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離婚後要怎麼還
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之間某一個人的個人債務,離婚後由本人歸還,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這個貸款就需要夫妻兩個人共同在離婚之後歸還。法律關於夫妻之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的債務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的內容: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B. 銀行貸款離婚後歸夫妻任何一方還可以嗎
可以,只要雙方協商好,做好公證或者與貸款方簽好協議雙方簽字認可就行。
C.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夫妻關系內有貸款,看你的貸款是什麼用途,如果是買房子,離婚後離開家的一個人不用再還貸款,並且得到房子的補償款,而拿到房子的人應該還貸款。
D. 請問夫妻雙方離婚後銀行貸款是不是要全部還清
夫妻離婚後不一定要全部還清貸款,但是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 銀行有貸款離婚應該怎麼處理
在銀行有貸款的夫妻離婚的時候,應該對銀行貸款做協商分配,這樣才能夠把自己家裡的所有資產做婚後財產的分配。
F. 夫妻倆未離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離婚後,女方是否要負責還貸款
夫妻倆未必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雖然離婚了,因為這是在婚姻期間所產生的貸款,女方也有責任負責還貸的。
G.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的債務一方要承擔嗎
離婚了銀行貸款債務不是一定也要一起承擔的。若該貸款為雙方共同認可的,或該貸款用於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若該貸款用於個人生活經營,則應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共同承擔,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