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貸款只審一個人的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貸款不是只審一個人。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辦理貸款的話,雙方的徵信都是要被查詢的,因為夫妻共同財產要共享收益,共同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Ⅱ 婚後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一個人名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Ⅲ 結婚後房產證寫一個人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無特別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購買的房屋無論是登記一方還是雙方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例外情況包括:
1、一方個人財產出資購買並登記自己名字,對該財產進行公證。
2、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一方名字並且明確表示僅贈與一方所有。
3、夫妻雙方自行約定該房產歸一方個人所有。
在夫妻婚姻續存期間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已有一方的名字,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婚後買房貸款一定要兩人簽字嗎
婚後買房貸款一定要兩人簽字嗎
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因為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申請購房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需要提供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借款人要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向銀行提交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房合同夫妻雙方必須同時簽字嗎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麼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麼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1、《民法典》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財產一起買的房子(按揭買房)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某一方子女名下的,根據雙方家長各自出了好多錢,按份額比例共有,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2、《民法典》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婚後爸媽出錢給自己子女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產權寫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視為父母送給子女的,這種算是個人財產。
(2)婚後由一方出錢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且產權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的,算是個人財產。
Ⅳ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買房按揭貸款可以用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會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什麼
1、婚後貸款買房可以一個人申請
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夫妻雙方要面臨幾個人申請貸款的問題。有的人認為結了婚自然就是兩個人申請,其實並非如此。如果夫妻雙方中一個人的收入水平足以滿足申請貸款的要求,一個人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的是申請貸款的時候要提供結婚證等資料。
如果夫妻一方的收入不足,那麼兩個人申請可以更快通過銀行審批。你選擇的是夫妻共同申請貸款的話,需要選擇「主貸人」。為了申請更高的額度,主貸人應該選擇選收入高、選徵信好或者職業穩定、年齡小的一方。
2、婚後貸款買房兩人徵信都要查
有的人選擇了婚後一方申請貸款買房,於是就會產生疑問,這種情況下銀行會審核一方的徵信還是雙方的?由於已經結婚,銀行會考慮查看雙方的徵信情況,如果其中任意一方有不良的徵信記錄都有可能影響貸款的審批,有的需要提供首付比例才能繼續申請貸款。
3、雙方資料都要准備
如果是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的時候需要准備很多的資料。一般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以及流水賬單等。如果需要簽訂一些協議,雙方應共同到場簽署,可以有效避免很多風險的發生。
4、提前了解離婚房貸處理方法
有的夫妻難免會因為各位糾紛而有離婚的打算,這個時候就要了解房產歸屬了。如果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那麼這個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有離婚約定房子所有權歸屬一方,應該給另一方經濟補償,另外解除另一方的貸款。
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房子是婚後的,但不是夫妻買的,而是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在父母名下。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並不屬於夫妻二人,而是屬於父母的。如果夫妻還貸款了,那麼就有必要出具出資記錄,這樣能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Ⅵ 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不能辦理按揭貸款嗎
婚後買房寫一方的名字,不能辦理按揭貸款嗎?我認為婚後買房子我認為婚後買房子,寫一方的名字,是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的。按揭貸款只要有一個人的名字就可以按揭貸款。
Ⅶ 結婚後買房寫一個人名字屬於共同的財產嗎
一、結婚後買房寫一個人名字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1、結婚後買房寫一個人名字是否屬於共同財產,有如下兩種情況:
(1)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便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原則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擁有;
(2)婚後用個人婚前財產購買,並且只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則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得參與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買房一個人貸款能寫兩個人名字嗎
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寫兩個人名字。如果是夫妻關系,需要兩人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異地戶籍前提,需要本地納稅或者社保證明,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一起兩人和售樓的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以後辦理房產證就是兩人名字。
Ⅷ 婚後貸款買房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房不是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的,應當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房產。婚後貸款買房除有特殊情況外,因為是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一般都是夫妻共同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Ⅸ 婚後買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您好,1、婚後夫妻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登記在一方名下,屬於一方個人財產。2、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認定為共同財產,此時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同工有。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並且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一種情況:
《婚姻法》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產權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說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從婚姻法中的規定中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如果你是在婚後買房的話,那麼無論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況下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第二種情況: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種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三種情況: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買房應該注意什麼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婚後買房雖然只寫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時不一定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結合我國《婚姻法》中的規定,夫妻在結婚之後買房的情況也有多種,包括一方用個人財產買房、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以及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等等。因而,不是說只要在結婚之後買的房子,均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Ⅹ 夫妻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查兩個的徵信還是一個人的徵信呢
夫妻買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那麼,銀行貸款也應該是一個人的徵信,因為這涉及到房屋所有權的問題,所以夫妻兩個人肯定只會留一個人的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