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如您在山東省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當地公積金貸款中心確定,同時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積金存款余額的限制。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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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青島市最新買房限購政策
法律分析:青島市最新買房限購政策如下:在市區范圍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時規定,對在市區范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法律依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 一、在市區范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下同)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六區四市,下同)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市區范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二、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經利率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C. 青島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利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貸款期限在五年含以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3.25%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購買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80%,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D. 青島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執行住房套數差別化貸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期限,執行相應檔次的基準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現行的二次公積金貸款1.1倍利率規定。
法律依據:《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二)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本條中的還貸能力計算公式、賬戶余額倍數、最高貸款額度,由公積金中心擬訂,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後執行。《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根據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金額、還貸能力及其他相關條件並參照借款申請人的意願由公積金中心綜合確定,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高於抵押房產剩餘土地使用年限。《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E. 青島二套房政策
法律分析:青島市第二套房貸款利率規定為不低於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並且貸款首付款金額要超過60%。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F. 青島商貸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嗎
青島商貸不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首先要保證職工提取公積金需要,其次是職工貸款資金的需求,保持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水平至關重要。新政實施後,青島住房公積金放貸金額以及提取金額都將會大幅提高,資金使用率將有較大增長。綜合上述情況,青島暫時不會出台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相關政策。所以青島購房商業貸款不能轉為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1.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2.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3.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
G. 青島購房政策
法律分析:一、在市區范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下同)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六區四市,下同)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市區范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二、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三、經利率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H. 青島:購買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
6月15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青島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調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按照新政,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中指研究院青島分院研究主管郭曉鋒指出,青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較之前提高2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較之前提高14萬元。目前青島房地產市場仍處於深度調整中,市場信心有待提升。今年以來,青島相繼從限售、限購、公積金等多方面釋放寬松政策,以穩定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配合前期延長貸款年限、調整首付比例、放寬申請條件等公積金優化政策,此次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提高,持續利好剛需和改善購房需求,切實減輕購房者還款壓力。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今年6月3日發布的《我市適度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中顯示,青島住房限購區域由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調整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區域(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將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嶗山區王哥庄街道調出限購區域。
青島市住建局表示,這一調整有利於中心城區需求外溢,緩解中心城區房價上漲壓力,同時緩解非限購區域房價下行壓力,保持和促進全市房價總體穩定。
上述政策還提出,優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條件。為吸引外地居民特別是各類人才來青安居樂業,增強城市競爭力,同時繼續抑制投資炒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仍限購1套住房,但將購房條件由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調整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能提供在本市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及,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後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內再購買1套住房。
I.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多少
6月15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各處、室:
為進一步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內容如下: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