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歸誰
婚後貸款買房 ,這個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每個月的還貸,就是兩個人的共同債務。離婚按房子現在的價值 ,按每個人一半算 ,可以商量誰要 , 要房子的人按照另一半的價值 ,給對方現錢 ,然後自己繼續還貸 。
『貳』 婚內貸款買房如何屬於個人
法律分析:1、婚前個人全款買的房,屬個人財產
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夫妻雙方買房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3、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全款買房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全款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出資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4、婚後一方父母不說明贈予夫妻雙方,被視為只對一方的贈予
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叄』 如何把夫妻共同名下的房產(還貸中)公證為屬於其中一方所有
需要雙方先一起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一方名字房產證。然後雙方再一起持以上證件和一方名字房產證,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做產權公證,明確住房為登記人一人所有,一起簽字按手印。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就可以了。延伸閱讀: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肆』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分割的六種情況:第一、不能分割沒辦過戶贈與方的房;第二、不能分割一方父母婚後出資且登記子女名下的房;第三、按出資比例分割雙方父母婚後購買的房;第四、不能分割一方婚前買婚後還貸的房。登記方按比例補償還貸和增值部分;第五、不能分割產權屬於父母,且用共同財財產給父母買的房,可按出資償還出資額;第六、均分按揭買的共有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房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房產處理。
『伍』 婚後一方出資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怎樣才能歸一個人所有
讓其中的一個人寫協議,放棄對房產的要求就可以了。
『陸』 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柒』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時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後面共同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捌』 婚後貸款買房公證為一方單獨所有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原則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有書面約定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玖』 請問婚後買房如何能成為一方財產
一、財產認定 1、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2、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
3、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 二、常見的手段: 1、出具其父母出資幫助購房的付款憑證等證據,證實購房款並非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收入。
而這一點尤為常見,因為現代的小夫妻多是沒有獨立購房的能力,多是由一方甚至雙方父母資助購房,錢其實是父母所出。這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能分割。因此就容易被一方所利用。 2、通過借條等多種形式舉證夫妻有共同債務,應當在分割財產時共同先承擔償還清該債務後,剩餘的財產才能進行分割。
對方夠聰明的話,你將很難證明其不合法,故一方很容易的通過這種方式轉移財產,嚴重的時候,你不但分不到一半財產,甚至還虧本,並承擔不應該的債務償還責任。 三、分割方式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3、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四、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