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可以的。婚後所購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這個與房產證上是否為兩個人的名字無關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貳』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買房按揭貸款可以用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會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什麼
1、婚後貸款買房可以一個人申請
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夫妻雙方要面臨幾個人申請貸款的問題。有的人認為結了婚自然就是兩個人申請,其實並非如此。如果夫妻雙方中一個人的收入水平足以滿足申請貸款的要求,一個人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的是申請貸款的時候要提供結婚證等資料。
如果夫妻一方的收入不足,那麼兩個人申請可以更快通過銀行審批。你選擇的是夫妻共同申請貸款的話,需要選擇「主貸人」。為了申請更高的額度,主貸人應該選擇選收入高、選徵信好或者職業穩定、年齡小的一方。
2、婚後貸款買房兩人徵信都要查
有的人選擇了婚後一方申請貸款買房,於是就會產生疑問,這種情況下銀行會審核一方的徵信還是雙方的?由於已經結婚,銀行會考慮查看雙方的徵信情況,如果其中任意一方有不良的徵信記錄都有可能影響貸款的審批,有的需要提供首付比例才能繼續申請貸款。
3、雙方資料都要准備
如果是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的時候需要准備很多的資料。一般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以及流水賬單等。如果需要簽訂一些協議,雙方應共同到場簽署,可以有效避免很多風險的發生。
4、提前了解離婚房貸處理方法
有的夫妻難免會因為各位糾紛而有離婚的打算,這個時候就要了解房產歸屬了。如果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那麼這個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有離婚約定房子所有權歸屬一方,應該給另一方經濟補償,另外解除另一方的貸款。
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房子是婚後的,但不是夫妻買的,而是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在父母名下。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並不屬於夫妻二人,而是屬於父母的。如果夫妻還貸款了,那麼就有必要出具出資記錄,這樣能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叄』 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是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肆』 婚後按揭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財產。如果用共同財產買房,即使只寫一方的名字,還是屬於共同財產。相關法律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伍』 夫妻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共同財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況,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陸』 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柒』 婚後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一個人名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捌』 婚後買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您好,1、婚後夫妻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登記在一方名下,屬於一方個人財產。2、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認定為共同財產,此時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同工有。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並且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一種情況:
《婚姻法》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產權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說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從婚姻法中的規定中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如果你是在婚後買房的話,那麼無論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況下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第二種情況: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種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三種情況: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買房應該注意什麼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婚後買房雖然只寫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時不一定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結合我國《婚姻法》中的規定,夫妻在結婚之後買房的情況也有多種,包括一方用個人財產買房、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以及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等等。因而,不是說只要在結婚之後買的房子,均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玖』 婚後自己買房子可以只寫自己一個人名字嗎
已婚買房房產證能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婚後買房的,即使只寫一方的名字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購買的,如果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則該房產可以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因為這種情況視為父母對自己孩子的贈與;
或者雖是婚後購買,但是是一方用自己的財產全款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但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也可以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拾』 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民法典》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