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② 上海購房貸款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當地的政策規定,已擁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首套首付比例提升至35%;即使本市無房,只要家庭有過房貸紀錄,再次申請住房貸款就算二套貸款。二套貸款購買普宅首付5成、購買非普住宅首付7成;(即認房認貸)。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由余額的40倍降至30倍,補充公積金從20倍將至10倍;家庭有過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則公積金貸款不可用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③ 上海的「改善型住房」是什麼都有哪些認定標准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政策,明確人均住房面積小於33.4平方米、再次購房,為購買「改善型住房」。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80萬元降低為60萬元。同時,上海對「投資投機性購房」將收緊公積金個貸。
④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50萬要求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審核(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申請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認定為首套住房的,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保持不變。
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個人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調整為100萬元(個人調整為50萬);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於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於70%。
三、調整計算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能力比例和存儲余額倍數。
本市計算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為不超過40%;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30倍,補充公積金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10倍。
四、嚴格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和信用審查。
市公積金中心應要求各受託機構繼續嚴格對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進一步加強對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審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應從嚴審批貸款。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辦理除還貸以外的其他公積金提取業務。
若您需要辦理我行的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即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所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
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3.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
4.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5.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金額: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購買一手房的,最長不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的,最長不超過15年,同時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後5年。
央行上海總部與上海銀監會聯合發布上海樓市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上述情況利率均按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執行。28日下午,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段超良明確表示,上海首套房貸利率優惠上限敲定9折,以後不會出現8.5折和更大的折扣,不會再優惠。
據上海中原地產、同策咨詢數據,25日的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出台後,上周末上海住房交易量爆增。數據顯示,上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71.7萬平方米,環比增加48.0%。這一水平相當於兩周的成交量,同時也創出周度成交歷史新高。而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分析認為,「滬九條」發布當日以及之後周末新開盤成交中的這類客戶不一定符合新政的限購和二套首付條件,因此「滬九條」發布之後成交的數據,尤其是周末開盤項目存在交易水分,後期存在「退房」風險。當開發商把被「圈」住的客戶進行梳理後,不符合限購條件的客戶就可能被退房。此外,由於是否購房成功以是否網簽為准,在「滬九條」頒布前購房,卻沒有來得及網簽的客戶,也會有部分喪失購房資格。對於上海未來三個月的樓市情況,業內人士普遍預計,由於政策收緊,新房成交將在未來三個月走弱,房價或短期見頂。
⑤ 上海買房貸款政策2021最新
上海本地人購房條件:
一、滬籍單身人士
1. 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2.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二、滬籍已婚人士
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1. 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2.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4.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5.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三、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
1. 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
2. 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註:
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是指簽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稅正常繳納滿60個月。
外地人購房條件:
1. 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購買1套(商品房)住宅房。
2. 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產不計算在內,只要上海沒有房產就可以購買!
4. 居住證滿三年(免交房產稅)。
上海購房貸款政策:
四、商業貸款:
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
在上海無房無貸(無貸指上海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夫妻雙方在婚前與各自父母共有房產均不超過一套,且家庭名下無房。
二套房:
在上海無房,有過1次上海公積金貸款記錄。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積≤37.2m?,無上海公積金貸款在使用。
⑥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調整問答
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嚴格按照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堅持體現差別化信貸政策;
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強化信貸風險管控,以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實現政策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本次調整內容均符合當前總體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和防範控制風險的方向,同時兼顧公積金貸款管理的連續性和漸進性。
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以往主要是審核申請貸款家庭名下住房情況,即使繳存職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還清後仍可再次申請。本次調整為同時審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況和公積金貸款記錄。
對於購買首套住房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不作任何調整;
對已使用過1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即使名下無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
對已經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再向其發放第三次公積金貸款。
這將有利於體現公積金貸款的差別化和公平性,同時也體現公積金重點支持的對象。
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貸款政策是根據本次房地產調控要求所作的相應調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為支持住房消費,本市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文件要求,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均參照首套住房政策執行。
在目前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參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對其首付款比例,公積金貸款利率和最高貸款限額都進行相應調整,以更好地體現與首套首次購房家庭的差別化管理。
調整借款人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數比例是根據《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中「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進行調整的。
本市目前計算公積金借款人還款能力為月還款本金不超過工資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還款額占工資收入的70%左右,超過了50%-60%的上限控制標准。
本次從50%調整為40%後,能夠真實反映借款人的償債能力,月還本付息額控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以降低公積金貸款違約風險產生。
嚴格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是根據《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中「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進一步明確認定口徑。
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繳存余額倍數,通常綜合考慮貸款風險杠桿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續原則。全國其他城市都不高於25倍,普遍在10-20倍間,本市兼顧了政策連續性和漸進性等因素,從40倍適當下調至30倍(補充公積金從20倍下調10倍)。
本次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措施執行時間是什麼時候?
考慮到將政策調整對新申請貸款家庭的影響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調整以購房合同網簽時間為界。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之後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新政策,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原政策不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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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2021上海首套房貸款新政策
1.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購買第一套住房,建築面積低於90平方米(含)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2.商業貸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義申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時,首付比例不低於35%。
上海購房貸款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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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貸款的總體原則:認房又認貸,有貸款記錄,再次購房就是二套房,全國貸款記錄網上可查。
一是商業貸款。
(1)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無住房、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70%。
二是公積金貸款。
(1)購買第一套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2)第二套改良型購房,首付比例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高限額下調10萬元。
(3)停止向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員工家庭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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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用公積金存款賬戶余額確定貸款額度的倍數由40倍降至30倍,補充公積金由20倍降至10倍。
(5)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款能力的計算比例,將每月還款額降低到工資基數的40%以下。
上海限購政策
1.上海單身:限購第二套。
滬籍已婚:限購第三套。
三是非滬籍。
(1)已婚家庭在上海只能有一套,單身限購。
(2)夫妻雙方必須至少至少一人的社會保障或個人所得稅,並在購房前63個月繳納60個月。
⑧ 2016最新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
11月28日,為進一步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對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嚴格執行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即在區分首套和二套購房的前提下,調高對第二套改善型購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下調10萬元,並停止向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再行發放貸款;
二是體現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續和風險可控。借款人以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確定貸款額度的倍數從40倍下降到30倍;嚴格執行住建部還款能力的計算比例調減為每月還本額占工資基數不超過40%,以及對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認定標準的口徑。
本次公積金差別化貸款政策的調整,並不影響本《通知》明確的首套自住購房的職工家庭,對在本市無房和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在首付款比例方面仍然按照購房90平米以下不低於20%,90平米以上不低於30%的政策執行,並且貸款利率不實行上浮,最高貸款限額不下調,繼續體現公積金對中低收入群體自住購房保障的制度初衷,繼續體現對創新創業人才進入上海首套購房的政策支持。因此,此次調整不僅堅持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公正,也強調信貸風險防控,實現政策的長期穩定,這將有利於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審核
(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申請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
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
認定為首套住房的,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保持不變。
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個人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調整為100萬元(個人調整為50萬);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於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於70%。
三.調整計算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能力比例和存儲余額倍數。本市計算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為不超過40%;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30倍,補充公積金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10倍。
四.嚴格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和信用審查。市公積金中心應要求各受託機構繼續嚴格對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進一步加強對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審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應從嚴審批貸款。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辦理除還貸以外的其他公積金提取業務。
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調整問答
1.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嚴格按照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堅持體現差別化信貸政策,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強化信貸風險管控,以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實現政策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本次調整內容均符合當前總體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和防範控制風險的方向,同時兼顧公積金貸款管理的連續性和漸進性。
2.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答: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以往主要是審核申請貸款家庭名下住房情況,即使繳存職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還清後仍可再次申請。本次調整為同時審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況和公積金貸款記錄。對於購買首套住房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不作任何調整;對已使用過1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即使名下無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對已經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再向其發放第三次公積金貸款。這將有利於體現公積金貸款的差別化和公平性,同時也體現公積金重點支持的對象。
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貸款政策是根據本次房地產調控要求所作的相應調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為支持住房消費,本市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文件要求,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均參照首套住房政策執行。在目前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參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對其首付款比例,公積金貸款利率和最高貸款限額都進行相應調整,以更好地體現與首套首次購房家庭的差別化管理。
調整借款人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數比例是根據《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中「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進行調整的。本市目前計算公積金借款人還款能力為月還款本金不超過工資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還款額占工資收入的70%左右,超過了50%-60%的上限控制標准。本次從50%調整為40%後,能夠真實反映借款人的償債能力,月還本付息額控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以降低公積金貸款違約風險產生。
嚴格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是根據《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中「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進一步明確認定口徑。
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繳存余額倍數,通常綜合考慮貸款風險杠桿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續原則。全國其他城市都不高於25倍,普遍在10-20倍間,本市兼顧了政策連續性和漸進性等因素,從40倍適當下調至30倍(補充公積金從20倍下調10倍)。
3.本次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措施執行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考慮到將政策調整對新申請貸款家庭的影響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調整以購房合同網簽時間為界。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之後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新政策,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原政策不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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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上海買房政策2022最新
一、上海最新房貸政策
限購政策
1.個人住房限購:社保及個稅需連續繳納滿5年才在上海購房。
1.首付比例:首套房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60%;三套房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2.貸款限額: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50萬,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60萬,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120萬。
市場監督
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