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哪些條件
一、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
二、貸款程序
1、提出申請。借款人憑身份證就近到中心各相應營業網點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填寫好後同時提交所需有效證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
2、簽訂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貸款後,借款人與中心委託的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並到住房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3、劃撥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帳戶。
三、放款條件
1.借款人仍須正常繳存公積金。
2.借款人所購住房主體結構必須封頂。
四、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article_/.html
Ⅱ 南寧公積金貸款有6大變化 市民更易貸到60萬
8月1日起,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住房貸款政策有較大調整
市民更易貸到60萬元最高額度
7月29日,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中心」),《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執行兩年多後,根據目前的新形勢,經上級部門批准,部分內容將從8月1日起調整。
調整的條款及內容
申請貸款最高額度條件放寬
調整前:單身職工在區直中心月繳存達到1500元(含)以上的,額度放寬至50萬元;已婚職工雙方均在區直中心繳交,且月繳存之和達到2000元(含)以上的,額度放寬到60萬元。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均適用常規額度40萬元。
調整後: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已結清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暫不發放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稱,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的條件也有變化。以前,申請貸款前借款人單位和個人須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申請貸款時須正常連續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但調整後,申請人還必須滿足新的條件,即當前公積金繳存狀態為正常繳存,且至少繳存至貸款申請日之前3個月內。
延長一手住房貸款申請時間
調整前: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生效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調整後: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生效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未付清房款並經出售方同意的,申請時間可再延長一年。
對申請人還款年齡提出具體要求
調整前:借款人最終還款年齡最長可延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調整後:同上,但男性不能超過65歲,女性不能超過60歲。貸款抵押房產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貸款期限應低於30年,已使用年限從該抵押房產建成當年起按年計算。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增加
區直中心可根據資金存量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商轉公貸款,區直中心個貸率超過75%時可以暫停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商轉公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商轉公貸款的房產應為南寧市轄區內的房產;(二)商轉公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是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或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作為共有人的配偶,並且是在本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三)商轉公貸款的申請人婚姻狀況已發生變化的,應提供房產合法權屬的相關證明。(四)原商業貸款房產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新增的條款及內容
異地貸款與北部灣 同城化貸款有差異
異地貸款是指在廣西區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中直、區直單位職工,因來南寧所轄七個城區內購置自住住房時向區直中心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異地貸款的最高額度為40萬元。區直中心個貸率超過75%時暫停受理異地貸款。北部灣同城化貸款是指在北部灣經濟區內(本中心、北海、防城港、欽州)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區直及中直單位職工,在北部灣經濟區內四個城市購房時向區直中心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案例:趙先生在百色某中直單位工作,他想在南寧購買一套商品房,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他發現欽州分公司的同事可以申請到60萬元貸款,而他只能申請40萬元,這是為何呢?盧釗稱,異地貸款和四城化政策雖然已經實施,但這是首次將其寫入《辦法》。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市民會搞不清異地貸款和四城化的差別。北海、防城港、欽州和南寧四個城市執行的是同城化貸款政策,視為同一個城市,政策要比廣西其他地市異地貸款更加寬松一些。因此,趙先生貸款比同事所能申請的額度要低。另外,盧釗提醒道,不管是異地還是北部灣四城貸款,當區直中心個貸率超過75%時,都會暫停受理,將優先保障本地繳存職工的貸款需要。
對騙貸行為將採取懲處措施
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取消該職工家庭3年內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者貸款資格。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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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南寧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簡介
伴隨著人們人活水平的不斷進步,社會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完善,那麼住房公積金也就成為了人們的關注熱點,而公積金中有很多的問題就是我們一些公民由於事先沒有進行好徹底的了解,然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不僅給自己在這些方面造成了麻煩,還讓相關的單位運行出現問題,鑒於此狀況,小編就為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情況,供廣大的南寧職工查閱.
一、關於住房機構的簡介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南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展而來的。2003年,根據有關規定,南寧市進行機構調整,便將這里改為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一家獨立的單位,隸屬其市政府管轄,並且不進行市場盈利。主要負責南寧轄區內的住房公積金的統一管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設很多科室,各縣管理部都有中心的派出機構。而中心對這里進行統一管理。
二、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責
1、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整理、編制還有其使用計劃;
2、還要記錄南寧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存取、使用等狀況;
3、計算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整體狀況;
4、審閱、批准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情況;
5、時刻注意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還和保值情況;
6、南寧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整理和公積金使用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
7、舉辦南寧住房管理委員會下達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設置
南寧市根據法律進行《關於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以及《關於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批復》的會議精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設很多科室,各部門都有其具體的職能。
南寧住房管理中心的大體情況就是這樣的,這個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是擁有法律保障的,也是必須在法律的監督下行使職權,南寧的公民在繳存,提取公積金的時候,一定要先對這樣一個公積金機構進行很好的了解,這樣對大家來講,就可以做到有條不紊。
Ⅳ 在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貸款需要什麼材料謝謝!
這是區直官網上的貸款指南。
在區直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提供經濟收入證明材料。但不在區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仍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及經濟收入證明材料以供調查核實。
個人回答,僅供參考
Ⅳ 南寧發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首套房貸最高額度70萬元
觀點地產網訊: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貸款管理辦法》中,出現了幾大新變化,還調整了貸款對象范圍,戶籍地、繳存地都在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內符合規定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可以申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實施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
對貸款額度計算進行精細化調整,調整後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將與繳存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長掛鉤,實現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的精準匹配,以更好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每筆公積金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限額標准:不得高於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乘以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所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不得高於房屋總價扣除首付款金額後剩餘的價款;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新政明確,不再單獨區分描述貸款次數與房屋套數,統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區分適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范圍更為清晰,取消了對房屋面積的限制。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Ⅵ 南寧: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住房價值30%
觀點網訊:2月18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中指,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2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8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3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70%。
此外,該《實施細則》與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相比的主要變化有:取消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實行的貸款政策下,每一筆貸款的最低月還款額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請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擔的月還款額也就越大,相應的貸款年限就要縮減,還款壓力較大。《貸款實施細則》中取消了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有利於借款申請人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選擇適合的貸款年限,降低了還款壓力。
其次,放寬再交易住房及商轉公貸款對房齡的限制條件。申請再交易自住住房貸款或商轉公貸款的,所購住房房齡不能超過30年。自住住房的房齡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的竣工時間或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原始檔案顯示的登記時間為依據。
完善部分貸後變更事項。在還款期間內,經借款人申請,南寧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可以對原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約定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主要內容包括還款賬戶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變更、抵押人變更、擔保人變更、聯系信息變更和其他變更。
通過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公積金貸款可實現(預)抵押辦結即可放款。
Ⅶ 商轉公積金貸上邕e做什麼
商轉公積金貸上邕E是要查詢是否符合商轉公積金貸的資格。
邕E可以查詢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可以看到本人公積金等其他條件都具備,以及是否可以使用該不動產登記證明辦理商業貸款轉換公積金貸款。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南寧中心)下發《關於開展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順位抵押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9年12月30日起,在南寧中心繳存公積金的市民,如果想把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不用籌資還清商業貸款了,可通過辦理第二順位抵押登記手續,就可以將公積金貸款資金轉入商業貸款賬戶,用於結清商貸。但該新政目前在管理中心六縣管理部、鐵路分中心暫不執行。
商轉公積金貸注意事項:
且對於貸款額度、年限、利率等,根據通知,「商轉公」的貸款額度、年限、利率參照管理中心對於公積金貸款的規定,且同時符合兩大要求:貸款額度不高於商貸的貸款本金余額,貸款年限不高於商貸的剩餘貸款年限。
Ⅷ 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南寧需要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簡介》第一條 貸款條件
一、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四、購買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20%;購買棚戶區、危舊房改住房(僅限還建戶購買還建房)申請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50%。
(8)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擴展閱讀: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貸款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管委會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和繳交情況,確定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購房首付款比例,並向社會公布。
Ⅸ 南寧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南寧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
一、南寧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1、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南寧公積金貸款要求是:
1、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一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不超過兩個月;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南寧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南寧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個人身份證;
2、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預付款收據或購房發票(辦理時限為一年內);
4、屬購買單位騰空房、已竣工集資房的:提供《南寧市出售國有住房核定產權通知書》或《南寧市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辦理時限為一年內),南寧市區以外的,提供轄區房改部門出具的有關出售國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的相關件;
5、屬在建集資建房、市場運作建房的:提供購房協議和集資或市場運作建房批文。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