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離婚可是房子貸款還沒下來,能離婚嗎
很多時候婚姻和房產總是被綁在一起,這其實無可厚非,房子是大多數家庭最貴重的物品。感情好的時候往往把房子作為給對方的承諾,感情變了的時候圍繞房子產生的糾紛也最多。
新婚姻法的重點:
1、婚前買房屬個人,婚前買房婚後辦證也可以只辦理至個人名下,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提供結婚證和購房合同就可以證明是婚前購買的,房產證只能辦理至個人名下;
2、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對方做出財產補償;
3、婚前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使用個人公積金還貸款,就算對方沒有為你還貸,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後你個人的公積金也是屬於夫妻間共同財產的,需要就婚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對方做出財產補償;
4、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屬於個人房產;
5、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寫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還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婚姻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間共同房產,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還是要辦理至兩個人的名下,等到出證之後結清貸款並解除抵押後憑經公證的離婚協議就可以辦理離婚分割登記。
如果是購買的期房還沒有辦理產權證就離婚了,那麼必須辦理以下兩個手續:
第一、婚後買房先辦理至夫妻雙方名下(婚後買房辦證之後再離婚的略過這一手續)
第二、結清銀行貸款並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結清相應銀行貸款的略過這一手續)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規定,離婚時對按揭房屋的權屬有爭議但能協商好的,可按雙方的合意處理房屋權屬;若協商不成的,法院可判決按揭房屋歸一方使用,待房屋產權證發放下來後,再作處理。
② 夫妻離婚房貸沒有辦下來,要怎麼分割財產
房貸沒有辦下來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具體分割時首先要由夫妻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按照意思自治原則進行協商,看能否就房屋分割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你們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並起訴至人民法院,則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一、房屋是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如果你們雙方均可以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競價方式選擇出價高的;如果僅有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如果你們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二、如果你們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一般不會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是會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如仍有爭議再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系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且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③ 剛買完房子付過首付貸款還沒下來,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
建議你雙方進行好好溝通協商,如果協商無果的話只能走法律程序解決。
④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摘要 若要離婚首先需要約定房屋歸屬問題,就是約定房屋歸夫或妻或共同所有。
⑤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夫妻之間一起買的房子,沒房本只能寫一個協議,去公證處公證一下,原則上你倆是一人一半!
⑥ 夫妻貸款買房期間還沒有辦完貸款手續,突然離婚了,該怎麼辦
這些數字啊,不用說了,就是反正舉個例子就是比如說房子好,你們貸款的話,現在已經付了,我付了10萬,然後呢,你們在這一年又又付了20萬,那麼就是說現在誰要這房子就把那付了那20萬的利息貸款錢分成一半給別人,然後那個首付的錢如果是誰的你要分,然後好就完了,房子就給他了,剩下的利息錢誰願意去下房子就去付利息就完了唄。
⑦ 離婚房貸沒辦下來怎麼分割財產
您的這種情況要分情況討論:
一、 婚前買房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屋登記在支付房款一方名下,貸款在婚後由二人共同承擔,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房產歸產權證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全部應付利息+其他費用)×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按一般共有處理,婚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後買房的情況
1、不論是一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也不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房屋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房屋現價值-剩餘貸款)/2)
2、如果是找朋友借款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該借貸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雙方應對該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房屋現價值-剩餘貸款-朋友借款)/2)
三、父母出資買房的情況
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為子女的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一般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後由夫妻二人共同償還房貸,登記在子女一方或雙方名下,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的,一般都需要分情況討論: a、婚後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貸款每個月由父母償還,離婚時貸款仍未還完,法院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但是在分割時會可能考慮出資問題,在平分的基礎上照顧出資多的一方。b、離婚時如果貸款還完,又能夠提供充足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認定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c、婚後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每月償還貸款,原則上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法院處理時會適當考慮父母出資問題。
4、父母以自己名義買房給子女居住,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房產的所有權是屬於父母的,子女只有居住權,離婚時便不存在房產的分割問題。
⑧ 貸款買房,現在房產證還未到手,若要離婚,房子是經銀行處理還是夫妻協議處理
但是協議不得對抗銀行,只在你們兩人之間有效,而且房子始終抵押在銀行手中,你們只能按協議自覺履行,不得對房屋產權做任何變動
⑨ 夫妻辦了房貸,還沒有批下來,就離婚,會有影響嗎
您好,互不影響。房屋貸款審批不影響離婚,離婚也不影響貸款審批。
首先,房屋貸款並不影響離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您覺得雙方感情破裂了,那麼就可以選擇離婚。離婚有兩種途徑,訴訟離婚以及協議離婚。第一,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且能夠對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以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法典出台後,規定了婚姻冷靜期,即雙方先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辦理離婚申請之日起30日如雙方均無反悔的,則再在三十日內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第二,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但是對於撫養權、撫養費以及財產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方帶著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以及起訴書等到被告戶籍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
其次,離婚也不影響房屋貸款審批,但是如果您不想償還房屋貸款的話,那麼建議您咨詢銀行,變更貸款人。如果審批通過了,雙方沒變更登記的話,這筆貸款視為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你們雙方一起還貸。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離婚後,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⑩ 剛買了房子,貸款還沒下來,想離婚
法律分析: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