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房產婚後賣掉,又買新房,離婚怎麼分
婚前房產婚後賣掉。又買了新房。那新房就會有一定概率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了。特別是那種婚前賣小房。然後貼錢買大房那種。加上的那些錢有時很難說清是完全個人的,還是應算夫妻共有財產里的。一般心裡沒有離婚意向的。不會步步都考慮那麼清楚。還留有各種證據。所以真到要離婚時就很多方面說不清了。當然如果是心思稠密的。保留各種有利於自己證據的。就不說了。
㈡ 婚後將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還算是婚前財產嗎
從法理的角度來講,將婚前房產賣掉,在婚後買房,也應該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於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㈢ 婚前房子婚後賣掉重新買房
法律分析:一、婚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
二、婚後購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第一種情形下,房產於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婚後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購得的房屋,僅僅是夫妻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由貨幣形式轉化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後購置的房屋,仍然於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
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為對於不動產利歸的基本原則是公示公信原則,即不動產的利以登記為准。如果上述房屋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㈣ 婚前財產變賣後再買房屬於誰的
法律分析:婚後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分兩種情況:
一、婚後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
二、婚後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於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㈤ 婚後把婚前房賣了,按揭再買一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婚後按揭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有權分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
㈥ 結婚前買的房子然後賣掉又買了一套新的住房,現在要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關於新買的住房該如何分割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根據結婚前的房屋性質進行區分。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結婚前一方個人的婚前房產。那麼該房產在婚後出售,所得的房屋出售款為仍為一方的婚前財產。舉例來講,就是男方婚前的房屋,婚後出售了200萬,那麼這個200萬的房屋出售款,仍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以上就是對於房屋分割的介紹,不過司法實踐中房屋情況比較復雜,還可能涉及一方父母出資、雙方父母出資、房屋貶值等情形,建議向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進行咨詢。
㈦ 結婚前買的房子然後賣掉又買了一套新的住房,現在要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關於新買的住房該如何分割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根據結婚前的房屋性質進行區分。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結婚前一方個人的婚前房產。那麼該房產在婚後出售,所得的房屋出售款為仍為一方的婚前財產。舉例來講,就是男方婚前的房屋,婚後出售了200萬,那麼這個200萬的房屋出售款,仍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在此種情況下,需要以新購買的房屋價格予以區分:
(一)男方正好花了200萬購買新的房屋,該房屋也只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那麼該房屋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的轉化,房屋仍屬於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二)如果婚後房屋購買價只有150萬,且房屋只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那麼房屋和剩餘50萬售房款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的。
(三)如果婚後房屋價值500萬元,男方將售房款200萬全部投入進去買房,並使用婚後共同財產300萬,即使只登記在男方一個人的名下,那麼
離婚時,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男方婚前財產的出資,可以在離婚時主張析出。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出賣婚前房屋後,婚後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
第三種情況,如果婚前購買房屋時夫妻都有出資,那麼婚後賣出再購買新的房屋,不影響該房屋的性質,離婚時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主張分割。
第四種情況,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夫妻婚後還貸,之後再進行出賣,那麼離婚時對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是需要對女方進行補償額的。
以上就是對於房屋分割的介紹,不過司法實踐中房屋情況比較復雜,還可能涉及一方父母出資、雙方父母出資、房屋貶值等情形,建議向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進行咨詢。
㈧ 賣掉婚前房產婚後買房出租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