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男方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㈡ 婚後沒多久買了房子的,男方用婚前的積蓄貸款買的,女方沒有出一分錢,貸款也沒出資,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離婚了女生也有份啊,結婚之後夫妻雙方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男方用他的收入還貸款,就意味著用了雙方共同財產來還貸,離婚以後女方也可以劃分房子。
㈢ 結婚後男方貸款出資買房,女方沒有出一分錢,如果離婚女方有分配權嗎
一、結婚後男方貸款買房,女方沒有付出經濟賬單,如果離婚女方擁有居住權。
結婚就是兩人愛情到了期,需要姻緣撮合生活人生的現實陪伴,公開婚姻里年輕到老的漫長時光,衣食住行全是兩人經濟世界的消費方式。
男方比較有錢,可以貸款買房,這也是婚姻幸運的經濟世界,不需要女方投資的房產也是男方投資的家產,這也是兩人願意各自為政,擇選了經濟條件而消費彼此滿意的生活人生。
相愛相守就是不介意誰誰花錢多少,誰有錢誰多花,誰沒有錢誰少花,這也是家庭交往世界的魅力專屬。
好聚好散從來後會有期,結婚幾年卻有不一樣的分配權。
㈣ 男方按揭買房,之後全款寫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分
男方按揭買房之後全款寫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分?如果男方買房的時候,最後全款是雙方出的錢,即使寫了女方的名字,財產也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男女雙方都有份。
㈤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房子怎麼分配 法院會怎麼判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如果有證據,房子還是可以分配給男方的 。
㈥ 婚內男方出錢貸款買房,離婚後貸款男方償還,房跟女方是否有關系
離婚時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綜合建議:在結婚後貸款買房,則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買房,離婚後貸款由男方償還只是離婚協議中的一種約定,房產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產也可以由夫妻雙方約定婚前或者婚內取得的財產單獨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痙蚱薷鋈瞬撇肯鋁脅撇蚱摶環降母鋈瞬撇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㈦ 離婚後男方買房寫的女方名字,這房以後屬於誰
屬於女方的財產但男方的出資按如下法條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㈧ 結婚時男方出資買房離婚後怎麼進行分配
1、結婚前由男方個人出資購買房產,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並還清貸款或全款購買,將視為男方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資買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記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後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在房屋的權屬上,仍舊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男方對女方進行補償。
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要分為兩部分:個人還貸的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此時,對於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個人償還的增值部分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結婚為目的,男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男方明確表示歸女方個人所有,離婚時對該房屋一般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婚前一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婚前購房,雙方都有出資,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夠證明是雙方為了結婚而共同購置的房產,就算是沒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決時也會視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離婚時男方否認買房時女方出資,女方也沒有證據證明出過錢,且無法證明出資款不是贈與男方,這種房產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6、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買房,婚後增加另一方為房產產權的共有人,應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㈨ 男方貸款買房,女方拿40萬幫忙還,離婚後錢能拿回來了嗎
您好,這個要分多種情況來進行分析:
1、男方買房指的是什麼?是給他的家人買房,比如說父母買房嗎?如果是給他的家人買房,那麼很有可能法院會判定這筆錢是借給了他的家人,最後只會讓他把這筆錢還給你們,然後這筆錢你們再進行評分,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最後你自己只能拿到20萬元。
如果買的房寫的是男方的名字,而這個時候你們已經結婚,那麼這個房產還是屬於婚後房產,你是可以要求對這個房產進行平均分配的
2、買房的時候,你們是屬於結婚的狀態,還是屬於談戀愛的狀態?如果買房的時候你們還在談戀愛,那麼這筆錢也是最終有可能會判定為借款那麼法院會讓他把40萬歸還給你,也就是說你離婚的時候可以多拿到40萬。
如果買房的時候你們已經結婚,那麼你就有平分,這個房產的權利。
㈩ 女方付首付,男方還房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首付女方家裡付的,房子歸女方,扣掉首付,其餘可以一人一半,盡管婚後是男方還貸,但這也是雙方的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