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雙方離婚後,還在按揭還貸的房子該怎麼辦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想要離婚的話,那麼婚內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是會進行一個平均分割的,所以就算是婚後的房子在按揭的話也一樣是這個樣子分配的。想要房子的就留房子,不想要房子呢,那一方就會得到一個折現的金額,總體來說,兩個人得到的價值都是一樣的。
這套房子想必也是花了你們很多心血才能夠得到的,那現在輕易的放棄,我想誰都不會同意,誰都想要房子,那這樣子的話,那離婚就會有很大的困難,其實兩個有感情的人,何必走到今天呢?
2. 離婚時凈身出戶還需還房貸嗎
凈身出戶僅僅代表放棄房屋的產權份額,剩餘房貸的償還屬於債務承擔的范疇,二者並非絕對不可分離,放棄房屋的產權份額不代表不用償還剩餘的房貸。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可以按照協議處理,但應事先考慮銀行貸款手續的變更有無障礙、房屋更名手續等問題;如達不成協議或者一方反悔且尚未辦理離婚手續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房產的:
1、如該房貸就是購房款,在分割房產的時候,法院會綜合考慮一些因素來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哪一方,優先考慮各自對房屋的出資額、各自對償還貸款的貢獻、婚前或婚後購房,並結合實際居住情況、有無過錯、婚姻關系存續時間長短、保護銀行債權人利益等因素,一般做如下判決: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並貸款購房的,該房屋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剩餘房貸視為該方的個人債務,仍由該方償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視為雙方共同財產的一半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2)婚前雙方共同貸款購房的,該房屋按雙方的出資額按份共有(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視為雙方的共同出資,各自的出資比例結合雙方的舉證情況確認),剩餘房貸認定為哪一方的出資,餘下部分由該方繼續償還。
3)婚後貸款購房的,區分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與婚後共同財產出資,一般判決對該房屋貢獻比較大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並償還剩餘貸款,雙方共同出資部分的一半折價補償給對方。
2、如該房貸是房屋抵押借款,該筆借款用於雙方共同生活的,視為雙方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如該筆借款是一方對外所負擔的個人債務,由一方償還。實踐中為了保護雙方的訴權,可以另案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 離婚房子還沒有還完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離婚後沒房子能貸款嗎
離婚房子有貸款一般不能去名字,因為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辦理房產去名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5. 離婚後房子歸女方所有,男方還能繼續還房貸嗎
離婚後房子歸女方所有,男方只要和女方進行協商或者簽訂協議書還能繼續還房貸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離婚協議已經經民政部門登記備案並且對財產進行約定的,按照離婚協議約定處理。只要雙方都同意,可以對某些約定簽訂協議。
【法律分析】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所以,簽訂房產分割協議就相當於訂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 離婚後不要房子,房子貸款可以歸要房子的那一方還嗎
離婚後不要房子也不還貸款是否可以要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正值還是負值,如果離婚時房子屬於可支配資產,那麼作為權利當事人不要房子也可以不還貸款,但如果房子或夫妻共同財產屬於負資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屬於法定義務,就算要房子的一方表示願意單獨償還房子貸款,一旦還不上,不要房子的一方還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所以如果離婚後不想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最好是先徵得銀行同意修改還貸合同(還款人)。
7. 夫妻離婚了房子歸對方,我還要繼續跟對方一起還房貸嗎
如果夫妻離婚之後房子歸對方,你是不用繼續跟對方一起還房貸。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進行財產分割,在這個時候雙方一定要達成一致,如果房子歸對方,那麼就把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而這個也有夫妻的共同財產變成對方的個人財產,所以也沒有必要和對方一起還房貸了,因為這個房子其實和你沒有太大的關系,在離婚的時候就要把財產分割清楚,將房產給對方,相應的債務也要給對方。
現在房子成為了夫妻結婚的必要條件,房產也是一筆不小的固定資產,夫妻也經常因為房子而矛盾重重,在分割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根據法律規定,而不是自己胡攪蠻纏,同時要學會向周圍的人咨詢,委託專業的律師來處理,而不是不管不顧,最終受害者會是自己。
8. 離婚後房產析產時必須要還清貸款么
離婚房產析產要還清貸款或者辦理轉按揭手續。離婚後,房屋的所有權可以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按公平誠信原則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房貸是離婚後還需要共同承擔的債務嗎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房屋在離婚時約定歸其中一人所有的、此人向對方支付對應折價款的,則離婚後將由房屋所有權人繼續負擔房屋貸款,另一方無需負擔。
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雙方在婚內共同購買房屋,並向銀行抵押貸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應償還的房屋貸款,應當算做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而在雙方離婚後,由於房屋所有權僅歸於一方,與另一方無關,則此後再發生的房屋貸款與另一方無關,所借款項也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再無需負擔。
綜上,夫妻雙方離婚,尚有房貸還未還清,而房屋在離婚時約定歸其中一人所有的,則離婚後將由房屋所有權人繼續負擔房屋貸款,另一方無需負擔。
10. 房貸主貸人是女方,離婚後女方沒要房產,女方怎麼辦
女方雖然沒有要房子,但是由於是女方名義辦理的按揭貸款,所以女方(或是男方以女方名義)還是要繼續還貸!不然~~會對女方徵信銀行記錄產生不好記錄和影響,對以後再次貸款有影響。
另外,由於女方有了這次購房貸款買房子記錄,以後,女方想再次購買住房,算二套房買入,貸款利率會上浮1.1倍。首付是6--7成,契稅是3%--4%,
建議是及早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女方既然不要住房,就把住房貸款早點還清之後,把住房產權析產過戶給男方一人。以免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