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5)有《民法典》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申請人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含)以上,並且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申請人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
申請人夫妻名下沒有未還清公積金貸款;
離退休的人員在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北京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夫妻兩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
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符合如下條件:1、借款申請人申請借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借款申請人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5、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6、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貸款額度: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❷ 北京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直接還貸款是怎麼回事
北京公積金管理再出便民新政,自7月1日起,群眾可享受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沖抵直接還貸、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免繳二手房評估費、貸款申請不再提交紙質申請表等多項利好措施。
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開通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提取業務的通知》、《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人不再承擔二手房評估費的通知》、《關於啟動新版合同單據及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三項政策方便借款人。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稱,借款人可以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無需再單獨申請購房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優先用於沖還貸款。沖還貸業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將自動終止。對於組合貸款,沖還貸業務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定執行。
(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中心擴展閱讀
「沖還貸」的使用方法和辦理方法
據了解,「沖還貸」是指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用以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舉例來說,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120萬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010元,約定還款額10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則,當日沖抵15000元,不再從借款人的預留還款賬戶中扣劃約定還款額,即沖抵成功。
辦理途徑方面,借款人既可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也可在貸款發放後在全市各業務網點辦理。沖抵日為每年1月和7月合同約定還款日,對於符合沖抵條件的,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進行沖抵,若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沖抵條件,先從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沖抵,再從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沖抵。
沖抵下限為約定還款額,當約定還款額高於剩餘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或為貸款最後一期時,按剩餘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沖抵。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保留人民幣10元。若沖抵失敗,則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從借款人預留的還款賬戶中足額扣劃當月還款金額。
❸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中心是什麼單位
是事業單位!
(管理部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結算中心);下設3個直屬事業單位:北京住房公積金客戶服務中心、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貸款個人信用信息服務中心。
❹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先到方庄那塊的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開一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完了再到你上交公積金所在分管區開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要帶自己身份證去辦理。
❺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 你了解自己的公積金余額嗎
當今社會,大部分人都有購買住房公積金的意識,它是國家為了解決公民住房難問題實施的一項有效政策,為了方便人們查詢提取使用公積金,一般每座城市都會有設立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面小兔就以北京為例,為大家介紹下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文簡稱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於2002年10月10日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時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北京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管理中心掛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對北京市單位住房基金、公共維修基金、住房補貼的建立、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北京公積金查詢
1、網站查詢
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陸北京公積金查詢網站。輸入公積金賬戶密碼等信息,就可以查詢自己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等信息。
2、電話查詢
北京住房公積金熱線:96155(按普通市話收費)
(1)24小時自動語音服務。自助語音服務包括:自由還款方式下的個人貸款查詢和月還款額預約,及住房公積金帳戶查詢業務。
(2)人工咨詢服務。提供關於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轉移、貸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政策解釋、業務咨詢等服務。
人工咨詢服務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22:00。人工咨詢服務時間同時受理客戶對中心下屬部門的服務投訴、個人基礎信息的變更申請。
3、聯名卡查詢
北京公積金大多使用的是與銀行的聯名卡,可以通過持卡在銀行設置的查詢機終端查詢,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詢,登陸銀行網上銀行查詢等多種方式獲得公積金余額信息。
4、營業點查詢
如果上面的方法大家還查不到個人賬戶的公積金信息那還可以前往公積金的辦事大廳進行人工查詢,不過要注意記得帶齊相關證件,下面是北京公積金一部分辦事點: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地址:西城區大紅羅廠街22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甲10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路乙15號直屬段二層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地址:豐台區方庄芳城園三區18樓一層大廳
三、北京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房提取】
購買一手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職工個人儲蓄賬戶賬號
4.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
5.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此材料為銷戶提取的職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要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無需提供此材料
7.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8.職工配偶申請提取時,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有職工配偶信息,夫妻關系證明可以不予提供。
註:職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購房申請提取,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職工所在單位應履行核實義務並出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職工應出具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職工所在單位主體資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物業部門開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管理部應嚴格審核有關提取材料,材料真實的,准予提取。
【租房提取】
職工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租房申請提取,應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出租房屋稅收委託代征點或稅務機關開具的租房費發票;
3.房屋租賃合同;
4.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5.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賬戶。
7.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職工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外租房申請提取,應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所在單位出具租房證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規定納稅的證明及租房費發票;
4.房屋租賃合同;
5.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7.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賬戶。通過賬戶所在單位經辦人到繳存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8.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提示:
2015年1月28日,《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發布,根據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不需提供完稅證明、租賃合同備案、租金發票等,只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或無房證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北京相應細則尚未出台。本地寶將第一時間為您更新。
【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管理部會在市住建委核實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承租發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賬戶即可。
四、北京公積金提取
1、在官方網站上填寫相關材料提交,這些材料要如實的進行填寫,並出示有關證明材料,這個證明材料需要經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進行審核和蓋章的。
2、拿蓋好章的證明材料和專用存摺以及公積金的聯名卡、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處進行提取。如果說不是北京市的住房的話,在提交材料的時候還需要帶上離休的證明材料,一起交到公積金管理中中心。
3、對於有以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辦理過公積金貸款的需要親自去辦理公積金的提取。
注意公積金的提取時間,一般的對於第一次提取的用戶來說,到賬的時間實在明確的提取時間之後的3個工作日之內就會到賬。在以後的提取中,它的到賬時間是要按照提取周期計算出來的約定的提取日後的3個工作日之內。
看完上文,想必大家對住房公積金有了一定的了解,還不知道該如何查詢公積金的朋友,不妨參考上文提及到的方法進行操作查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多關注公積金政策的消息,確保自己能及時享受到應有的福利。以上就是土巴兔學裝修平台帶來的全部資訊了,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於家居裝修的知識和經驗,請關注土巴兔裝修家居微信(微信號:to8to282)。
❻ 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和額度
法律分析: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
2018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公積金貸款額度為: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80萬。
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
1.提供連續五年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2.有合法暫住證3.本人或夫妻雙方沒有北京房屋4.有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5.已有房屋的,再貸款買房首付要達到60%以上6.集體戶口沒有以上限制,但是集體戶口現在不視為北京戶口,你必須找一個單位來接收你的戶口,並出具接收證明,蓋章有效。這樣才能在京買房。
7.本人公積金繳費在12個月以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❼ 如何在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二、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三、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四、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六、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7)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中心擴展閱讀
職工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後發給《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職工將填寫完畢後的《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連同下列材料送交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信貸股;
1、貸款申請書(已婚的需配偶簽名)2份;
2、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據復印件2份;
5、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各2份;
6、申請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
7、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查詢單(要加蓋開戶銀行業務公章)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復印件各1份;
8、申請人已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要提供離婚證復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未婚證復印件2份;
9、自建房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復印件各2份;
10、購建經濟適用住房的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文件復印件各2份。
❽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一、貸款用戶先向對應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咨詢,提交所需資料。
二、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初步的評審。評審的時候,需要兩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評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評估。對擔保中心的擔保資格進行審核。
三、雙方當面簽定合同。
四、把所有的資料,轉到經辦的銀行。
五、具備貸款條件的,發放貸款。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❾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1.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關於印發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號)的文件精神,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將與住房公積金業務有關的資產、負債及權益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移交,並於2003年9月成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專門負責中直機關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業務。開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存儲中直機關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負責中直機關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支取和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等項工作,負責中直機關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負責中直機關單位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結息工作等。
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機構設立及職能簡介:2002年12月18日,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關於印發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號),成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與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合署辦公,承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能(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於1996年4月30日經國務院同意成立,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民主的授權,負責中央機關在京單位(包括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高法院、高檢院、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管理工作。
主要業務簡介:
(1)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概況。1996年10月,根據國管局印發了《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操作規程》,並與有關商業銀行簽訂了歸集業務協議,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在中央國家機關正式實施。1999年,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的實際情況,相繼印發了《關於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規范了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繳存、支取等具體業務操作。
(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概況。1998年6月,根據國管局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試行)》,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發了操作規程等相關文件及規範文本,並與有關商業銀行簽訂了委託貸款協議,中央國家機關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2003年6月30日,為彌補住房公積金資金不足,擴大貸款受益范圍,資金中心印發了《中央國家機關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性貼息管理暫行辦法》,啟動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新品種。
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
簡稱鐵路分中心,管轄范圍為:北京鐵路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及北京鐵路分局的180個單位88980人的住房公積金。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規章制度,工作人員的人事和黨團關系仍由鐵路單位管理。
分中心職能:
分中心在管理中心的授權下,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原有業務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體管理工作;
(二)設立賬戶,實行內部單獨核算,負責其管理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
(三)按照管理中心的統一財務和會計制度、會計賬目,進行會計處理和成本核算,計算分中心增值收益;
(四)按規定提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管理中心審核、管委會審批後,在分中心業務范圍內分配和使用。
(五)管理中心授權管理的其他事項。 負責管理部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工作;負責售房款、公共維修基金、住房補貼等其他住房資金的歸集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繳、執法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突破繳存額上限的初審工作;負責管理部的財務考核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部各類檔案的歸檔工作;負責管理部內部計算機系統維護工作;負責接待住房公積金咨詢、查詢、信訪及內務管理工作 。
❿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直屬機構
1.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簡介
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事業單位,是從事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業務的專業性擔保機構。
成立擔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動住房制度改革,規范個人住房貸款擔保行為,維護貸款擔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住房金融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為市民提供低廉、高效、便捷的住房貸款擔保服務。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西座7層
2.北京市住房貸款個人信用信息服務中心簡介
北京市住房貸款個人信用信息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信用中心)經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於2002年8月正式成立的。設綜合部、客戶服務部、業務拓展部、數據管理部四個部門。主要負責在全市范圍內合法採集、維護個人信用數據,為住房個人貸款、住房資金使用及其他相關業務提供服務。
信用中心將依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統一協調,廣泛採集北京市包括稅務、人事、公安、交管、社保、房管等部門的個人信用信息數據,並通過向金融機構徵集個人信用數據的方式,組建一個在全國范圍內都堪稱完備的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庫。在未來規劃上,信用中心將進一步拓展業務,從住房貸款擴展到汽車貸款、銀行信用卡發放、人才招聘等方面,並進一步完善配套服務,健全信用體系,以更好地推動個人誠信事業的發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西座7層
3、北京住房公積金客戶服務中心簡介
客戶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承擔本市住房公積金方面政策電話業務咨詢,並提供相關服務;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關住房公積金的信息;承擔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年度結息對賬單管理;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承擔本市住房公積金系統業務訴求和行風、政風舉報;負責電話接聽員的業務管理及業務培訓等工作。
地址:朝陽區百子灣西里402樓109號金海商富中心寫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