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Ⅱ 深圳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深圳公積金是可以申請異地貸款購房的,但是借款人同樣也需要達到公積金貸款的有關標准,僅有公積金持續繳納達到一定的限期,貸款人合乎貸款標准,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有的城市如果不可以辦理公積金外地貸款購房,買房者可以提取公積金進行買房。全額提取公積金的標准:
1、離休;
2、徹底失去工作能力,並與企業停止勞務關系;
3、男士年紀滿50歲和女士年紀滿45歲,下崗且住房公積金賬戶保存均滿2年;
4、在海外或是港、澳、台地域居住;
5、戶口遷移當地;
6、享有最少生活保障;
7、員工喪命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員工的繼承人、受贈人可以申請辦理獲取員工公積金賬號內的全部余額,並需要注銷員工公積金賬號。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Ⅲ 深圳公積金可以在武漢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衍生問題:
平均工資包括五險一金嗎?平均工資包括五險一金,平均工資是計算經濟補償金的主要組成部分,法律沒有給平均工資明確下定義,但是可以通過經濟補償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了解到,平均工資是指扣除五險一金前職工的應得工資。
Ⅳ 深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要求
一、深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要求是什麼
1、條件和要求是:
(1)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信用狀況良好;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提供擔保等。
2、法律依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九條
(1)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信用記錄;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二、利用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借款人及其家屬親屬繳存的公積金總額至少達到新購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
2、貸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的保險;
4、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5、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Ⅳ 深圳公積金買房可以貸款多少
深圳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4倍,另外需同時滿足條件: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拓展資料:
深圳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公積金貸款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申請。
申請人登陸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購買期房、保障房的,需先查詢預售房源對應的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業務網點,選擇相應銀行網點;
購買現房、存量房的,查詢受託銀行指定的公積金貸款業務網點,選擇辦理銀行網點,申請人可在網上辦事大廳填寫申報材料,也可直接持材料到受託銀行貸款網點進行辦理;申請商轉公的,請先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預約,填報申報材料後到銀行網點提交材料進行申請。
2.受理。
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3.審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作出給予貸款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貸款的決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確認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做出給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4.辦理結果。
申請人到受理銀行網點領取《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知書》。
Ⅵ 深圳公積金提取後還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貸款,但不能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若是提取的公積金是用於支付房貸的,那麼再貸款可能就會算做二套房。但是否算二套這取決於第一套房貸款是否還清和當地是否落實公積金新政策,即結清貸款再買算首套。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Ⅶ 深圳住房公積金個人可以貸款多少
深圳住房公積金個人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且貸款的最高額度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Ⅷ 深圳公積金可以在哪些城市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深圳公積金異地買房沒有明確的說明,關鍵在於戶籍所在地的要求。多數城市的公積金貸款仍與戶籍掛鉤,非深戶職工在深圳繳存公積金,回戶籍所在地買房時,需先了解當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如果當地的公積金中心允許不在當地繳存,但只要是當地戶籍的職工也可以申請貸款。據悉,全國僅廣西、湖北、湖南等少數幾個地方政策落地,支持深圳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惠盈金服小編提醒需要異地貸款買房的朋友們,可以先在深圳繳存公積金的非深戶職工可先到深圳公積金中心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再回到戶籍地向當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