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房離婚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分配,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3. 婚後男方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答:男方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配,首先需要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通常情況下,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綜合多種因素進行判斷,主要幾點因素為:是否存在協議、是否在夫妻存續期間購買,登記情況,出資情況等,如婚後登記在一方名下,但系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購買的,房產雖登記在一人名下,但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後購買的房屋無論是全款或貸款購買,但出資均由登記一方的父母進行出資的,則有可能認定為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
因此,婚後男方貸款購買的房屋經綜合所有因素判斷為夫妻共同財產後,才涉及如何分配的問題。
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在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般的原則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權,另一方獲得折價款。針對具體的折價款計算,法院首先確定房屋的現值,雙方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評估。確定房屋現價值後,法院會確定分割的比例,按照現價值減去剩餘貸款後,按照分割比例計算折價款。影響房屋分割比例的主要因素如下:婚姻存續期間的長短、出資情況、婚姻過錯、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女方、對家庭有重大貢獻的一方等。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4.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2、但是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的房產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6. 貸款買房離婚歸誰
法律分析:根據出資情況以及房本署名情況不同。在婚前一人出資大的情況下1)婚前取得房屋產權證,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房屋屬個人財產。2)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取得房本,房屋落在自己名下,房屋屬個人財產。3)婚前已付首付,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通常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人個人債務。房屋落在對方名下,無特殊情況多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房屋落在雙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平分。雙方出資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狀況,一律平分。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1)如果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 以結婚後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2)如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不確定,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婚後買房的,一人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個人財產的轉化,算是個人財產。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共有。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或是對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財產,實際算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屋產權。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夫妻共同財產。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落戶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視為未成年子女財產,有撫養方暫時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婚後貸款離婚分配如下:1、若該筆貸款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2、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和對債務的約定或規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歸誰
法律分析:當今社會,結婚買房已成了標配。但是婚後貸款買的房子歸誰,還要視實際情況來定。在婚姻期間,即使是一方出資購買,如夫妻雙方沒做出明確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房子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但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那夫妻按該房子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如由一方父母全款購買,且指定贈與個人,屬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若房子是由張某與李某的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除他們之間有約定的外,應認定為張某與李某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未登記產權的一方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出資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