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5年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攻略 買房必備
樓市利好,現在正是買房好時機。買房屬於高價消費品,一般人都會選擇公積金貸款買房,利率低,還款方便。但是相應的流程就比銀行貸款負復雜一些。下面針對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和流程進行詳細分析,助你買房快人一步。
一、貸款條件
1、繳存狀況要求。連續正常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且當前正常繳存。
2、信用狀況要求。申請人及其配偶出現下列情況的,限制貸款或不予貸款:
(一)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數超過3期(含,助學貸款已結清除外),不予貸款。
(二)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逾期累計滿10次,且未結清或結清未滿兩年的,不予貸款。
(三)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隱瞞或虛報婚姻狀況、直系親屬關系、購房行為、住房數量等情況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四)虛構提取條件,或持偽造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五)購買「雙拼房」、「多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如實說明,隱瞞不報的,不予貸款。
3、還款能力要求。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有貸款月供合計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5%,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其他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申請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單身的只計算申請人的月收入,計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請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請人月收入=申請當月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含個人和單位繳存的,下同)÷(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請當月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積金中心的規定提供抵押、保證等形式的擔保。
二、可貸額度及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 +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即:Y=B•(T+I)•L。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當前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繳存時間系數: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三)收入調節系數:當前月繳存額(個人繳存額+單位繳存額)對應的列表系數;
(四)流動性調節系數:是根據公積金滿足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貸款額度調節參數。其中:
流動性過剩:個貸率<60%,該系數為1.2;
流動性正常:60%≤個貸率≤80%,該系數為1;
流動性不足:80%<個貸率<90%,該系數為0.8;
流動性緊張:個貸率≥90%,該系數為0.6。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執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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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東莞買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貸款老家自建房裝修或進行自建房嗎
根 據相關規定,公積金 貸款是可以用來裝修自 住房的。只要您攜帶相關手續,業務部 門辦理即可。但手續過程繁瑣,審批周期長。
⑶ 關於東莞公積金買房貨款。
夫妻中一個人有交公積金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啊,不過購房人中必須有繳存人(也就是你老婆)的名字。
在東莞正常交半年後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了,目前公積金貸款5年及5年以下的年利率是4.00%,5年以上的年利率是4.5%,一般最長可以貸20年。
具體你能貸款多少還是要看你買的房子的建築面積、單價,然後才看收入,你可以到這個頁面去自行計算一下(http://www.dggjj.cn/dkcount.asp),或者打電話22337076到公積金中心貸款科咨詢。
⑷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
東莞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外籍繳存職工不能以配偶名義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可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系數+收入調節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當前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繳存時間系數: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所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三)收入調節系數:當前月繳存額(個人繳存額+單位繳存額)所對應的列表系數;
(四)流動性調節系數:根據個貸率所對應的列表系數。
【拓展資料】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管理東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職責: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管理中心)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東機編[2002]192號),於2002年12月16號成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現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6個科室。
綜合科:
協助單位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行政、綜合協調、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婦組織工作;承擔會務、政務信息公開、廣告宣傳、保密、檔案工作;承擔采購、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負責全市公積金財務收支及分配過程的會計核算;定期編制公積金會計報表;編制全市公積金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公積金年度歸集、使用計劃;編制公積金執行情況報告;公積金業務數據的統計、核算檔案的整理及歸檔;負責中心的經費、工會賬務的會計核算及預算、決算。
科技信息科:
承擔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公積金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和升級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和門戶網站的維護和管理;負責門戶網站的信息更新和發布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及計算機使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網上辦事大廳及中心與其他部門、單位信息交換對接。
業務管理科:
負責起草業務政策和調整業務流程;負責分析業務數據及發展動態;負責對辦事網點、受委託銀行等部門、單位經辦人員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擔保公司、代理機構、評估公司等合作單位的管理;負責綠色通道項目審核;負責與受委託銀行進行業務檔案的對接以及東安花園權證的保管;配合做好對違規套取公積金的職工受凍結限制賬戶進行解凍、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成員公積金繳存情況查詢和網上辦事大廳等業務對接;負責業務運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監督科:
負責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歸集、貸款、提取業務進行稽核;負責對內部機構運作以及受委託銀行等合作機構的代辦行為進行稽查和考核;協調配合外部審計部門對中心的審計監督工作並負責落實整改;負責其他稽核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公積金政策解釋;負責中心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法律審查;負責中心各類合同、協議等文件的審查;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受理單位不按規定繳存公積金的投訴、催建催繳(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繳職工在封存戶開戶手續、欠繳補繳審核等)、行政處罰等工作;負責貸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貸款訴訟;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繳存擴面及鎮街考核工作;負責企業評優、評先、上市等守法情況查詢或審核;負責其他執法相關工作。
⑸ 東莞住房公積金需購買多久,才可以用來東莞本地進行公積金按揭貸款
給你參考一下北京的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具備的條件有:
1.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並提供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仍正常繳存;
5.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6. 符合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外地戶口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要的在京居留證明
外地戶口的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提供的在京居留證明為在京的暫住證或在京的工作居住證。
在外地購房是否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在異地購買自住住房同樣可以支取公積金,辦理手續及所需材料按照購買自住住房正常支取公積金即可。具體方式如下:
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
2,購買自住住房,採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辦理支取。
⑹ 東莞住房公積金購買多久可以買房
你東莞的公積金只能在東莞購房(目前)。你需要連續供滿1年以上才能做公積金貸款。(本地人半年)
⑺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東莞史上最嚴公積金新政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很多購房者的心願,因為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更劃算一些,然而2013年2月8日,被網友稱為東莞「史上最嚴」的公積金新政出台,引起了熱烈議論。此次新政除了對貸款比例和公積金繳存期重新進行了規定外,還首次出現貸款「最高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這一限制,有市民經過一番推敲後拋出了「公積金賬戶虧空」論。
關於調整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
根據2012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繼續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的精神,結合當前實際,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作用,更好地幫助有需求的家庭購買自住住房,進一步促進住房合理消費,有效減低貸款風險,經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批准,現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政策調整如下:
一、職工必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不超過原有最高限額的同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於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
(二)購買首套住房的,不高於房屋總價的70%。
(三)購買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較低值作為計算可貸款額度的房屋總價。
三、職工所有貸款月供合計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月收入按如下方式計算:
家庭月收入=申請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請人月收入=申請當月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含個人和單位繳存的,下同)÷(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請當月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四、購買「雙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認定;購買「多拼房」的,不予貸款。
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如再次購買該套住房的毗鄰房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該筆貸款。
五、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的誠信記錄作為審批的重要依據之一。申請人及其配偶出現下列情況的,限制貸款或不予貸款:
(一)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逾期累計滿10次,且未結清或結清未滿兩年的,不予貸款。
(二)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隱瞞或虛報婚姻狀況、直系親屬關系、購房行為、住房數量等情況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三)虛構提取條件,或持偽造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四)購買「雙拼房」、「多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如實說明,隱瞞不報的,不予貸款。
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
七、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停繳住房公積金達12個月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該筆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0-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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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東莞個人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東莞住房公積金實行了貸款限額管理,每筆貸款最低金額為5萬元,貸款最高限額為66萬元,取消了之前【8倍余額】貸款最高額不超公積金賬戶余額8倍的規定。貸款期限更加靈活,貸款最短期限為1年,最長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另外,徵求意見稿規定,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者,5年內不得申請貸款。
⑼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暫行辦法話你知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樣的規定,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取?2007年政府頒布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而隨後又作了多番的修改。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東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託指定銀行向參加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發放的專項政策性住房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核、決定,並委託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管理中心與受託銀行簽訂書面委託合同。管理中心按委託合同的約定,檢查、監督公積金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受託銀行應按委託合同的約定辦理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並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統計報表等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依法接受財政監督、審計監督。
第五條 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僅限於本市地域內,且對該住房擁有所有權。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第二章 貸款條件
第七條 借款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規定在本市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以上,且沒有欠繳、被封存住房公積金;
(二)借款人屬購房的,自籌資金須達到購房款的30%以上,與售房單位簽訂了購房合同或協議;
(三)借款人屬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必須具有合法證件並手續齊全;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五)提供資產作抵押或有價證券(指債券、存款單等)質押;
(六)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第八條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優先受理,已借住房公積金貸款未償清前不予辦理再申請貸款。
每項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等)到法定退休年齡所繳納住房公積金總額的2倍;
(二)購房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70%;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貸款額度不高於當年購房貸款額的平均水平。
第九條 貸款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第十條 貸款利率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利率標准執行。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市有關部門批準的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批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等證明文件;
(二)借款人和有關家庭成員身份證、關系證明的證書;
(三)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所在單位出具的有穩定收入的資信證明;
(四)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如借款人只計本人貸款額度,則不需提供家庭成員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管理中心對借款人的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審查合格後,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持准予貸款通知書到受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第十三條 借款人與受託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並在銀行開設用於歸還貸款的個人帳戶。
第十四條 借款人申請的貸款由受託銀行採用轉帳方式,直接支付給售房單位;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貸金額,則由受託銀行劃入借款人提供的個人帳戶內。
第五章 貸款的歸還
第十五條 貸款本息採取按月等額還款方式,借款人每月在貸款合同規定日期前將應還本息存入個人還款帳戶,由受託銀行直接扣收。
第十六條 借款人可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提前還清貸款的,不計收提前還款部分提前期間的利息,按合同已收取的貸款利息也不退還;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受託銀行應根據變更後的貸款期限、提前還款後的貸款余額計算出每月還款額,與借款人重新簽訂合同,變更後的貸款期限不得長於原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
第十七條 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上儲存余額用於償還購房貸款。不足時可以提取借款人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借款人未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貸款的,應承擔究違約責任。
第六章 抵押和質押
第十九條 借款人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的,應當與抵押權人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按規定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二十條 抵押期內,抵押人負有維修、保養、保證房屋完好無損的責任,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變賣、饋贈或再抵押。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將房產作為抵押的,在與受託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前,應辦理房產保險,保險期限與貸款期限一致,借款人不得中斷或撤消保險。如保險中斷,受託銀行應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抵押物保險單正本由受託銀行保管。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理中心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
(二)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
(三)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拒絕履行借款人償還貸款義務的。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出質人應當與質權人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辦理質押的質物,其面值要達到貸款額與應付利息之和。質物可隨貸款的歸還,定期或不定期取出與歸還貸款本息相等的部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由頒布之日起實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
二000七月十七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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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可不可以多次使用
可以多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
1、可以使用,但是要交滿半年以上才可以,交的時間越長貸得越多,不過用過房貸,再次買房還是算二套房來付7成的首付。
2、借款人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一套住房,如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不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3、在還清前一套住房貸款的前提下,同時不會被認為是第二套房產,仍會視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