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時如何還貸款
離婚貸款如果是房貸的,那麼一般由取得房產的一方進行償還。也就是雙方在離婚時,對房子的歸屬進行約定,然後取得房產的一方給與另一方補償,之後剩餘的貸款也由取得房產的這一方繼續償還。但如果雙方約定其他的償還方式也可以。其他貸款自行協商如何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 離婚時的貸款怎麼分
離婚的時候,如果貸款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分配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屬於個人財產的,則不用分配,誰的房子就歸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去辦離婚證的時候,會查到夫妻在銀行有同共貸款嗎
辦理離婚手續,都是你們協議好協議書,包括貸款的債務,你們協議好,這樣避免離婚後引起分歧,兩家被債務都不能安寧。
4. 離婚後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下的債務,雙方離婚時可以協商處理債務,如果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裁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拓展資料:
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5. 離婚時有貸款如何處理
如果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房屋尚有房貸沒有還清,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房貸由其中的一方或者雙方繼續還貸,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後,該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雙方離婚的時候,雙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權進行協商處理,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房屋歸一方所有,並由該方繼續還貸,給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後還貸部分,以及該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補償。
6. 離婚有貸款怎麼辦
當離婚時存在貸款的時候,那麼其處理是看貸款的性質,共同貸款則共同承擔。而如果是個人的貸款,那麼則無需進行分割償還,具體而言,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其處理,即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貸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則屬於需要共同承擔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7. 離婚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貸款的處理如下:對於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一方個人承擔;而對於雙方的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對於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