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後按揭的房子怎樣除名,還有貸款沒還清。可以除去一方的名字嗎
摘要 您好,親,很遺憾,離婚後按揭的房子在貸款沒還清之前,是無法除去一方的名字的。你們可以根據離婚協議,由擁有方負責償還貸款。房貸還清後,就可以去掉另一方的名字了。
㈡ 離婚後房產證要變更名字,是不是房貸要還清
法律分析:需要,依據物權法及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有貸款的房屋由於抵押給銀行,所以未還清貸款的民情況下,是不能變更產權人名字的。離婚後可出具離婚證、證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審原件收復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離婚夫妻按揭房產是需要還清貸款之後再來進行過戶的;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婚後按揭共有房產,協議離婚給一方後,房產證如何去掉一方名字
憑離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到房產登記機關申請產權變更登記。
㈣ 夫妻共同按揭房,還在還貸款,離婚後怎麼去掉對方名字
摘要 房產還在還貸款的話,沒辦法直接把名字去掉,除非等房貸結清了,帶著離婚協議書,去房管局辦理過戶。
㈤ 離婚了房子還在按揭,怎麼去掉名字
法律分析:不可以除名,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才可以變更名字。
原夫妻雙方已辦理過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目前該房屋還屬於抵押狀態,則需要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否則無論是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㈥ 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需要還清貸款嗎
法律分析:需要,有貸款的房屋由於抵押給銀行,所以未還清貸款的民情況下,是不能變更產權人名字的。離婚後可出具離婚證、證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㈦ 離婚後怎麼把婚姻中買的寫兩人名字的房產證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房貸
離婚時,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如果想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把貸款全部還完。
也就是說,在房屋有貸款的情況下,即使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子歸一方所有的,也不能依據離婚協議去房管局要求辦理房屋的更名手續。因為這涉及到抵押權人的利益,在未還清貸款前,銀行不會同意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的。
解決辦法就是將房屋貸款一次性清償完畢或者在按月將貸款還完之後,要求另一方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房屋沒有貸款了,另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一方可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㈧ 離婚了按揭房怎麼除去一方
法律分析:要先還清貸款然後辦理除名手續。現在很多夫妻買的房子都是通過按揭貸款方式,離婚的時候,屬於共同財產的房產也要參與分割中。如果離婚時按揭房歸一方持有,按照市場價值也要給對方一定的補償。要想去產證的姓名,必須要還清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㈨ 房貸還未還清的情況下,離婚後房產證上怎麼去掉共有人的名字
離婚房子有貸款能去名字嗎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
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
1、婚前一方辦理按揭手續,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但婚前並未辦理產權登記
這種情況具有很大的爭議,按揭貸款是婚前辦理,而且也沒有辦理產權登記,這樣看來房屋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可是,婚後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房屋也有著另一方的資金投入,這樣看來應該屬於婚後財產,那實際上是怎樣的呢?
實際上,這種情況仍應將按揭房屋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產權證的取得在婚後,房屋仍屬於個人財產,應按照個人財產的方式處理。
2、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已經進行產權登記,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
銀行和債務人之間是建立在對資信狀況特殊的信任基礎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為婚姻關系而改變債務人,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是登記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貸款是由哪一方辦理的,房屋就屬於哪一方的財產,對於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後未償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
3、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對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性質沒有爭議,問題在於如果要把房屋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則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的問題及是否需要徵得銀行認可的問題。
實際上,不能以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因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㈩ 按揭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怎麼去掉一個人名字
1.可以辦理產權證,不過下來的產權證肯定是兩個人的名字,不能變為一個人的名字。
2.因為購房時寫的兩個人的名字,所以不能直接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還沒有離婚,需要把貸款全部還清,然後到房管局辦理夫妻過戶手續,才能變成一個人的名字
3.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還清貸款,過戶給女方再離婚。離婚協議對於房管局沒有用,因為房子有貸款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必須要把貸款還清才可以辦理更名手續。離婚協議是基於雙方都認同情況簽訂的一個協議,因為過戶是需要男方配合的,如果他不配合過戶是無法辦理更名手續的,到時才必須要起訴,然後拿著判決書就可以更名活買賣了,前提也是房子沒有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