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男方付首付共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如果該房屋為婚後由雙方共同購買,共同還貸,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應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❷ 婚後買房男方付的首付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即使首付是男方出,房產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離婚時原則上也應當平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所以婚後買房一般而言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該首付是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則該首付不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擁有的財產。依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❸ 新房男方付的首付還在還貸款,房產證寫的女方名字,離婚後房子會怎麼判
根據新婚姻法的要求如果是男方付的首付,只要男方能夠拿出相應出錢的證據就可以在離婚之後將首付判給男方,貸款部分的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分配。但是這種情況一般建立在兩個人結婚之前,男方付的首付可以證明是男方的父母出錢的,但是如果是結婚之後,雖然是男方付的首付,但是並不能夠證明女方沒有出錢,因為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如果是男方掙錢付的首付,女方支付生活,那男方的首付錢就不能夠完全判給男方,必須要有女方的一部分。
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一舉動。並沒有有效的保護女性。因為在這個社會,對女性的越要求越來越高。女性不僅要努力掙錢還要照顧小孩,如果沒有能力購買房子,就意味著離婚之後,凈身出戶,最後導致女方無路可走。但是這也是一種避免通過離婚騙錢錢財的一種手段吧。
❹ 男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1.婚前首付款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若離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給對方;
2.婚後還貸款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按婚內還貸總金額補償50%現金給對方;
3.房產證只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男方須將婚內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現金給女方;
4.若房子登記為夫妻兩人名字,則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佔50%產權權益,含房子增值相應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❺ 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房產證上只寫男方名字,離婚後新婚姻法會怎麼處理
你好,根據你提供的信息,由於男方只支付了首付房款,則婚後男女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對應的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如雙方無法協商,則法院會將房屋判歸男方所有,但是男方應該補償給女方兩人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剩餘的尚未償還的部分不作為夫妻離婚時分割的對象,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78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 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❻ 男方付的首付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1、婚前首付款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若離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給對方;
2、婚後還貸款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按婚內還貸總金額補償50%現金給對方;
3、房產證只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男方須將婚內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現金給女方;
4、若房子登記為夫妻兩人名字,則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佔50%產權權益,含房子增值相應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❼ 婚後買房,男方付的首付,如果離婚我能分到房子嗎
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了可以分到房子。
❽ 男方付首付共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配
首先看雙方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有協議,雙方離婚時按照協議分割。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則要看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婚後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予以多分。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法院通常會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房產整體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
另外,雙方可以協商房子的所有權歸一方所有,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給登記的一方,未還貸部分可以是登記一方還,也可以是夫妻共同還。另外,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賣或者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❾ 男方在婚前給女方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房產如何分配,求告知,謝謝!
男方在婚前給你了。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 這屬於贈與的。如果你發在沒結婚的情況下。不同意,兩個人結婚了。分手了。你鄭宇的房產適當給你經濟補償。如果你兩個結婚後,要我離婚了。房產證已經是女方的名字。男子漢大丈夫!做事兒要三思而後行。即便事情做成了。自己就得負一切責任。所以辦事要慎重考慮。不能一時沖動。
❿ 男方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配
若一方婚前出資購買,婚後自己還貸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分割的;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買,婚後一方還貸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對於婚後還貸部分應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如果雙方出資購買雙方共同還債,離婚後判決給的房屋所有人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