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當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㈡ 女兒女胥婚後買房讓女方家長作擔保貸款,如果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應承擔法律責任有哪些
你好:如果貸款人還不了未還貸款部分,擔保人要替貸款人承擔還款責任。當然了父母作為子女買房貸款的擔保人,並沒有什麼風險,因為房屋作為抵押物在銀行,貸款未還清之前產權歸銀行所有。銀行之所以要父母作為子女買房貸款擔保人是多一些保險手續。
㈢ 夫妻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已婚人士婚後貸款,要看貸款類型。像要是辦理房貸是以家庭為單位,夫妻一方並不能單獨貸款,並且雙方的收入、徵信都要過關,一方不過關都會導致貸款被拒,同時雙方都有還款義務,房貸辦理後雙方的徵信報告都會顯示,一旦逾期雙方徵信都會產生不良記錄;像要是辦理信用貸,夫妻一方是可以單獨貸款的,另一方的個人信用、收入都不會參考,不過如果貸款是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開支的,任何一方都有還款義務。
1.如果婚後想用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是要明確產權劃分。買房的過程比較復雜,包括簽訂銷售合同、申請住房貸款、交易過戶等,除了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外,還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在場,申請住房貸款和辦理手續時,雙方需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雙方需約定交由專業律師起草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雙方需到場並簽字確認。但不能到場的,必須辦理公證、催收委託手續,並將有關事項解釋清楚。
3.另一種情況是父母可以代為貸款購房,即可以以父母出資的名義購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也可以被視為個人財產。
二、夫妻貸款應滿足哪些條件?
1.有穩定收入並提供穩定收入來源的證明:銀行對賬單、勞動合同等。
2.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3.共同出借人必須是借款人的配偶或父母。
4.共同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月收入之和為每月還款金額的兩倍以上。
5.能夠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6.必須符合與借款人相同的貸款條件,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得少於6個月;沒有住房公積金還貸債務,也沒有其他尚未還清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的債務。
7.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總之,夫妻可以單獨申請住房貸款,但辦理過程會比較麻煩,明確劃分財產。而簽訂合同、辦理房貸、過戶都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另外,個人申請住房貸款要有穩定的工作來源和收入來源,並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當然,要申請夫妻貸款也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否則沒有辦法順利辦理貸款手續。
【法律依據】:依據《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㈣ 兒子貸款買房查父母徵信嗎
法律分析:貸款買房的時候,銀行一般只查借款人本人的徵信,不會查其父母的徵信。不過借款人如果在申請房貸時找了父母做擔保人,那父母的徵信就也會被查詢。因為銀行在審核時不僅會查借款人的徵信,還會查擔保人的徵信。畢竟擔保人在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就需要代為償還。如果擔保人的徵信不好,就不具備為他人貸款擔保的資格。而借款人若是已婚人士,那銀行可能還會查其配偶的徵信,這樣主要是為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還款能力。畢竟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進行明確約定,通常都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辦理時一般也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而正是因為婚後貸款買房不僅會查借款人本人徵信,其配偶的徵信也會查,所以借款人配偶的徵信若不好,個人信用報告上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話,就會對房貸的審批造成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㈤ 父母買房子寫在我的名下,父母做擔保人,需要我提供個人徵信嗎
以你的名字購買房產,按揭貸款,銀行是一定會查詢你的個人徵信情況的。但是不需要你自己去銀行或者徵信中心打取的。銀行會自行從徵信系統提取你的信息。
銀行對於網路借貸這一塊檢測比較嚴格,當然花唄,京東白條這種例外,但是借唄,微粒貸,京東金條這幾樣大多數人常用的,這些是上徵信的,所有銀行也會看的。
個人徵信是指依法設立的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採集和加工,並根據用戶要求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和評估服務的活動。
個人信用報告是徵信機構把依法採集的信息,依法進行加工整理,最後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詢人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
㈥ 父母全款給子女買房如果規避風險
一、父母全資購房。在司法實務中,有的父母通過自己出資購房為子女使用,房產登記所有權為父母自己,這種情況下,屬於父母將自己的房產借給子女使用,屬於借用合同的范圍,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贈與,該財產不會因為子女的使用而改變所有權的性質,只能作為以後的遺產處理。這種情況下,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和子女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會比較有利。
二、父母出資購房。該種問題存在兩種情形,1是婚前出資購房,父母往往會考慮子女婚後的生活有保障,提前在子女結婚前,幫助子女交首付或者全款購房,該出資一般認定為對己方子女的贈與。如果親家雙方父母婚前協議購房,建議簽訂《子女婚前購房出資協議書》,約定雙方的出資額以及付款方式等,以便後期發生糾紛,同時如果雙方父母明確將購房出資贈與子女雙方,那麼該財產為子女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2是婚後出資購房。該種情形下,法院一般會看雙方是否有約定,約定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後的房屋分割等,這種情況下,為父母對一方子女的贈與。往往父母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輕易不簽訂協議,造成後期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時,該父母出資對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如果沒有協議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法院仍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
三、父母擔保購房。在生活中,子女在購買房屋時,為了省卻開發商要求的擔保費問題,父母可能會以自己的名義為子女擔保購房,子女在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時,父母會在擔保合同中簽名,這種情況下,如果子女發生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時,父母要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不但造成其財產的更大損失,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建議這種情況下父母不要以擔保人的身份為子女擔保貸款。
四、父母頂名購房。父母在子女婚前為其出資購房,並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該種情形下,是屬於父母對子女財產的贈與,還是父母借子女頂名購房,需要看當時雙方的意思表示,建議父母們保留向開發商轉賬的銀行記錄、與開發商簽訂的相關預售合同,繳費單據等,雖然最終備案的正式《購房合同》簽子女的名字,但是前期相關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條,法院會認定為頂名購房,同時,建議必要時與子女雙方簽訂頂名購房的協議,實現風險的提前預防。
五、父母虛假購房。有的子女因為沒有購房的資格或者因為信用問題,造成無法貸款購房,父母會不得已通過自己購房的方式簽訂購房協議,由子女償還貸款,該種情形下,父母的出資能夠通過貸款協議或者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單據中看出資額,但是子女償還的貸款,如果子女將款轉入還款協議賬戶或者由父母轉入還款協議賬戶,將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建議父母與子女簽訂相關《購房出資協議》,以便理清法律責任,維護合法權益。
總之,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是當前普遍存在的問題,感情是子女雙方的事情,但是法律風險需要規避,防止以後造成家庭矛盾,影響自己的生活。
㈦ 婚後父母出首付,我們和父母一起按揭買房,房產證上應怎麼寫
婚後父母出首付,我們和父母一起按揭買房,房產證上應該怎麼寫?如果父母也想和你們說清楚的話,那麼這個房產證上就應該寫你們夫妻兩個和你的父母一共4個人。
㈧ 婚前買房寫的是父母名字婚後還子女本人貸款算個人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房子會被認定屬於你父母,但你對出資或還貸的部分享有權利,婚後還貸的部分你配偶也享有權利。如果你與父母之間就房屋權屬有爭議,你需要證明你與父母之間存在借名買房的關系。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㈨ 為父母貸款擔保佔用首套名額嗎
子女作為擔保人,銀行是不會查子女名下的房產的,你們此次購房還是按照你們的貸款條件算,也就是首套房,也還是按照首套房貸款額度來計算。
首套房認定標准: 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2、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3、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4、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5、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6、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7、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㈩ 兒子貸款買房查父母徵信嗎
法律分析:貸款買房的時候,銀行一般只查借款人本人的徵信,不會查其父母的徵信。不過借款人如果在申請房貸時找了父母做擔保人,那父母的徵信就也會被查詢。因為銀行在審核時不僅會查借款人的徵信,還會查擔保人的徵信。畢竟擔保人在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就需要代為償還。如果擔保人的徵信不好,就不具備為他人貸款擔保的資格。而借款人若是已婚人士,那銀行可能還會查其配偶的徵信,這樣主要是為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還款能力。畢竟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進行明確約定,通常都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辦理時一般也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而正是因為婚後貸款買房不僅會查借款人本人徵信,其配偶的徵信也會查,所以借款人配偶的徵信若不好,個人信用報告上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話,就會對房貸的審批造成影響。
法律依據:《徵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但是,法律規定可以不經同意查詢的除外。徵信機構不得違反前款規定提供個人信息。
《徵信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採用格式合同條款取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體注意的提示,並按照信息主體的要求作出明確說明。
《徵信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信息使用者應當按照與個人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個人信息,不得用作約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經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向第三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