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以前交過公積金,但中斷一年多了,還能貸款買房嗎
以前交過公積金,但中斷一年多了,是不能貸款買房的。因為,一般斷繳後補繳不算在正常繳存范圍內,不屬於連續繳納。而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一就是需要在申請前連續繳存公積金達六個月以上。因此,公積金斷繳後進行補繳,並不能馬上就去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可能要再等六個月過後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當然,客戶申請不了公積金貸款,但可去申請商業貸款。
而且,在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前需要連續繳滿半年以上的公積金可以補繳,如果斷繳不多的話補繳是很好的選擇。但是,一般情況下,斷繳補繳不計算在正常繳存的范圍內,但如果是由於單位原因導致當事人中斷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並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審核,具體是否能貸款要以審核結果為准。
最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申請的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拓展資料: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公積金少交一個月,補了以後可以貸款嗎
一、公積金斷了,需要職工准備相應的補繳材料給單位經辦人,由單位的經辦人去辦理補繳手續。
1、所需材料
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統一印製的三份材料: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列明補繳原因);
轉賬支票(需與《住房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
2、辦理流程
單位經辦人辦理補繳,持以上材料到管理部門辦理補繳手續;
由公積金管理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
確認補繳後,交給單位辦理人一份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銀行把轉賬支票上的錢劃走後表明補繳成功。
二、公積金補繳後,怎麼辦理貸款?
公積金補繳之後再申請貸款,需要比正常繳存的借款人多提交一些材料:單位說明、所屬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勞動合同、社會繳納證明。
之後,由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應該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銀行面簽-初審-簽借款合同-放款。
備註:公積金斷繳只能通過單位進行補繳,個人是無法辦理補繳的。如果你是因為換工作引起的斷繳,則要看新單位是否願意為你辦理公積金補繳。
③ 公積金斷繳一個月,補繳了,影響貸款么
不影響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④ 南京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個人是否可以補交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房屋建審資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託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法定退休年齡內,貸款年限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額最多不超過40萬元,貸款額在30萬元以內的,借款職工可以向接受委託的銀行直接申請,30-40萬元,必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⑤ 南京修訂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細則,下月實施
記者4月28日從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公布了修訂後的《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施細則》《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和《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3個文件,對原有的部分條款進行了微調,如增加個人信用影響貸款的條件,對貸款期限重新約定及對共享信息的使用范圍進行了確認等。據悉,新規將於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實行。
【貸款篇】
7、關於公積金貸款未結清時的相關規定
《細則》第五條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即: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借款人或配偶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不能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在約定房產歸主借款人所有,且該筆貸款由主借款人歸還,原配偶方結清剩餘貸款中本人所佔份額,視為原配偶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解讀: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公積金貸款本息未結清前,任何一方不能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未結清時,夫妻離婚,在房產歸主借款人所有,主借款人原配偶已結清貸款中本人所佔份額,(原配偶是否參貸以貸款時符不符合貸款條件確定,未繳存公積金或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則不存在需結清的份額),原配偶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但上述情形貸款次數仍然有效,原配偶再次購房需計算已有貸款次數。
8、關於個人信用
《細則》第七條第五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仍有尚未歸還的逾期貸款的,或擔保人代償、或處置抵押物歸還貸款的;准貸記卡或貸記卡透支逾期未還的;申請貸款時近五年內,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逾期累計達到6期(含)以上的;有債務糾紛尚未處理完畢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等。
解讀:《細則》列舉的信用信息,以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在個人徵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其他有權單位發布的相關信息等查詢結果為依據,此次增加了部分條款。
9、關於貸款期限
《細則》第十條貸款期限。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貸款期限可以放寬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1-5年。
解讀:從職工角度,申請貸款的最長期限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至退休年齡;從所購住房方面,申請貸款限期加所購住房房齡不能超過70年(住宅用地性質的酒店式公寓不超過65年)。商品房、經適房(共有產權保障房)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存量房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20年。根據上述結果取最小值即為最高可貸年限。
10、關於共享信息使用
《細則》第八條借款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應簽訂授權,受委託銀行、公積金中心通過向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婚姻登記、公安、社保、稅務等部門,或通過其他經授權的第三方合法渠道,查詢、列印、保存、使用個人信用報告、戶籍、婚姻狀況、不動產登記、抵押、購房合同備案、房產交易繳稅、購房證明、社保等信息,以及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信息,和相關電子證照的《授權書》。
解讀:明確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時,需取得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授權,以便在貸款審批過程通過查驗共享信息,核實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實際情況,減少貸款申請材料,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未經授權,不能查詢使用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的相關信息。如果獲取的共享信息與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實際情況不符的,借款人及配偶應配合
揚子晚報網記者 馬祚波
南報融媒體編輯 谷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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