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賣房子必須還清貸款嗎
不一定,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因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還未結清貸款的房子,若已經取得了房產證,可以通過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並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為簡單直接的一種交易方式: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方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支付首付款。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其提前一次性還款,並出具確認函。
5、買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並提交相關資料。
『貳』 想買二手房但房東有貸款沒還清怎麼辦
在這種情況下,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首付出去,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另謀他事,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
申貸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屋貸款
『叄』 二手房賣家貸款未還清,房子怎麼交易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銀行貸款未還清的房產,只有將剩餘房貸還清後,解了抵押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說,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過提前還貸的方式還清房貸再進行交易。
1、高風險的解押方式:解押款由買方先行墊付
解押時,多數賣方會要求使用買方首付款進行解押,這種方式風險性大。首先,買方支付首付款之後,無法確定賣方能否按時辦理解押;其次,在撤銷抵押之前,房屋隨時會被法院查封或者拍賣,甚至賣方有可能攜款私逃,此種方式風險比較大。
2、穩妥的解押方式:解押款由賣方自行出資,或由第三方墊資。
先由賣方自行出資解押,在撤銷抵押登記之後再進行正常交易,是最穩妥的解押方式。如果賣方資金不足,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墊資進行解押即使雙方協商由買方承擔,買方也要盡量爭取由賣方先行支付,因為解除抵押之前的風險原本就由賣方承擔,待交易完成之後買方再將墊資費返還給賣方。
『肆』 二手房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一、買二手房貸款沒還清怎麼辦
1、由買方還清剩餘貸款
若買方能夠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餘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餘貸款,以注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
2、房貸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由於轉按揭辦理手續十分復雜,對貸款銀行來講又存在諸多風險,導致許多銀行不願意開展此業務,故使得此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贖證」
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買房也無法一次性支付足夠房款的情況下,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提前還貸,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稱的「贖證」。為促成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機構會主動向賣方推薦借款人。對此,建議賣方謹慎審查,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以防止因不能順利得到借款而導致房屋抵押無法解除,造成違約。
二、賣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對於賣方來說,出售未還清貸款的房屋,大的風險在於不能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由於未解除抵押的房屋無法順利過戶,賣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
三、買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買賣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無論對買方還是賣方,均存在較大的風險。整個交易過程,從簽訂合同到完成產權過戶往往需要一些時日,而糾紛恰恰就出現在這一過程中。採取資金的方式,能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真正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伍』 我想買一個二手房,但是賣家的房子還有貸款沒還清,我想咨詢一下,這樣的房子可以買嗎可以買的話應該注
可以買,需要中介幫忙辦理,尤其是得簽合同,一般都是對方先想辦法還上,再辦理過戶,但有時需要買方辦理貸款,放款後付給賣方還房貸後再過戶。
『陸』 貸款的房子能賣嗎,賣了要把貸款還清嗎
理論上,按照我國政策,以貸款形式購買的住房在房貸未還清之前直接轉賣是無效的。因為貸款沒付清,房產證應該是押在銀行里。但實際操作中是有辦法變通的,有兩種辦法可以轉讓:
1、先將所貸房款還清,將房產證拿出來,然後再賣出去。
可以用二手買家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多的模式。該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還貸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交易。因為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如果買方不同意,可以向他人借錢來還清貸款。也可以向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種情況要注意轉利率問題,就是前後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轉讓錢到手後再還錢。這個方法的思路就是想方設法先從銀行拿回房產證,再進行下一步交易。
2、轉按揭
這是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只要買家想貸款,而賣家所貸款銀行又可辦轉按揭的,就可以辦理。轉按揭通俗的說就是,賣家把房產轉讓給第三方,同時跟銀行請變更借款人,把剩餘的按揭轉到這個二手買家身上。至於怎麼轉按揭,可以詳細問下銀行。
注意:有些地方暫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轉按揭業務,在轉賣未還清貸款的房產之前先了解清楚。
『柒』 二手房買賣中,房屋存在貸款未還清的情況
房屋存在貸款按揭,如果是有抵押登記的,就無法過戶,必須接觸抵押才能辦理過戶
『捌』 買二手房還有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法律分析:購買二手房時房主貸款沒還清時,可以與對方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提前還清貸款,也可以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若買方能夠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餘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餘貸款,以注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玖』 二手房買主辦按揭賣主必須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買賣二手房的時候,買主辦按揭貸款,賣房者必須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這樣買主才可以辦理按揭貸款,買房的時候必須是這樣做。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