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婚前買房給父母住,婚後夫妻共同還貸,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買房給父母住孝敬父母,這個是應該的畢竟父母生我們養我們,但是呢,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還需要妻子一起還貸款,那麼妻子的權益怎麼保障?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得婚前買的房子一旦離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證,別說什麼我們不會離婚的我會一輩子對你好這種屁話,根本不現實。買房子沒問題,給父母住更沒問題,可是既然要求我和你一起承擔貸款,相應的,是不是要保證一下我的權益?比如說,這棟房子的名字應該寫夫妻雙方的,反正呢是父母的房子最後也是兒子的,或者是簽署什麼合約來保證一下女方的利益呢?如果單純的什麼都不做就幫男方還貸款,這種行為真的是蠢到家了。
一直不是很理解,經常有新聞報道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為這事圍觀群眾可是操碎了心。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子什麼都裝修好了一分錢不用我拿的話,房產證不寫女方名字一點問題都沒有,畢竟你沒掏錢寫啥名字啊,可是如果男方僅付首付,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款,那對不起我不同意,寫的你的名字還要用我的錢還貸款養著房子,一旦我們之間出什麼問題後這房子一點沒我的份,這買賣太不劃算了。就像了歡樂頌里的樊勝美與王柏川,的確是王的父母出錢買,可是出的只是首付啊!以後還不是得兩個人一起還貸款,而且王柏川的父母也說了,錢只是借的還得還,都這樣了還不寫人女方名字?這還有必要結婚嗎?
B.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C. 婚後買房女方付了一半剩下一半貸款,男方父母有權和子女住嗎
婚後買房女方付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貸款,男方父母不是有權沒有權的事,但是可以去和子女一起去住的!
D. 婚後買房,首付30%為男方父母出資,餘款由雙方共同貸款還貸,離婚時應該如何分配
婚後買房,首付30%為男方父母出資,餘款由雙方共同貸款還貸,離婚時應該如何分配
除了首付款歸於男方父母外
剩餘的房產一人一半
E.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產權人各佔一部分
老婆只能分,老公婚後還款以及升值的部分。
因為,這套房子是孩子和父母共同共有的
F. 男朋友要給他父母貸款買房,我要和他一起當房奴嗎
你這樣和他生活在一起會很累的,要背上他們一家的包袱。而且看起來,你男朋友的經濟實力不怎麼樣。現在就看你有多愛他了。如果愛他,那你就要做好把他整個家都承擔過來的准備。如果還不到那一步,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吧。畢竟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
G. 婚後貸款買房寫的兩人名字,首付全部男方父母出的,還貸全部由男方承擔,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首付會給女方
按照高法的相關規定,一般房屋首付是誰出的,房子就是誰的。如果對方沒有參與還貸,房子與對方沒有關系。不過這前提是你得有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H. 婚後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和男方出首付,房產證只寫男方名字
這是最傻的了。嫁給貸款買房的男人,婚後一起還房貸是最傻的了。以後萬一離婚了,女的只能分到少部分錢,房子升值沒你的份兒。還有,公婆給老公買房子的,兒媳沒有義務一起贍養公婆,房子沒你的份,養公婆還不如自己好吃好喝呢。他們用養老的錢來給兒子買房,卻要小倆口養著,以後房子沒你的事了,這買賣也做得太劃算了。
說一現實的笑話:一對男女買房100萬,男方付30萬首付,婚後還貸幾年後女方居家教子。10年後雙方離異,房子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4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14萬默默離開,40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春風滿面。。。
要知道出軌的男人比騙財產的女人多,家庭裡面女人奉獻的比男人多...
I.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J. 婚後男方買房女方該不該出錢,給父母住
婚後男方買房,女方該不該出錢,給父母住,這個問題沒什麼可爭的,男女兩家已經是一家人了,女方可以出錢,要是條件不好也可不出錢,如果是雙方父母都老了,做子女的要孝順父母,所以給父母住是應該的,如果兩家關系不好就另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