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女方的父母買房出首付,寫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貸款還款,請問:男方在離婚時有份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結婚後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那麼針對償還貸款的數額,一般會認定為這是女方父母像夫妻雙方的借款,離婚時針對還貸部分,男方是可以主張進行分割。但是,房屋仍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這個在離婚時是不能分割的。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協議的,可以通過到法院訴訟進行解決。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該房屋登記在女方父母名下,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而並非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夫妻在離婚時是不能進行分割的。但對於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貸款的部分,是可以主張債權的。如果夫妻婚內對於該債權有協議,按照協議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⑵ 男方拿女方身份證辦網貸,離婚時怎麼辦
男方用女方身份證辦理的網貸,如果女方對此並不知情,那麼,可以報警處理,男方可能會承擔金融詐騙罪等刑事責任。如女方只希望確認自己要不要負擔債務,那麼則需要從對內和對外兩個方向來解讀。
從對內效力來看,無論借款人是夫妻一方還是雙方,如果該筆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就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在離婚訴訟債務承擔上,需要注意兩點:其一是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個人所負的債務如購買個人專用的奢侈品、或者用於賭博、傳銷等違法行為等,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其二是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在實踐中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由夫妻雙方用其個人財產進行償還。因此,在離婚糾紛中,法院依據債務是否基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而判斷是否需要雙方共同償還,非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由舉債方自行承擔,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需雙方承擔。
從對外效力來看,如果債權人向非舉債方主張還款時,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明顯超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債權人不能舉證該筆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該筆債務為債務人的個人債務,非舉債配偶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如果借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夫妻共同生活,無論是離婚訴訟中還是普通借貸糾紛中,無論您對借貸事實是否知情,均需要承擔償還責任。但是這些借款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該筆債務一般均為舉債方的個人債務,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您事後追認了這筆債務,您依然需要承擔償責任。
⑶ 兩夫妻貸款,老婆為主貸人,假如離婚了跟男方關系大嗎
1.如果貸款是夫妻兩人都簽了字,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共同承擔,以誰是主貸人沒有關系。
2.如果離婚,男方仍然應當承擔債務的一半。
⑷ 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進行貸款,離婚後,男方需要與女方共同承擔債務嗎
離婚債務承擔總的原則是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所以需要看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債務。
⑸ 離婚後女方戶口還在男方家女方借的貸款跟男方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女方在婚後借款的,屬於女方的個人債務,債權人僅可以向女方主張債務,無權向男方要求返還債務。男女雙方離婚的,彼此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關系,即使女方的戶口依舊在男方名下的,男女雙方依舊是獨立的個體,男方是不需要對離婚後的債務負責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⑹ 夫妻之間如果女方貸款後沒有能力償還,男方是否承擔責任
在一段婚姻關系中,財產和債務都是雙方共有的。在離婚的時候,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需要進行分割。關於夫妻之間如果女方貸款後沒有能力償還,男方是否承擔責任?我認為需要分情況而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如果女方貸款的這筆金額用於夫妻或者家庭間的共同生活,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沒有能力償還,男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如果男方可以出具相關的資料證據,該貸款只用於女方一個人,那麼男方就沒有義務承擔還貸款的責任。最後,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間需要患難與共,有什麼問題都要一起承擔,這才是婚姻關系存在的意義。如果因為女方不能償還貸款,男方就選擇離婚的話,是非常不仁義的行為。
一:男方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看該筆貸款是否用於家庭。
如果女方貸款的這筆金額用於夫妻或者家庭間的共同生活,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沒有能力償還,男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關於夫妻之間如果女方貸款後沒有能力償還,男方是否承擔責任?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⑺ 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貸款,男方起訴離婚後,需要與女方共同承擔貸款嗎
謝邀。
男方是否需要承擔要看女方貸款的用途,男方是否追認等綜合分析。
如果女方貸的款用於家庭正常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產經營,離婚時男方就需要與女方共同承擔。
如果女方貸的款是自己用了、或者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男方不知情也不認可該債務,或者用於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了,離婚時男方就不需要與女方共同承擔。
以上只是一般情況,具體的還要結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⑻ 離婚房子給女方,房貸還要男方還嗎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後,房子都歸女方了,那麼男方就不需要再幫還房貸了。除非男方自己願意幫還,離婚後互相之間就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和責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⑼ 夫妻貸款離婚後誰負責
男方銀行借的款不需要女方還。離婚協議書上寫所有債務由男方償還,與女方無關,該協議只在男女雙方有法律效力,不影響債權人向女方主張償還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9)女方名義貸款離婚後需要男方承擔嗎擴展閱讀《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補充規定》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⑽ 男方用女方名義貸款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這個一定要劃分清楚,如果貸都是男方在用,建議及時收集證據,要求男方承擔。夫妻之間可以協議離婚,具體約定債務由男方個人承擔。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共同償還。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