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了房貸要共同償還嗎
離婚時房貸不一定要共同償還,一般由獲得房子所有權的一方償還,如果是房子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屬於一方個人的房貸由個人承擔;離婚後房子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❷ 離婚可以不還貸款嗎
雙方辦理離婚時,能暫停還房貸但是不能不還房貸。因為對於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離婚雙方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分擔,但僅在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後,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❸ 離婚後貸款誰還
法律分析:離婚後貸款由雙方協商。如果雙方用結婚證貸款買房,在離婚時貸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繼續償還。雙方離婚時,需要對房產歸屬進行劃分,如果貸款還沒有償還完畢的,法院會判決貸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個人繼續償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❹ 夫妻離婚後需要把銀行貸款全部還清嗎
小編一直覺得夫妻是非常親密的關系,但是總是有一些人在現實生活中的夫妻關系不和,所以這些人可能就會選擇離婚。夫妻離婚之後,需要把銀行的貸款全部還清嗎?
小編覺得離婚是一個特別重要的事情,如果不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最好還是不要輕易選擇離婚,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離婚會對小孩子產生很大的影響,在離婚的這個過程之中,爭議的地方也是比較多的,其中最麻煩的地方就是房產分割。
❺ 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你好,需要判斷該筆貸款性質。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那即使離婚,男女雙方依舊需要共同償還貸款。如果貸款性質不符合夫妻共同債務,那隻需要由借款人償還即可。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夫妻共同債務才要共同承擔。而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第一、給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如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第二、夫妻雙方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且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況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費,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費、日用品購買、子女教育、老人贍養、文化消費等各項費用。因此,對於只有夫妻一人簽名的債務是否屬於家庭日常支出,從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具體結合負債金額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關系是否安寧、當地經濟水平及交易習慣、借貸雙方的熟識程度、借款名義、資金流向等因素綜合予以認定。
因此,若債務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即便夫妻離婚,共同債務任然需要共同償還。如果夫妻內部有過關於該筆債務的約定,該約定也不可對抗債權人。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108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❻ 請問夫妻雙方離婚後銀行貸款是不是要全部還清
離婚時並不是必須把銀行貸款還清的。雙方可以約定債務的承擔。當然必須清楚,雙方的這種約定只對雙方生效,並不能約束銀行。
❼ 銀行貸款離婚後要怎麼還
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之間某一個人的個人債務,離婚後由本人歸還,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這個貸款就需要夫妻兩個人共同在離婚之後歸還。法律關於夫妻之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的債務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的內容: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