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雙方離婚後+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打真信嗎
您好,雙方離婚後一方的貸款按照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應當視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如果是離婚後借貸,請問前配偶在借貸時,您是否有在貸款合同上簽過字?如果被列為共同債務人,那麼您是應當負起償還義務的。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內借貸,那麼如果借貸是為共同生活所需,那麼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您也有義務償還。或者如果貸款適用於男方的個人支持,但有您的簽字確認或事後追認的話,也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您也需要共同償還。因為涉及情況眾多,所以需要根據詳細情況加以分析。如果擔心因為債務問題受到牽連,您可以與前配偶簽訂一份財產協議,但需要注意的是僅對內有效,如果您負有償還義務,那麼對外您還是需要清償的,但對內您可以要求男方給予您相應經濟補償。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1088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㈡ 夫妻離婚多年,前任利用對方電話號碼貸款出現徵信問題要負責任嗎
夫妻離婚多年的時間了,你的前妻或者是前夫利用對方電話號碼辦理貸款,徵信出現了問題,那麼是不需要負責任的,因為是他個人辦理的貸款,跟你並沒有關系。
㈢ 離婚後,妻子以自己的名義重新買房,前夫欠的銀行貸款與妻子有關系嗎
欠款是在婚姻期間存在的時候,離婚後,妻子是需要承擔前夫的銀行欠款的。但是離婚後的房子不歸前夫擁有。
㈣ 我與前夫已離婚多年,前夫有借貸未還,對我有影響嗎
我們都知道,其實現在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很多時候他們在生活上可能會出現一些經濟困難的時候,所以這時候他們就會採取貸款的方式,但是貸款也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的,比如說沒有償還能力,所以他們在網上看到關於我與前夫已經離婚多年,前夫有借貸未還。那麼這對我會有影響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我跟他看來,我覺得如果已經離婚了的話,那是沒有影響的,下面我具體來了解一下。
所以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也應該要更多的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對於每一個人而言,我們在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慎重的選擇,在貸款之前一定要考慮一下自己有沒有償還的能力,好像貸款消費它本身就屬於一種超前消費。而且要存在這一點的風險。所以對。大部分的年輕人來說,我們千萬不要盲目的去貸款,首先一定要考慮一下自己是否有這個能力去償還,同時也要擁有一份穩定的舒服。
㈤ 離婚後,前妻賣房子給前夫,前夫是否可以貸款
雙方離婚後,就是解除了婚姻關系,那麼,雙方在法律層面就不再有任何關系。所以在離婚之後,只要男方各方面的條件符合銀行的審查要件即可申請貸款買房。如果是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按照中國銀行的要求准備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書;(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材料;(三)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四)已支付所購商業用房購房首付款的證明;(五)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六)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七)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在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劃至借款人指定購買商業用房的開發商或售房者的專用賬戶。如果是向其他銀行貸款的,按照其他銀行的相關規定提供材料,經銀行審核後辦理貸款即可。如果購買的不是商品房,或者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其他相關要求,具體咨詢各銀行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的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㈥ 離婚後貸款怎麼辦
離婚後的貸款分割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於一方的個人貸款,則由個人承擔;而雙方的共同貸款,離婚時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可以對雙方的財產和債務進行約定,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與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㈦ 和前夫離婚後他辦的貸款法院起訴我必須要應訴嗎
離媽後,他辦的貨款看你受用過沒有,若沒有大可不必管。
㈧ 離婚後貸款怎麼處理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後的余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㈨ 和前夫在銀行貸款,離婚還,貸款由他負責,對我還有沒有影響
你和前夫在銀行貸款,離婚協議由他負責只是離婚協議定的,貸款時有你與前夫兩人簽名,他如果還不上貸款,銀行也有權找你索要,你若沒能力還也會拉入你不任譽黑名單,影響你以後的信貸聲譽。
如果你前夫不還銀行貸款,你若有履行能力還是要還的,你還貸款後再起訴你前夫索要。
㈩ 離婚後,一方進行貸款操作,和另一方有關系嗎
如果是在離婚以後一方進行了貸款的操作,不論他後期是能夠及時的去償還貸款,還是說在後期產生了一些貸款的糾紛,那麼都和另一方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因為在婚姻關系解除的那一刻,我們之間的一些財產和。經濟糾紛就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不論是兩個人從身份上還是從社會關繫上都沒有任何聯系,所以我覺得後期他們之間的一些經濟糾紛和自己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一,離婚之後另一方有的貸款操作和另一方是沒有關系的。
因為現在結婚了,兩個人都是社會上的成年人也是獨立的個體他們的關系,就是因為那一張結婚證才兩個人,有了一個關系,也是在法定上的一些責任和義務,但是呢,一旦這個婚姻關系解除了,最後兩個人就恢復成獨立的個體,就不再為對方負有任何的責任,也不用再去關心對方,現在的一個處境,所以的話在婚姻關系解除了之後一方進行貸款操作是完全影響不到,另一方的任何方面的,不論從經濟還是從個人信用上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