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首套房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
各銀行的貸款利率都有差別,貸款利率和貸款時間有關,參考依據如下:
目前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年利率:0-6個月(含6個月),年利率:4.35%;
6個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
1-3年(含3年),年利率:4.75%;
3-5年(含5年),年利率:4.75%;
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
拓展資料:
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買房的流程如下:
1、選擇房產
購房者如想獲得樓宇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並確定自身是否滿足銀行貸款條件,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貸款申請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並滿足銀行貸款買房條件之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
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銀行貸款買房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
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關於首套房的商業貸款利率,只能提供大概的參考依據,因為每一位買房人的實際貸款時間都不一樣,民眾在貸款買房的時候可以選擇固定利率,也可以選擇浮動利率,最主要是每家開發商可能都合作的有指定的銀行,相關的貸款政策還需要到銀行咨詢。
⑵ 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
商業貸款利率不是固定的,銀行會隨時調整,而且利率根據貸款的年限不一樣,利率也相應不一樣。目前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年利率為:0-6個月(含6個月),年利率: 4.35;6個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
貸款利率需要結合申請的業務品種、信用狀況等綜合判斷。
拓展資料:
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
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⑶ 住房商業貸款利率
住房商業貸款利率隨著政策的改變有所變化。
修改:(利率)
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是指貸款買房的利率,住房商業貸款利率隨著政策的改變有所變化。借款人與商業銀行訂立書面合同約定貸款利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⑷ 現在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2022
一、商貸利率是多少
一年間,央行進行了5次降息,五年以上的商業貸款基準利率從年初的6.15%,降至了目前的4.9%。這一降息幅度,在近年的利率政策中是罕見的。按照大部分房貸的利率調整規則,降息的福利將在次年生效。也就是說,從下個月開始,大部分人的房貸將迎來大幅降低。
降息後,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還貸到底優惠了多少?
五年以上利率:3.25
我們不妨假設,小李按照純商業貸款的方式辦理了100萬元的房貸,還款期限為20年,貸款利率均按照基準利率執行。
如果按照今年年初6.15%的利率,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小李總共將需要支付740267.62元利息,每月還貸金額將為7251.12元。
而如果按照下月即將執行的4.9%的房貸利率,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每月的還款金額只要6544.44元,總共的利息支付也降低至了570665.72元。
兩相比較,按照新利率的小李,總的利息支出將比之前老的利率少169601.9,省下利息將近17萬。而每月的還款金額上,也要少706.68元。
當然,每個家庭最後能享受多大的降息福利,和當初的貸款利、剩下的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都有關系,還要通過銀行具體計算才能知道。
所以現在你應該知道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了吧,並且律師要偷偷告訴你,經過調整之後的利率,商貸優惠略高於公積金。
由於10月24日的降息中,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未作調整,公積金貸款利率今年經歷了四次下調,五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從年初的4.25%降低到了目前的3.25%。
也就是說,如果本月央行不再進行利率調整,下月開始,純商業貸款的老房貸族,房屋貸款利率將下降1.25個百分點;而純公積金貸款的房貸族,貸款利率也將降低1個百分點。
二、5次降息為何產生福利下月才生效?
一般簽訂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調整時間是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也就是說,雖然今年頻繁降息,但要想真正享受降息帶來的福利,還要等到明年。
據了解,在降息或者加息的情況下,房貸利率調整有三種方式。
一種是次年調,銀行利率調整後,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利率;
一種是按年度調,從貸款人的貸款日期算起,一年之後予以調息;
一種是次月調息,即在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
目前,大部分銀行都是次年生效,所以大部分人的月供應該是從明年1月開始下降。
⑸ 商業住房貸款利率
住房商業貸款利率就是指貸款買房的貸款利率,其計算公式為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天數*日利率=貸款金額*月數*月利率=貸款金額*年*年利率。
拓展資料
優惠利率調至八五折
房貸市場政策變化之一,即9月份商業貸款首套房首付統一調至30%,之前90平方米首付20%的優惠取消。緊接著,各銀行將首套房優惠利率不約而同地調至八五折,彼此「心照不宣」。
首套房首付和優惠利率折扣的上調,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首次置業人群的購房需求。
而公積金貸款在首套房貸款政策上,並沒有一刀切的從緊,仍然以90平方米為界,實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即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最低可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30%。
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
2010年房地產貸款市場又一出鏡率極高的詞即「認房又認貸」,二套房「認房又認貸」細則於2010年7月份進入正式實操階段。對於借款人購房時查出名下現有全款購買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仍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對於借款人之前曾貸款購房,即使是貸款購置的房產已結清出售,再貸款時還是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
根據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認定為第二套房的購房者,那麼再貸款時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來執行。二套房貸款的從嚴,對於投機投資型人群給予有利打壓。
三套房貸款
在三套房貸款上,商業貸款和公積金沒有像首套、二套房貸款那樣「各行其是」,而是在貸款步調上達成一致,對第三套房嚴禁發放貸款。同時,嚴格按照「認房又認貸」的認定標准,如果借款人名下有過兩套全款住房且未出售,或是借款人名下有過兩次貸款紀錄的情況,無論貸款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都無法使用商業貸款或是公積金貸款再購房。
三套房的停貸直指投資投機型人群,使得宏觀調控政策從真正意義上能夠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買房,對平抑北京過高的房價走勢較為有利。
⑹ 2008年度平湖市經濟適用房補貼標准
關於印發平湖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平政發〔2008〕161號
2008-10-23 10:07:41 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平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鍾埭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平湖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經市十三屆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平湖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不斷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根據原建設部等七部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7〕57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家庭給予的政策性貨幣補貼所購買的住房。
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採取實物銷售和貨幣補貼的形式,其中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兩種方式。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當湖街道、鍾埭街道、曹橋街道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城市居民家庭。
第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五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
第六條 規劃建設部門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的組織實施工作。
發改(物價)、監察、房改、民政、公安、總工會、殘聯、財政、國土資源、金融管理、稅務、統計等部門及街道辦事處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第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項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內容納入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
第二章 優惠和支持政策
第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第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管理辦法》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提供信貸支持。
第十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 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第三章 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政府集中建設,也可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
第十五條 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在項目出讓條件中,明確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總面積、單套建築面積、套數、套型比例、建設標准以及建成後移交或者回購等事項,並以合同方式約定。
第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並根據本市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
第十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嚴格執行《住宅建築規范》等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准,採取競標方式優選規劃設計方案,做到在較小的套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第十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向買受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承擔保修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關住房質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應在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經濟適用住房的施工和監理,應當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具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
第二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可採取招標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也可以在社區居委會等機構的指導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區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業服務。
第四章 價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發改(物價)部門會同規劃建設等部門,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第二十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布。發改(物價)部門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發改(物價)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 發改(物價)、審計等部門要加強成本監審,全面掌握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及利潤變動情況,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做到質價相符。
第二十五條 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由發改(物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並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標准由發改(物價)、規劃建設、財政等部門制定,並報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按政府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具體辦法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區城市居民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四)申購人必須是已婚居民、或年齡在規定年齡以上的單身居民。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居民會受理、街道辦事處初審(公示)、市經濟適用住房聯審小組聯審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受理及初審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所需材料。
(二)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各居委會材料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公示無異議後的申請材料報送民政部門;
(三)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規劃建設部門;
(四)規劃建設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在30日內,會同市房改、財政、民政、總工會、殘聯、公安、監察、信訪等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的情況進行聯審。
經聯審,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符合規定條件的,由規劃建設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第三十一條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規劃建設部門統一組織搖號、選房,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准購證、貨幣補貼憑證。
第三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准購證或貨幣補貼憑證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第三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房家庭因離婚等原因發生房屋產權分割的,需持有效的分割協議,在經規劃建設部門核准後,允許辦理過戶手續,過戶後房產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並在產權證中注記相關內容。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須按規定補交購房合同中載明的價格差,方可辦理交易手續,按該同地段商品房認定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不再重復補交。享受購房貨幣補貼的家庭,上市交易前由規劃建設部門收回全部補貼資金,所收回的補貼資金劃入住房保障資金專用帳戶。
經濟適用住房遇到拆遷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凡已享受過房改購房、解困房、安居房等優惠政策且相應住房建築面積達到一定標準的家庭和已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購經濟適用住房。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第三十六條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出借和其他經營。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 規劃建設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員、房屋的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第三十八條 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發改(物價)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三十九條 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由規劃建設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實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後,原則上不再單獨審批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特殊情況由市人民政府專項審批。
第四十三條 規劃建設部門會同發改(物價)、監察、房改、民政、財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規劃建設部門會同發改(物價)、監察、房改、民政、財政、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下發後,原已核准但尚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的,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開展經濟適用住房搖號、發證、選房等工作,由此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登報公告、公示、場地租賃、軟體開發等),由市財政專款撥付。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04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平湖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辦法》(平政發〔2004〕165號)和2007年8月5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平湖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辦法》(平政發〔2007〕118號)同時廢止。
主題詞:城鄉建設 房屋 管理 辦法 通知
http://www.pinghu.gov.cn/docs/zwgk_zcwj/2008-10-23/1230602861406.html
⑺ 浙江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
六個月以內(含)5.60%。
六個月至一年(含)6.00%。一至三年(含)6.15%。三至五年(含)6.40%。五年以上6.55%。
商業貸款利率是銀行發放企業貸款時收取的利率。例如,對企業發放貸款的利率。從2005年3月17日起,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改按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上限放開,實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為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
⑻ 2020住房商業貸款利率
目前各銀行商業貸款利率由央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得到,浮動范圍在0.5到2個百分點,央行貸款基準利率是: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是4.35%。貸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是4.75%。貸款五年以上,利率是4.9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⑼ 2022年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是多少
短期貸款:
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4.35
中長期貸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利率:4.90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利率:3.25
(9)平湖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擴展閱讀:
住房商業貸款是銀行用其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性貸款。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抵押貸款是商業性貸款中的一種貸款方式)。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是我國公民因購買商品房而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貸款,有關銀行規定,凡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的,即可申請貸款品種:一是參加住房儲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貸款銀行有約定,由房地產擔保企業為居民購房貸款向銀行提供提保。
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又稱為等額法。其特點是每月還款的本息和一樣,容易做出預算,初期還款壓力減小,但還款初期利息占每月還款的大部分,還款中本金比重逐步增加,利息比重逐步減少,從而達到相對的平衡。此種還款方式所還的利息高,但前期還款壓力不大。
等額本金還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還款額也逐月遞減,因此又稱遞減法。其特點是每月歸還本金一樣,利息則按貸款本金金額逐日計算,前期償還款項較大,每月還款額逐漸減少。此種還款方式所還的利息低,但前期還款壓力大。
按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三種。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作保證而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而發放的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1.保證貸款,系指由借款人提供經本公司認可的保證人,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由保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系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並經本公司認可而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系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並經本公司認可而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系指本公司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而發放的貸款。
貸款期限:財務公司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貼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到單據到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