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還房貸房子算誰的
您好,房產歸屬需要考慮多種因素,比如買房的時間,登記在誰名下,使用錢款的性質等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下列幾種情形供您參考:
1. 一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其一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實踐中房子會被認定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如果雙方沒有另外約定的話,另一方只能獲得兩人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剩餘的尚未償還的部分不作為夫妻離婚時分割的對象,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
2. 一方婚後使用了其個人財產付首付款,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僅登記在其一人名下時,如果TA的個人財產沒有和夫妻共同財產發生混同,一般情況下也是認定為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以及相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對此主張分割;
3. 一方婚後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支付首付款,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登記在雙方名下時,為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時,如未明確約定為夫妻一方所有,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分割問題較為復雜,以上答案僅供參考,如有需要,可以提供詳細的情況,我們會為您提供進一步的專業解答。
⑵ 夫妻共同還貸房產離婚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房子處理方法
1.關於婚後共同償債的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2.關於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的認定。
婚後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行為,應視為兩人將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另一方婚前個人債務,所以有權索要已共同還款額的一半。
3.關於房屋增值部分的所有權歸屬。
離婚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法院可將房屋判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但其應根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配偶進行補償。
資料擴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婚前首付婚後貸款是法律上共同還款人,房產證是誰的名子
如果說婚後貸款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是共同的還款人,那麼房產證上應該是寫兩個人的名字,要看你們兩個人的協商情況,如果說。兩個人。有一方覺得沒有什麼關系,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主要看兩個人的情況吧,不一定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⑷ 貸款共簽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共簽人需要承擔責任就是共同還款人。
與借款人一起共同承擔還款的責任。比如說貸款人沒有還款,那麼貸款共簽人就要承擔起還款的責任。一般來說,婚後夫妻貸款買車或買房,雙方一同簽字,除了主貸人之外,另一人就是貸款共簽人。貸款共簽人和貸款擔保人不同,當借款人沒有還款銀行會向簽字的雙方同時進行追債。
借款擔保人要承擔在債務人逾期不還款的時候替債務人還款的保證責任。根據擔保類型不同,承擔情況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如果是般擔保的,則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拒接承擔保證責任。
2、如果是連帶擔保的,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不需要主合同經過審判或者仲裁後,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⑸ 婚後共同還款房貸,離婚的時候分割共同還款嗎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⑹ 婚後一方償還貸款夫妻共同還貸買房怎麼辦
一方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後房子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協商分配,協商不成,且該房屋登記於首付款一方名下的,則判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且由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⑺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⑻ 一個人貸款買房子結婚,結婚以後,貸款可不可以,夫妻兩個人一起還貸款
這個很正常,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因為自己的經濟條件不允許,貸款買房,沒問題
如果兩個人結婚了,那就是一個家庭,作為家庭的一份子,有責任和義務一起承擔生活中的困難與快樂,所以一起還款本就是無可厚非的事情,況且,對方在結婚之前應該了解你本身的經濟狀況,既然選擇了接受,就該風雨兼程,至於誰多付出一點,少付出一點,都是看能力,量力而行,共同努力,家庭自然就會幸福美滿,所以,你沒必要把這個問題上升到道德層次來衡量,更不必因此耿耿於懷。
相信一起努力生活會越來越好,加油吧!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