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定市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保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的額度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具體能貸多少要根據申請人的還貸能力。申請貸款時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二、在保定市的公司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般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左右。根據你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這個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㈡ 保定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合法、有效證明材料及證件;
(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三)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須符合規定期限;
(四)已付符合規定比例的首期房款,並具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五)管理中心認可抵押、質押或保證的擔保;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規定的條件。借款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貸款未結清的;
(二)借款人不符合信用審核標準的;
(三)借款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四)借款人為他人提供貸款擔保尚未解除擔保責任的;
(五)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使用過二次及以上貸款記錄的;
(七)貸款之前,已付清全部房款或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行為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㈢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保定買房天津交公積金,貸款憑證在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辦理。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公積金是可以異地提取的。但是各地執行情況有所不同,需要到當地公積金中心咨詢明確。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㈣ 保定公積金怎麼才能貸60萬
公積金交4300元可以貸60萬。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
二、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不同)。
三、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五、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六、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房或交納房租。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二、儲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㈤ 保定二手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1、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含)以上,且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並不欠繳;2、擬購買的二手房具有《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清晰,可在房地產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且能夠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3、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規定的二手房購房合同或協議;4、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在一個月之內,能夠提供稅務部門出具二手房交易的相關票證;5、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它債務;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㈥ 保定有商貸未還清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商貸沒還完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職工只要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即可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與職工是否有未還清的商業貸款無關。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㈦ 保定市裡買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貸款審批能貸下來多少錢
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需要查看您當地公積金管理的具體規定。可貸額度:為參與額度計算的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並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共同申請人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公積金繳存基數:該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託公積金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款。
三、職工購買首套房的,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
四、不高於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0萬,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90萬。
五、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積金能貸款多少
公積金繳存一年(中間沒有斷繳的情況)之後,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政策是這樣的:
一、個人高可貸到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高可貸到50萬,夫妻雙高可貸60萬,其中一方有補充公積金的可以貸到70萬;
二、公積金內余額的15倍(購買二手房),如果購買新房的話,是卡內余額的20倍;
三、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度/(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度/2】*40%-其他月還款}*貸款年限。
㈧ 保定公積金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管理中心根據受託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受託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受託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簽約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銀行放款受委託銀行拔付資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㈨ 保定公積金貸款額度
保定市公積金貸款額度:
單筆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狀況、購建住房價格及其還款能力等情況綜合確定,有以下計算貸款額度原則:
(一)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二)根據房價一定比例確定的限額。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工程造價的50%,工程造價由管理中心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面積和當地平均造價具體確定;房屋登記檔案查詢證明或個人信用報告中,顯示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房價格的80%;
(三)根據繳存公積金情況確定貸款額。貸款額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齡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當前繳存公積金余額總和的15倍;
(四)借款人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月收入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確定;配偶(未繳存)月收入由所在單位出具,超國家稅務起征點需提供納稅證明。)。
【拓展資料】
貸款期限:
一、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不能超過房屋使用年限);
二、借款人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借款人自貸款之日起到退休時不足30年的、經管理中心審批後,其貸款期限一般最長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後5年止(以出生年月為准)。
保定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五、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㈩ 保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交收入證明嗎
法律分析:貸款材料:(一)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婚姻證明和收入證明;(二)個人信用報告;(三)合法、有效的購建住房證明材料;(四)合法、有效的擔保證明材料;(五)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