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加名字是算共同財產嗎
不一定,房子是否共同財產認定,要看出資人,不是看名字
換句話說,即使證上有你名字,別人有出資證明,你又拿不出出資證明,那麼房子會被認定婚前財產
最後一句,婚後共同還貸,至多證明你享受房屋增值部分分成
房屋共同財產的認定,是很復雜
㈡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是共同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而婚前房產婚後加姓名,可以認定為雙方將婚前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㈢ 貸款買房能加女方名字
可以。但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所以需要在還清房貸之後才能加女方名字。不過現在婚後仍還貸款,這時的支出屬於兩個人的,以現在法律來看房子也是屬於不貸款一方的財產。
通常加上對方名字後,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後可以分房子嗎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婚前購房但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並無區別。
如果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㈣ 男方婚前買的按揭房,結婚後女方怎麼「加名」
在還清銀行貸款以前,想在對方婚前按揭的房產證上「加名」比較難。因為按揭的房產已抵押給銀行,這事還需要銀行同意才行,但銀行一般不會同意的。不過,雙方可以簽訂財產約定協議,並進行公證。
結婚後,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現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爭議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後,短期內再離婚就會輕松捲走自己的財產。女方怕男生喜新厭舊,忘恩負義,將自己凈身出戶。
㈤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加對方名字有用嗎
法律分析:1.婚前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婚前一方購房丙登記在自己名下,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這種情況,如果離婚的話,房屋所有權一般屬於購房一方,如果是按揭購房,那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共同還貸占房款總額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價值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加名的情況屬於對加名方的贈與
婚後如果加名的話,在沒有書面夫妻財產約定的情況下,加名行為視為對被加名一方的贈與,事實上在辦理加名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也會告知你加名後對方就有相應的產權,而且房產證上也會記載清楚。如果這種加名無效的話,那也就沒有加的意義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㈥ 商業貸款按揭買房,婚前婚後加名字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後屬於夫妻共同房產,但與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相比有很大差別(包括雙方婚前或婚後共同購房),比如婚前購房的配偶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或是全部購房款,同時也是房屋按揭貸款的申請人(部分銀行要求將房貸還清後方可加名)。因此,在離婚分割時,婚前房產婚後加名雖然屬於夫妻雙方共有,但並不代表可以簡單機械地進行對半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㈦ 婚前買房 男方付首付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 覺得應該加女方名字嗎
即使你男朋友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也是加不了的。因為在房屋有貸款的情況,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不會同意加名字。沒有銀行的同意,房管局那邊也不能給你加名字的。
想加名字可以,可以先把銀行貸款還完,去銀行辦理解押手續。當房屋變為完全產權之後,再協商加名字的問題。
銀行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想要保證房屋有你的份額,可以寫夫妻財產協議。建議現在先不要寫,現在剛結婚,就說加名字,那男方大概率不幹呀。
什麼時候寫協議是要講究方法技巧的。比如,雙方吵架之後。
即使不加名字,不寫協議。如果今後真離婚了,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及其對應的增值部分也是有女方的利益的。
㈧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女方一起還房貸,女方有義務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老公婚前首付買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若有財產糾紛,女方只能享有婚後還貸部分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