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公積金7月1日調整新規夫妻雙方名下有2套房不能辦理貸款
根據規定,夫妻雙方已經有2套住房的,第三套房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了。以無錫市為例,無錫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職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職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數,根據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中的貸款信息記錄進行認定。
(1)包頭住房公積金貸款7月調整擴展閱讀: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申請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中心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且自申請貸款之月起前兩年不欠繳住房公積金;
2、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即經不動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上的買受人);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❷ 年內超50地出公積金新政,多地推互認互貸、異地提取
公積金政策與我們每個人生活息息相關。據中新經緯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有超50地出台公積金新政。
多地公積金互認互貸
記者梳理發現,年內多地公積金互認互貸。其中包括長江中游20城公積金將互認互貸、長三角4地住房公積金實現互通、成攀兩市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川渝推進公積金互認互貸。
9月25日,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武漢、長沙、合肥、南昌與「觀察員」城市黃石、岳陽、九江、黃岡、株洲、撫州、咸寧、湘潭、宜春,以及宜昌、荊州、孝感、鄂州、天門、仙桃、潛江共20個城市共同簽署了《長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約》,大力發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業務,拓寬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認互貸范圍;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風險協防機制;探索建立住房公積金信息共享核查機制;持續深化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異地災備合作,並推動建立住房公積金從業人員交流培訓機制等。
8月20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安徽省住建部門共同簽署了《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三省一市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將率先從9個方面開展合作,包括長三角跨地區購房信息協查、長三角地區異地貸款證明信息互認、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內試點統一購房提取業務政策等。
今年9月,成都市政府、攀枝花市政府商議,簽訂《深化區域協同共推南向開放發展合作協議》補充協議,形成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共識。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今年4月,根據川渝兩地住建管理部門簽訂的合作備忘錄,雙方將推進建立兩地互認互貸等7大機制,推動兩地公積金一體化發展,並在開展行政執法聯動等4個方面合作,推動兩地形成住房公積金領域執法司法聯動機制。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陳霄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指出,多地實現公積金互認互貸,對於實現城市群各城市之間的協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有利於實現城市間的人才流動,實現了便民利民,促進區域一體化。
嚴躍進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通過此類互認互貸的政策,能夠很大程度上促進後續公積金使用的便捷化。對於房地產市場來說,通過公積金制度的聯網和一體化,有助於形成更好的發展模式,有助於進一步活躍住房交易。
嚴躍進補充道,公積金互認互貸和購房政策關系不大,不能直接理解為是政策放鬆,應理解為是公積金制度更加完善,同時更具備親民和便民的導向。同時要防範利用此類政策,變相提取公積金到熱門城市炒房現象。
3城受理異地貸款提取業務
年內,西安、棗庄、哈爾濱紛紛發文宣布,受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提取業務。
9月24日,西安發文規定,9月25日起,西安地區(含西咸新區)以外購房及還貸職工,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9月3日,棗庄恢復公積金異地貸款。通知指出,在異地工作繳存公積金,可回本地買房貸款。申請人持本地購房合同、交款收據或發票,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繳存證明》以及近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明細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哈爾濱7月規定,自7月1日起異地繳存公積金(包括在哈各公積金行業分中心)職工可在哈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為提高服務效率,決定自2020年7月15日起,在哈西、群力服務大廳受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4地公積金貸款政策收緊
記者注意到,2020年以來,至少有4地通過下調公積金貸款額度、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停止向第三套房及以上購房者發放等收緊公積金貸款政策。
9月23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的通知》,《通知》指出,調整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同時,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
8月7日,合肥發布《關於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對婚姻狀況變化後家庭貸款次數的認定。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後合並記入家庭貸款次數,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姻關系結束後分別記入當事人貸款次數。
8月3日,阜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落實住建部等國家部委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8月10日起,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購房者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50%,並且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7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收緊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借款人「同戶籍」家庭成員購房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部分城市收緊貸款額度,核心問題是公積金資本金不足。
陳霄分析,上述4地公積金政策調整是為促進公積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疫情後部分城市樓市熱度持續較高,此次公積金政策收緊也是為打擊炒房行為、維護公積金提取秩序,對維護樓市的穩定有著重要意義。
6城上調公積金租房提取限額
據不完全統計,年內,深圳、東莞、沈陽、濟南、濰坊、包頭等6城鼓勵住房租賃消費,上調公積金租房提取限額。
7月2日,深圳發文,階段性提高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至80%。為減輕疫情期間繳存職工支付房租壓力,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階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額由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上調為80%。
濰坊規定,6月15日起,符合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提取方式。按照固定額度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度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
5月7日,東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東莞市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到,將租住提取公積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額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3月25日,沈陽住房公積金網站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4月起,沈陽提高租賃住房提取限額。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陽市區的,限額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4個縣(區、市)的,限額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3月27日,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消息稱,4月1日起,租賃商品房提取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職工個人租賃商品房定額提取再次提高,從9600元提高到12000元,租賃商品房限額提取上限不變,仍為36000元。
今年3月,包頭市租房提取標准在現基礎上上浮10%,即市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29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7800元/年;旗縣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03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4300元/年。租房提取時間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調整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年度提取標准不超過當年提取上限。
陳霄認為,鼓勵住房租賃消費,上調公積金住房提取限額,對於公積金政策進行一定程度的放鬆,在額度上更加充裕,促進職工使用公積金,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同時對於租售並舉政策的落實有著積極意義。
11城加裝電梯能用公積金
據統計,上海、鄭州、濟南、青島、無錫、德州、長治、襄陽、南充、泰州、舟山等11城宣布加裝電梯能用公積金。
10月8日起,德州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提取公積金。11月1起,無錫加裝電梯能用公積金。濟南2021年1月1日起增設電梯表決規則調整為「雙三分二」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表決的「雙四分之三」業主書面同意後,就能辦理施工備案、規劃審查等手續,施行後加裝電梯業主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
此外,2月1日起,上海、南充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已可提取使用公積金。6月28日起,長治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在電梯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取。7月1日起,鄭州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可用公積金。
陳霄指出,加裝電梯可提取使用公積金,體現了改善民生的要求,使用公積金加裝電梯可一定程度上減輕居民的經濟負擔,發揮公積金對於改善居民居住環境的積極作用。
❸ 包頭公積金新政:首套自住房貸款首付最低20%
5月23日消息,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於5月20日發布關於調整該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本次政策調整從2022年6月1日起執行,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以個人繳存者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取消提供近三年納稅或免稅證明。
二、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自謀職業的各類人員申請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手續時承諾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參保證明。
三、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可以辦理注銷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取賬戶余額。
四、取消「職工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持同一套購房手續不允許辦理購房提取」的限制。
五、取消「職工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允許辦理按月對沖或余額對沖還貸業務」的限制。
六、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由房價的30%以上調整為20%以上。
七、職工結清貸款後即可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貸款申請時間間隔兩年以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八、恢復「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市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同時《個人信用報告》中近2年內無逾期記錄,符合住房公積金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可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九、提高 「還款能力系數」,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測算因素中的還款系數由 0.4 調整提高至 0.5,提高借款人可貸額度。
十、擴大異地貸款范圍,放開公積金異地貸款呼包鄂烏區域限制,調整擴大至全國范圍,允許全國范圍內繳存公積金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一天,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還發布了關於實施疫情期間企業和職工紓困政策的通知。該支持政策於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滿後次月,需對緩繳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指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醫學觀察或被政府隔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
三、將租房提取標准上浮10%,即市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29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7800元/年;旗縣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03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4300元/年。
❹ 公積金7月份調整8月份到賬嗎
住房公積金在我們生活當中非常重要,我們現在找工作也會選擇會幫你繳納五險一金的公司。不過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是每個企業都應該盡的義務,國家也是這么要求的。其實這幾個月有很多的城市紛紛宣布將在7月初調整住房公積金,這些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武漢、南京等等......
如何調整?
公積金是按照去年的6月30日到今年的7月1日為一個周期,單位會根據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變動情況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核定調整一次。平均工資變化,個人及單位繳存的公積金都會發生變化。目前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月平均工資增長,對應的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也要增加。如果按5%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費用就變多了。職工工資沒有上調,因為住房公積金繳費增加,到手的工資就變少了。第2種情況是職工工資上調,住房公積金繳費增加,到手的工資也會增加一點點。 【拓展資料】
公積金除了買房還有什麼用?
很多人一聽到住房公積金,就以為只是用來買房的。但其實公積金還有很多作用。
一、買房
1、如果你不使用貸款買房,那麼公積金是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出來的
2、商業貸款購房可以用公積金付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以拿公積金用來償還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積金。
三、租房
可以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四、可以提現
退休人員或者到國外定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五、治療重疾
不只是本人身患疾病,如果家人患了重疾,也可以用公積金來支付費用
總結:公積金雖然是一個好東西,但是現在很多企業都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希望國家對這方面管控更加嚴格。
每年7月,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的政策都會迎來調整。
公積金基數大變,首先肯定是大家的到手工資會發生變化。工資不變的情況下,公積金扣得多,到手工資也就少了。但扣費增加以後,個人和公司繳納的也多,那你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也會增多。
❺ 2021年7月份公積金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所以,7月1日起又到了新一輪的調整周期。多地宣布從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❻ 內蒙古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7月14日,從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進一步落實國家「房住不炒」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神,該中心梳理業務規范,調整了部分貸款政策並精簡貸款流程。
在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嚴格執行《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規定。取消借款人「同戶籍」家庭成員購房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家庭房屋交易備案、產權登記等信息進行核查,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在精簡貸款流程和材料方面,關於共同借款人收入的認定:共同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照繳存基數確認收入,共同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共同借款人社保繳存基數確認收入(職工可下載如蒙速辦、內蒙古12333等手機APP查詢個人社保繳存信息後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截屏列印),不再需要職工另行提供工資流水、工資表、工資證明等資料。以上政策從8月1日起執行。
❼ 住房公積金基數在什麼時候可調整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現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二)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不超過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4.25元×5倍)。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繳存基數低於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將自動調整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以下簡稱繳存比例)。
(四)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後應予以補繳。
二、調整辦理程序
(一)已使用數字證書(密鑰)的單位可以通過數字證書在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手續。
(二)未使用數字證書(密鑰)的單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自2015年7月1日起開始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均需要調整的,單位可同時申請辦理調整手續。
(二)單位在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時,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❽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目前包頭市並沒有頒布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14年12月03日印發了《包頭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規定》。具體內容請參見:http://www.btgjj.com/html/zcfg/2014-12/03-10-30-22-6429.html
❾ 每年七月調整公積金基數是怎麼計算的
每年七月調整公積金基數的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公積金基數調整: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7月至8月進行調整。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執行時間從當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網點查詢列印或拷貝職工當前繳存基數情況、身份證號、單位基本信息等,領取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文件。
(三)單位應按當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方案調整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並將調整結果告知職工。同時核對職工姓名、身份證號和單位基本信息,對錯誤信息進行更正。
(四)職工對調整結果無異議的,單位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服務網點辦理繳存基數變更手續: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2、《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花名冊》;
3、《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及復印件;
4、單位上一年度發生的《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及復印件。
(五)單位住房公積金未匯繳至當年6月的,應當先按原繳存額匯繳至當年6月,再按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當年7月起的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
一、貸款對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基本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貸款額度: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不同,貸款時請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四、貸款期限: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貸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長10年和最長20年兩種,貸款時請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五、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個人購置住房貸款,貸款年利率為3、78 %;貸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個人購置住房貸款,貸款年利率為4、23%。
六、須提供的資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及其相關資料;4、購買住房首期付款證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籌資金證明;
5、使用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或其他證明夫妻關系的證明;
6、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❿ 每年公積金貸款調整從幾月幾號調
住房公積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進行調整,然後在7月份扣款時生效.現在企業普遍是這樣操作的: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根據5月份調整的社保基數確定,基本沒有什麼變化,這個基數是按照你個人前一年度的工資收入平均得出的,應當不包括2010年的工資情況.具體,請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頒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1998〕190號)文件有關規定,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發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內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5年6月28日後仍執行原利率,不分段計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5年6月28日後仍執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開始,執行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
(二)2015年6月28日(含)後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和《關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核算主體及採用自由還款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中心個貸字〔2004〕95號)規定,對於不同還款方式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分別依據相應的還款公式確定新的月還款額。
(三)對於已經簽訂借款合同,且放款日為2015年6月28日(含)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借款人簽訂調整貸款利率的通知單後,才可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