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一同在信用社貸了款,離婚後女方也要承擔債務嗎
夫妻一同在信用社貸了款,原則上來說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及時夫妻雙方離婚之後也必須共同承擔這個債務,所以就算女方離婚之後也是必須要償還的,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債務沒有用於婚後家庭生活,這各自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如果女方能舉證貸款的資金全部被男方所揮霍,那麼這個債務就和女方沒有太大的關系。
夫妻之間一旦摻雜過多的利益就會有損夫妻之間的關系。就算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也需要承擔起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所以女性不要認為離婚之後就不承擔債務了,要學會主張自己的權利,通過合理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屬於自己的債務就要承擔起來,如果和自己沒有關系,也千萬不要去硬抗,貸款的時候最好通過國有銀行,而不是去申請一些民間借貸。
B. 信用卡貸款離婚後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信用卡貸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那信用卡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否則,均視為個人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C. 離婚之後的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一起借的錢,或者是其中一個人借的錢,還有兩人一起買房子產生的房貸,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兩個人一起承擔。
總結:夫妻二人一起借的外債屬於共同債務,除此以外,兩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如果離婚以後繼續產生房貸的話,這筆房貸也是需要兩個人一起償還的。
D. 夫妻一方借款後離婚仍應共同償還嗎有何依據
肯定需要一起償還,這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是在婚內還欠的錢。兩個人肯定是一人一半去還錢。
E.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這債務怎麼分擔
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並且是用於家庭或家庭成員開支或消費,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有夫妻分割償還。
F. 離婚後房貸屬於共同債務嗎
離婚時房貸不是一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商的,由法院判決該房產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房貸是離婚後還需要共同承擔的債務嗎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房屋在離婚時約定歸其中一人所有的、此人向對方支付對應折價款的,則離婚後將由房屋所有權人繼續負擔房屋貸款,另一方無需負擔。
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雙方在婚內共同購買房屋,並向銀行抵押貸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應償還的房屋貸款,應當算做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而在雙方離婚後,由於房屋所有權僅歸於一方,與另一方無關,則此後再發生的房屋貸款與另一方無關,所借款項也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再無需負擔。
綜上,夫妻雙方離婚,尚有房貸還未還清,而房屋在離婚時約定歸其中一人所有的,則離婚後將由房屋所有權人繼續負擔房屋貸款,另一方無需負擔。
H. 離婚後的貸款還是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有債務不影響離婚,有無債務與離婚沒有因果關系。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I. 離婚時,夫妻一方有貸款,需要兩人共同承擔嗎
我們常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也是非常正確的,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也經常發生。夫妻他們本來就是陌生人,只是因為想搭夥過日子才結合到了一起。如果產生了矛盾,並且這個矛盾不可解決,他們就會離婚。那離婚時,夫妻一方有貸款,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嗎?
總結
所以夫妻生活本來是很和諧的,但是由於一些原因導致夫妻雙方對彼此都產生了厭惡感,他們只能離婚。小編感覺婚姻生活應該是很神聖的,在婚姻生活中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不能夠對另一半保留特別大的秘密,然後導致兩個人的矛盾無法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