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麼樣調整的
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但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轉公貸款資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表示,此次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為在落實國家二孩或三孩生育政策中,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
另據奉化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通知,奉化也自2022年1月1日起,對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60萬元/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B. 寧波:公積金住房貸款最高貸100萬元
5月31日,浙江省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支持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以小換大」「賣舊買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幫扶房地產企業紓困,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該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孩三孩家庭限購區可再買一套
《通知》要求,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
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舉例來說,職工小王,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5萬元,第一套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0萬元(5萬元*12=60萬元,達到額度上限4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75萬元(5萬元*15=75萬元,未達到80萬額度上限)。
職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7萬元,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80萬元(7萬元*12=84萬元,達到額度上限8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120萬元【7萬元*15*(1 20%)=126萬元,達到額度上限120萬元】。
有未成年子女的寧波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寧波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寧波市住建局表示,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產生的居住需求,屬於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實施前規定的購房套數上增加1個購房名額。
推行房屋徵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推動城市有機更新,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同時,調整優化集體土地住宅征遷評估機制,提高房屋征遷貨幣安置比例,推行徵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積極引導房地產企業向持有房票的購房人提供購房優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兌付規則申請到期兌付或者提前兌付。相關部門和地區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細則,適時發布。
《通知》要求,堅持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根據供需關系,實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別化供應調節,保持合理房地價差,合理統籌優化商住配建比例。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前期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按照意向預申請相關要求繳納;不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繳納。
寧波市住建局解讀土地供應的變化表示,一是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在三江沿線、東部新城等核心區域,增加優質純住宅用地供應,打造標桿品質樓盤,豐富市場產品類型,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購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質。二是為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潤率,提高房企拿地積極性,新供土地將調整房價、地價限價,使房地價差更趨合理。三是住宅供應結構上,將增加住宅供應緊張片區用地供應量,並結合市場需求統籌商辦配比數量,減少過剩配套。
企業可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
對於幫扶企業紓困,《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替換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相應監管額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不得拒絕接受合規的銀行保函。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引導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審批、發放。
同時,寧波將持續開展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圍繞「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加強房地產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實現涉房風險閉環管理;加大涉險項目房企解困幫扶,鼓勵國有企業參與項目重組,盤活項目;規范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打擊涉房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寧波市住建局特別說明的是,對於允許臨時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競買土地保證金的問題,為規避風險,要求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同時,在資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時歸還該筆資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總公司要為該筆資金的按期歸還提供承諾或擔保;為保證預售資金的按時歸還,資規和住建部門將在土地競拍、資金使用及歸還階段建立溝通聯動機制,對用於支付保證金的預售資金進行閉環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在商品房預售方面,寧波一是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普通商品房申請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條件為「高層達到三分之一、多層結頂」,綠色建築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為推廣建築工業化進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新政實施後,裝配式建築占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的,也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二是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由原來的不少於5萬平方米暫調整為不少於2萬平方米,每批次間隔時間由原來的不少於3個月暫調整為不少於1個月;對於擬售商品房全部為商業辦公用途商品房的項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萬平方米的限制,屬地住建部門視情靈活掌握。
C. 寧波公積金貸款買房面積
寧波公積金貸款買房對面積的要求如下:
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房,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僅限於購買房屋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
D. 寧波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30%;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結清商業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60%,且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經濟適用房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20%;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譽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貸款所購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且該房地產開發企業須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6.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等。
E. 寧波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寧波公積金貸款額度需要根據申請人以往的存儲金額及年限決定,若申請人為第一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且是購買首套住房(自住),寧波公積金中心最高可以貸款的額度為60萬元,前提需要申請人已連續上繳住房公積金滿兩年。
若申請人是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或者第二套住房(改善型自住),則寧波公積金貸款中心最高可以貸款40萬元,前提是申請人已聯繫上繳寧波住房公積金滿半年。
寧波公積金可貸額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其他資金、最近一年內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倍數(目前按12倍確定,可貸額度計算不足15萬元的,保底貸款額度按15萬元/戶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高低主要受到公積金余額、公積金繳存年限、申貸人資信狀況、申貸人還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F. 寧波購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哪些
您好,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G. 寧波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誰知道
連續繳滿6個月以上就可以了。
辦理個人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如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