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買房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在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㈡ 結婚後女方貸款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是結婚後用共同積蓄購買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論該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其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㈢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夫妻一方婚後貸款買房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減去未還款本金,想要房子的,必須向對方支付應得的款項。也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夫妻一方婚後貸款買房一方以個人財產還貸款,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㈣ 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嗎
可以以夫妻中符合借款人要求的一方的名義貸款買房。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人要求的規定:
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其實婚後是可以一個人貸款買房的。不過婚後要想一個人買房的話,建議進行財產公證。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房的時候,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即便房產證上只寫了其中一個人的名字,購買的房子也會被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所以想要婚後一個人貸款買房,同時房子也劃分為個人的財產的話,就需要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因此買房的過程也會比較復雜,要求買房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而且夫妻雙方也需要協議約定並辦理公證。不過也可以選擇委託父母出資來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然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這樣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算作個人的私有財產
㈤ 婚後一起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起貸款買房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後雙方還貸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雙方首付,婚後雙方還貸,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㈥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的話怎麼分
《新婚姻法》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㈦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㈧ 結婚之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雙方需要親自到場進行簽約
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子,那麼在房產交易中的買賣合同的簽訂、房貸的申請以及辦理過戶手續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現場進行辦理的,不能只來一人。因為,夫妻在共同購買房子時,會涉及到房產的共有如何分割,兩個人貸款的資質如何等問題,那麼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就必須要雙方共同來辦理。
由於房子經常是在各位準夫妻決定結婚前進行購買的,那麼准夫妻買房一定要注意以下內容:
准夫妻購買的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前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上會登記為兩個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資佔比不同的話,房產證上也會有相應的證明。因此,婚前購買的房子一定要根據雙方的出資多少,制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㈨ 婚後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1、婚後獨自買房,用個人婚前產業的情況,房產不歸於夫妻一起產業。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婚前個人產業,用該存款購房僅僅個人產業的方式發生了改動,不會改動個人產業的底子性質,該房子仍應屬個人產業。
2、《婚姻法司法解說一》第19條規則,夫妻一方悉數的產業,不因婚姻關系的連續而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但當事人還有約好的在外。
3、《婚姻法解說二》第11條規則,一方以個人產業出資獲得的收益屬夫妻一起產業。但假如用個人產業所購房子不論是出資仍是寓居,該房子自身僅僅一種產業方式的改變,並不能視為收益,不會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
已婚狀態單獨按揭買房的流程是什麼
1、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影響到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3、如果是婚後購房,使用一方的個人財產,要證明今後屬於一方財產,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證明是一方個人出資,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並在辦理公證和房產證登記時註明,這樣就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了。
4、如果是父母出資,可以由父母寫一份贈與書,然後註明是贈與你一方而不是雙方的,然後進行公證,這樣也屬於你一方個人財產了。
買房按揭需求什麼手續
1、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開發商一般都會與一家或幾家銀行簽定合作協議,因而到與開發商有協議的銀行處理按揭貸款協議,這樣手續會便利些。帶齊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市戶口供給一年以上暫住證明)、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
2、銀行檢查按揭貸款申請,信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檢查和逐級批閱,假如以為契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會告訴申請人簽定《個人房子按揭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越30年。到房管局處理《房子他項權利證》,用以證明此房產上有銀行的典當權。到公證部分處理產權典當公證。到穩妥公司處理房子穩妥。
3、貸款人必須按貸款合同約好的還款方案、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不然銀行能夠依法回收房子。貸款本息結清後,刊出典當掛號,購房者就成為房子的真實擁有人了。
㈩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該怎麼處理這個房子
離婚後,可以對貸款房子進行估值,根據市場價格,扣除貸款金額與利息後,將剩餘金額平分,而後由獲得房產一方支付給未獲得房產一方。
部分網友在看到這的時候,會有所疑慮,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另一方是否有權利分配這套房子,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只要是婚後購房,即使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依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根據相關法律予以平分。
3、如果遇到無法協議情況下,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在離婚時,法院一般建議夫妻雙方能夠友好協商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但如果爭議不斷,無法協商,那麼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與無過錯方,那麼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有傾向性的照顧養育孩子方與無過錯方,也就是說夫妻離婚時,如果女方負責撫養孩子,且無過錯,那麼在財產分配上,會適當偏向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