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朋友在婚前有貸款買的房子,我如果在婚前替她還清房貸,在房產證不寫我名的情況下,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根據您的問題描述,該房產很大概率不會算做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您是在婚前為您女友還清房貸的,該事實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前。該行為會被認定為您在婚前自由處分您的個人財產,與後續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無關。但是,在各項證據材料(例如轉賬記錄清晰,相關聊天記錄比較齊全等)比較明晰的情況下,您可以提起同居析產訴訟、不當得利訴訟或者撤銷贈與合同糾紛等案由進行主張,要求您女友返還由您出資的房屋價款或者對應的房屋出資比例,具體情況需要結合案件證據材料等進行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Ⅱ 結婚後共同還房貸但沒寫名字
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財產了。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Ⅲ 房子沒名字婚後一起還房貸
有沒有你的名字,你只要一起還貸款來,如果離婚都能得到還貸部分的一半,首付款部分與你無關。寫你名你離婚時分的也不會比這部分多,所以寫不寫你名都一樣。
Ⅳ 房產證沒名字但是共同還款人
法律分析:共同還款人房產證不寫名字的法律問題:1.共同還款人的認定問題:共同還款人是指對房屋共同承擔還款義務的人,一般為次貸人,同主貸人共同承擔還貸義務。認定共同還款人時,需要有證據證明,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最直接的證據。根據房產證認定房屋的所有權人,若為共同還款人,但沒有實際的證據支持,則可能會承擔不享有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後果。2.特殊身份對共同還款人的影響:(1)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2)如果是和親朋好友共同貸款買房的,房產為不動產,登記產生效力,若無法證明為共同貸款人,則可能被判定自始不享有對房屋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Ⅳ 房子沒有我的名字,卻讓我來還貸款合適么
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其實是可以還貸款的,但是要把證據給保存下來。有些男人是算計的很精,等到你們離婚的時候,他卻說這個房子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你就只能凈身出戶。
如果你不願意還貸款,那你老公來還貸款,勢必其它的消費都你來出。到時候離婚的時候,你的老公會說,房子是我的,貸款也是我的,孩子也是我在養。所以,你就凈身出戶吧。這樣的話更加得不償失。
Ⅵ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寫我的名字。婚後我跟著一起還房貸,離婚後我擁有這個房子的財產嗎
是擁有這房子的財產的,因為共同還款,並且是還房貸,屬於家庭用途,只要向法院出示當時的還款證明就可以。
Ⅶ 男友的房子沒有加我名字,你覺得我婚後有義務幫他一起還房貸嗎
現在,房子,車子,票子是每一個女孩兒結婚的前提。在結婚之前,有很多的女孩兒都要求讓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覺得這就是男朋友愛自己的表現。有的也可能想要在離婚以後可以給自己留有一份保障。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才能讓女孩兒有安全感。
不管男友有沒有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如果你覺得你嫁對了人,你愛的是這個男人,你就可以在婚後一起幫他還房貸。只要你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穩固,幫他也是幫自己。如果你的心中存有疑慮,對未來不是那麼堅定,那麼你不和他一起還房貸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非要下定論,那你沒有義務幫他一起還。
Ⅷ 如果你的另一半房子不寫你名字卻要求你一起還貸款怎麼辦
不幹。這是不可以妥協的,憑什麼這房子沒我的份,還要我來還貸款?就算這房子我有份住,但是因為我也是這家的一分子。萬一,以後有些什麼事,撕破臉了,房子就是你自己,我又有什麼呢?我覺得這不是杞人憂天,現在離婚率那麼高,誰能保證以後的事情呢?我必須得為自己做好打算。
我覺得吧,如果女方什麼都不出,就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就有點過分了。畢竟,你什麼都不付出,就要要求那麼多,沒有誰是傻子?你家又不是賣女兒,對吧?
但是呢,男方要求女方婚後一起還貸款,房產證上也不寫女方的名字,這也很過分。錢,我們一起付,為什麼沒我的名字?要麼,你加名字,要麼你自己還貸款,我不是來給你們家當保姆的。
我覺得吧,做人是要講良心的,凡事不能做的太過分。人是有私心的,但是別太偏了,好嗎?不是每個人都是傻子的。既然,都要成為一家人了,那麼就以誠相待吧。我不坑你,你也別把我當傻子。鬧得太難看了,總歸不好。
所以,如果我的另一半房子不寫我的名字,卻要求我一起還貸款,我是不會干這樣的事情的。甚至我覺得,如果我另一半這樣的要求都能提出來,我會認真考慮,他是不是真的那麼愛我。
可以這樣說吧,如果我和我的另一半准備結婚了,他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很大可能婚都不結了。要是婚後才提,我懶得搭理他。
Ⅸ 房子是婚前買的,沒寫我名,老公說房貸還完才能加名字,我應該和老公一起還嗎還房貸嗎
這屬於你們夫妻之間的事情了。你倆互相提防不信任到這種地步,一個不願輕易加名,另一個不願輕易掏錢。
你倆是夫妻么?這是合夥做生意吧。乾脆你倆簽個合同算了
Ⅹ 男朋友付首付買房不加我名字,卻要求我婚後和他一起還房貸,我該怎麼辦
這種男的不值得在一起,離開他吧。
說點難聽的,這個做法就是一種算計。如果是認識你之前他已經買房了,還可以談談如果讓你們還貸,考慮一下是不是賣掉之後你家再加點錢兩個人一起重新買一套啥的。如果是認識你之後才安排的,那就是妥妥的在算計你。
婚前房產證上寫誰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婚前屬於個人財產。你既然已經出了錢證上就應該有你的名字。不寫你的名字還想讓你首付還貸,你男朋友的如意算盤打的真是好啊!你確定他是愛你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