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期間可以買車嗎
法律分析:離婚期間可以買車,但需要注意的是購置車輛的資金來源。離婚期間,如果購置車輛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買車後,該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需要對車輛的所有權、價值等進行分割。如果購置車輛的錢屬於個人財產,則購買該車後,該車仍屬於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對車輛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② 夫妻雙方分居二十年了,如果女方想貸款買車的話,會不會影響男方的低保和貧困戶
在你們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當然會取消低保貧困戶。
③ 離婚期間貸款買車是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關鍵時間點要看是否是已經離婚。夫妻雙方如果是正在辦理離婚的期間里(不論是正在協商離婚協議的內容,還是訴訟離婚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的),只要民政部門還沒有頒發《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還沒有生效,兩人的夫妻關系就仍然沒有解除,雙方仍然是夫妻關系。在這個時候,雙方貸款購買的車輛用於共同生活,應當算作是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有的朋友認為,我們夫妻兩人沒有感情,並且是各保管各的錢,各用各的錢,為什麼還要一起償還這些債務。我又沒有使用過。法律只講普遍原則,不考慮你們的特殊性。在離婚前,離婚期間,貸款購買的汽車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夫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承擔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④ 起訴離婚期間一方貸款買車
法律分析:只要判決沒有下來,就算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買車適用於家庭共同消費的話,那麼應當算是共同債務的。但是如果是男方惡意增加負債或者僅用於個人使用,也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⑤ 分居一年後女方買車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⑥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妻子貸款買車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行為違不違法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前妻在貸款買車的時候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
當事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時,也不必太過於驚慌,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辦理的一切業務以及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對於無效合同的界定,國家也是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說並非是已經在前期冒充的情況下簽字蓋章的就能生效,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說我們只需要。將不在場的證明和非本人辦理的證明提交出來,就能夠在法庭上獲得勝利,從而解決這件事情。
⑦ 分居期間,老婆自己出錢買的車,離婚時丈夫可以分么
《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又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此,雖然分居,但仍然屬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至於買車的錢從何而來,就決定了是否可以在離婚時分割。
⑧ 起訴離婚期間可以貸款買車么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的歸各自,共同生活後所得一般為共同財產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