是負值,如果離婚時房子屬於可支配資產,那麼作為權利當事人不要房子也可以不還貸款,但如果房子或夫妻共同財產屬於負資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屬於法定義務,就算要房子的一方表示願意單獨償還房子貸款,一旦還不上,不要房子的一方還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所以如果離婚後不想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最好是先徵得銀行同意修改還貸合同(還款人)。
Ⅳ 貸款購房離婚房子歸一方所有這方怎麼辦手續
法律分析:離婚房屋的產權歸屬一方,相應的貸款也歸屬於一方。
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2、《離婚證》3、雙方《身份證》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Ⅵ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Ⅶ 離婚了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到一方名下嗎
法律分析:離婚了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到一方名下,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即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訟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Ⅷ 婚後房產,有按揭,協議離婚中約定房產歸一方,還貸歸一方,是否有效
你好,協議本身並沒有效力上的瑕疵,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但是,房屋存在按揭的情況下,對於銀行來說,按揭貸款的申請人才是債務人,如果存在按揭貸款未及時償還的情況,也會追究貸款申請人的法律責任,協議只是夫妻內部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此外,如果貸款申請人已經去世,而其他人又不願意承擔還款義務的情況下,銀行通常會針對申請人提供的抵押財產進行實現抵押權,以免銀行產生損失。因此,非貸款申請人雖然沒有代為還貸的義務,但如果想保住申請人所抵押的財產,還是及時償還貸款為宜。
Ⅸ 房子離婚後歸一方所有 有貸款 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子歸一方,在房產登記在某一方,或者雙方名下時,可以在協議中約定房貸由一方繼續還,根據此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並以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為依據,去銀行變更還貸人。若房子為一方婚前財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付出了部分房款和房貸時,需要就房款和房貸部分作出返還,無需變更還貸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Ⅹ 離婚了,房子歸我,但是有貸款不能過戶怎麼辦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依法應根據情況判決歸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