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為子女買房嗎
父母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為子女買房的,但房產證上一定要有父母的名字啊!
2. 婚後買房男方出首付男方父親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還需要用共同財產貸款嗎
買房男方出首付,男方父母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還需要用共同財產貸款嗎?這個應該是不需要的了,這個應該是因為已經貸款了,所以這個應該是直接把款還上,應該就可以了
3. 兒子買房房,可以用父母公積金作首付嗎
這是不可能的事。公積金只能作為本人買房用。其實可以直接用你父母的名字直接買房。這樣就可以用他們的公積金了。把產權證辦好以後可以轉贈給你。現在新的規定轉贈不收費用。
4.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兒子成家,父母共同出資付首付,加父母名字,兒子貸款公積金有影響嗎
摘要 不會的,對公積金貸款沒有影響,可以加父母的名字。但是必須有兒子的名字才能用兒子的公積金貸款。
5.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公積金獨立貸款、還貸,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了房屋怎麼算
只要你們不是個人財產制,婚後買房,男方不是全款買房登記他名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個人財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父母首付款150萬,對應房子的150萬元你可能是分不到的,但是對應的增值部分應該是可以分一半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部分和對應增值部分,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你有權要求男方給予這部分的折價補償,房子畢竟是大事建議你找律師咨詢,希望對你有幫助!
6. 和我共同買房,父母付首付,我來用我公積金還貸款么
親 意義不大的。因為目前國家規定2夫妻有一個公積金最高額度的,2個人和3個人是沒有差別的。你自己的還不如留著貸款裝修呢
7. 2015新婚姻法 婚後父母出資付首付買房女方個人用公積金還貸,離婚後房子怎麼算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部分出資,父母也沒有明確的書面證明出資是只贈與一方,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婚後公積金屬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婚後買房父母首付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分割: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 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分割: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8.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部分女方公積金貸款還款。
首付跟貸款全部由女方家裡出錢,房產證才可為為女方單獨所有,結過婚後就如不是女方父母出錢那麼就算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上也要寫上男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