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該不該一起還房貸
可以一起還房貸:
因為是男方婚前個人簽署購房合同購買的住房,又登記在他一人名下,
所以,住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異,住房產權歸男方一人,
女方可以得到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半的還貸錢款,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的一半。
婚姻法規定,領取結婚證起,兩人收入工資都屬於婚後共有,所以,不存在男方一人還貸。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基本概念: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②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要看這貸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你不知道這貸款用於什麼也沒有在貸款協議上借款人、擔保人處簽名,那這債務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連帶償還。
③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④ 結婚後老公貸款老婆需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那要看你老公在銀行貸款是拿來做什麼的 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貸款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擔的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此貸款不是用在你們家庭的 那麼女方就沒有什麼責任。 總之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共同債務,否則就是個人債務, 女方無需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⑤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婚後女方有責任一起還嗎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婚前男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女方沒有責任一起還。
⑥ 結婚之後,你會選擇和你老公一起還房貸嗎為什麼呢
彼此相愛,婚姻之後,更應該對彼此的的關系產生信任和支持,遇到困難的時候齊心協力去克服才是。但是這個事情還是要尊重女生的選擇,不要擅自替他人做決定。如果女生願意,那便無可厚非。如果女生不願意,那就自己努力。一個男生,要能夠撐起一個家庭的重任,做一個有擔當的男人才是。男生供一套房子,房貸是四千塊。如果男生的收入遠大於五千,比如說八千以上的,我覺得身為一個男生自己供這套房子還是很OK的。起碼沒有什麼太大的壓力。而老婆的工資可以用來補貼家用。
⑦ 婚後老婆替老公一起在銀行貸款錢是用在半場上面老婆要償還嗎
第一,貸款是以你們兩個人的名義辦理的,且你本人知曉。第二,款項雖然用於你老公辦廠,但是虧損或者收益都是你們共享的。就是說如果廠子賺錢了,會用於你們生活的。所以老婆是需要和老公共同償還的。如果兩人離婚,可以自行協商或者起訴法院,來分割償還比例。
⑧ 老公婚前欠銀行錢,婚後銀行會找老婆還錢嗎
老公婚前欠銀行錢,這屬於婚前債務當然與婚後無關,婚後銀行也不會找老婆老婆,老婆沒有義務去處理對方婚前的債務。
一、婚前債務自行承擔老公婚前向銀行借的錢是他個人的名義 ,自己不是債務人,也不是擔保人所以沒有理由去給他償還婚前的債務。婚前意味著兩人沒有任何的關系,對方多有錢和欠多少的賬都與自己沒有直接的關系,需要找對方還錢只能找他本人,不能去騷擾他的老婆。
婚前的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的范圍,銀行不會去找老婆還錢,對於這一點還是有屬於自己的原則。不管自己什麼債務都應該三思而後行,既然借得起錢那麼就應該主動地去償還 ,不能成為老懶。
⑨ 沒婚禮沒彩禮沒同居妻子有義務償還貸款嗎
沒婚禮,沒彩禮,沒同居,妻子有義務償還貸款,如果你們登記結婚的話,就算沒有這些東西,其實也是有義務償還貸款的,如果沒結婚登記,沒有結婚證就不需要償還
⑩ 婚前貸款婚後妻子有義務一起償還嗎
專業婚姻家庭律師為您解答:婚前貸款,需要結合婚前貸款的用途來決定是否需要償還。如果婚前的貸款是用於自己的花費的話,那這個屬於自己的個人債務,婚後沒有義務一起償還。如果這個債務是用來在婚前買房、買車的話,那這個時候,這個債務是需要在婚後一起共同償還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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