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首付各一半,租金還貸款,貸款算誰還的
你們屬於個人合夥債務,你們之前約定了還貸的方式是你們內部約定,肯定算你們兩人還的貸款,粗略分析下,你岳母肯定是把貸款錢還清了還有所筆不少的利潤,剩下的利潤(租金—還款金)應該是你們均分(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或者按你們之前的利潤分配協議,如果你岳母不和你協商你只有向法院起訴了,口說無憑,你得舉證上述事實。
② 婚前按揭購房,房租還貸,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按揭購房的產權分割在法律理論上確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在實踐判決中存在分歧。通常判決方式是:房產認定為你個人財產,債務也是你個人債務,對方只能分得婚後其共同還貸部分的補償。但是,也有法院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因為房產證是在婚後取得的。具體要看你所在的城市有無這方面的地方規定。
③ 女兒結婚後,父母按揭買房寫了女兒的名字,後出租,用租金還貸款,如今女兒要離婚如何分割這套房
不一定。
①女兒沒有出資,完全由父母出資,提供所有出資證明,房子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不予分割。
②女兒有出資部分,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還貸部分及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房子為婚內所得,且以女兒名義還貸,需要提供一切資金來源證明,否則不能證明部分均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有權要求分割的,如果男方同意不分割該房產還好說,否則對女方不利。
④ 婚前女方首付自付,婚後用房租還貸,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這個房子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房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當中明確規定,婚後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⑤ 請婚前一方出資首付,婚後利用租金償還貸款,離婚時房產應認定為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⑥ 個人所得稅申報,夫妻兩個一個用房貸抵扣,一個用房租抵扣,可以嗎
不可以。
個稅抵扣房貸是不能夫妻兩人同時申報的,可以由夫妻雙方約定,選擇其中一方進行扣除,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婚前夫妻雙方分別購買住房發生首套住房貸款的,可以婚後選擇其中一套由購買房按扣除標準的100%進行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各自對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進行扣除。
(6)婚後的貸款用房租還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該表適用於扣繳義務人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時,填報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納稅人的基礎信息。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該表適用於自然人直接向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填報其個人基礎信息。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適用於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或非居民個人支付各類應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稅款,填報當月和累計情況相應項目。
⑦ 貸款買房然後租出去,收租金還房貸這樣可以嗎
貸款買房然後租出去,收租金還房貸這樣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房屋租賃規定的情形,是可以進行出租的。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7)婚後的貸款用房租還擴展閱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⑧ 我小姨無子二婚。自己有三處房子,其中一處在用房租還貸款,她住在男方房子里,男方有兒子。
1)如果沒有婚前約定,房產證日期早於二婚結婚證日期的,算個人財產。但是涉及婚後使用共同財產還貸,所以如果再次離婚,需要補償男方相應款項。
如果房產證日期晚於二婚結婚證日期的,即使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按照目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也屬於共同財產,不過目前在徵求意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以實際登記人為准。
2)她的房子和他的兒子有關嗎?
如果二婚離婚,則無關;如果二婚沒有離婚、本人死亡的,男方兒子作為繼子女有權以第一順序繼承人身份繼承。
3)男方的房子和她有關嗎?
參照(1)中的情形。
⑨ 房子是婚前財產婚後還貸款
法律分析:房子是婚前財產婚後需要還貸款。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房子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所還的貸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婚後共同承擔房貸,離婚時,房屋所有人按照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⑩ 婚前貸款買的門市房,婚後要每個月都還房貸,房子的房租夠還房貸了,婚後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嗎
以前貸款買的門市房。要每個月償還貸款。房子是閨女們兩個。我也得你們兩個來償還。要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