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雙方存在銀行貸款,如果妻子和老公協議離婚貸款由男方全部承擔,那銀行會同意這債務嗎
銀行從書面上是不會承認的,如果還款比較正常,銀行就不會管是你們夫妻雙方誰還的錢,如果一旦還不上款,就會起訴你們兩個人,因為還是你們的共同債務
⑵ 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如果離婚財產怎麼分。車男方結婚時買的,貸款也是男方還清,房子婚前買的按揭
婚前買的都屬於婚前財產,婚後你如果也還了幾個月貸款這屬於債權關系!房子所有權屬於男方,比如結了婚買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兩人走到一起不容易。日子是兩個人過的!互相適應,互相改變!離了可就真的找不回了!
問自己兩個問題1.當初你喜歡他什麼
2你們結婚的初衷還記得嗎!
⑶ 老公以妻子的名義貸款10萬元,離婚後這筆貸款該怎麼辦
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當今社會真的是什麼事兒都有,一般不滿於現狀,覺得對方百般不好,一山看著一山高,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總是去對比。
兩個人既然當初選擇的結婚,就應該好好的去生活,想辦法把自己的家庭經營好,兩個人共同努力、拼搏的話,相信有一天會苦盡甘來的。
結束語即便是以妻子的名義借了錢,在婚內貸的款,離婚的時候也是要共同償還債務的。如果是離婚後待的,那麼另一方就沒有義務去給償還債務了。
⑷ 結婚後丈夫瞞著我貸款,離婚貸款怎麼分請好心人幫幫我!!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也就是說,債務部分應當由男方自行承擔。舉例來說,家裡財產價值100萬,欠銀行房貸20萬元,丈夫獨自貸款了30萬元。分的時候應該是,財產100萬,和欠的20萬房貸,共同分擔,相當於每人分到40萬元。然後,丈夫獨自貸款的30萬元他自己承擔,不影響女方。
所以,你不用太擔心。
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話,銀行是無權封你們的房子的,具體情況你未說明,不太好解釋。
這里的債務關系應該是:銀行找你丈夫要錢。你丈夫找親戚要錢。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筆債務是應當由男方自己承擔的。最直接的證據,就是貸款合同你沒簽字(說明是男方獨自貸款的),切記
希望能夠幫到您!
如果還有疑問,請暫時不要選擇我做為最佳,應當繼續補充問題或者給我留言。
⑸ 用結婚證去貸款,老婆沒簽字,如果離婚,老婆要不要一塊承擔
結婚證貸款老婆木有簽字,如果離婚你的老婆不需要承擔貸款的義務的!畢竟她沒有在貸款那裡簽字哦!
⑹ 結婚後分期買的車,一直都是女方償還,現在因感情不合鬧離婚,男方不肯退車和還車貸
結婚後一起買的車,一直都是女方償還現在要離婚了男方不肯推車和還的車貸說明這個人已經失去了道德底線不值得你和他在一起可以起訴
⑺ 夫妻一方要貸款,另一方不同意,然後離婚,另一方與貸款有關系么
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貸的款,另一方不能舉證借款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即使離婚了,也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後,向實際借款的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⑻ 結婚後男方是以夫妻名義去貸款,如果要離婚女方是否承擔一定的貸款金額
那麼要看這貸款的錢,用於哪方面上了?如果是用於婚後的共同生活上面了,那麼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離婚時候,雙方是需要共同償還的,如果這錢用在自己的身上,況且又有第三個人知道的,那麼就屬於個人債務了,離婚時候,自己償還該債務。
⑼ 結婚內貸款現在要離婚能讓對方承擔嗎
只要證明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可以要對方承擔。希望對你有幫助!
⑽ 老公用結婚證貸款後拿錢消失八年,我想離婚,已起訴兩次沒判掉,在起訴的話,能離掉嗎貸款我還需要還
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共同承擔,你老公以天妻名義進行合法化貸款,所以即使你們離婚對於所欠貸款你依然有義務進行償還,你第一步應向人民法院申請老公失蹤並出具鄉,村,組或社區證明,第二步申請判決離婚,人民法院則出示公告並告知你老公,向你老公發放傳票,第三步你承擔還款義務並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