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公被銀行起訴了.還能離婚嗎
按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2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就離婚事宜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直接帶上相關材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如果是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一方要求離婚的,那麼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准備好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身份證。
Ⅱ 老公貸的款~老公在看守所~銀行催還款~要求我和我老公離婚合法嗎
離婚當然是合法的,但是這個貸款有可能會要求你來還,因為要看貸款的用途,如果他貸款的用途是用於家庭共同的開支,所以你就要幫他還還有如果你知道他貸款,你同意他去貸款的,你也要還,如果你不想還這個錢,你就要證明這個錢是她個人帶的,你不知道,還有就是它是用於個人開支,而不是用於家庭開支,只要你能證明這兩點,你就不需要還這個貸款
Ⅲ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夫妻銀行有貸款能離婚,雙方自願且能處理財產分割等問題時可以到民政部門登記離婚,一方不想離婚等的情形可以起訴離婚。也就是說有無貸款與是否辦理離婚手續沒有必然聯系。但離婚的時候,需要處理好銀行借貸等的債務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Ⅳ 我老公欠銀行錢被起訴我不想離婚。他反過來起訴我我有什麼辦法
你老公欠銀行的錢,你如果不離婚的話那麼這個欠款就要由你和你老公一起還,你要是和你老公離婚了你就不用還錢了,所有的債務都要由你老公一個人自己來償還,這樣就與你沒有任何關系了,不然的話你老公欠銀行的錢款就要你們夫妻一起來共同承擔。
Ⅳ 老公向銀行貸款老婆也簽字了,現在要離婚怎麼離
首先對於銀行的貸款,他是用於和他朋友開公司,不能證明該貸款並是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對方個人債務,你無需承擔。但是你最好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公司章程、你丈夫貸款用於公司的銀行轉賬記錄等其他證據。
夫妻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和他有夫妻財產協議,或者你有證據能夠證明他拿走的這筆錢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且還要提供證明證明他確實是從你手上拿走7W多,當然了58000的借條也可以作為證據。但是你和他有財產協議嗎?你有證據證明這錢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嗎?沒有的話恐怕難以主張返還。
Ⅵ 我起訴與老公離婚了,但是銀行有貸款我也得需要還嗎
起訴與老公離婚,老公有銀行有貸款,是否需要老婆償還,取決於老婆是否知道這筆貸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
如果知道貸款,這筆貸款也是用於家庭生活,即使離婚,這筆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都應當由夫妻兩個人共同償還。
如果不知道,貸款也不是用於家庭生活,無論是否離婚,老婆都不應當償還的。
Ⅶ 起訴離婚銀行貸款應該怎麼判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簽訂時,夫妻是連帶的債務人,根據離婚判決,一方享有房產,承擔借款債務,但該財產問題的判決只對夫妻二人有效。盡管離婚判決處理了夫妻間的財產關系,但銀行與兩個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另外一個法律關系。離婚判決生效後,二人仍需對銀行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Ⅷ 老公因債務問題被銀行起訴了,起訴期間可以離婚嗎
說到離婚,現在已經是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的現象了。而且近年來,根據不完全統計,離婚的概率在頻繁升高,甚至自己超過了結婚的概率。這種種情況表明,對於中國越來越開放的社會,人們的思想變得更加前衛,也更加勇敢,敢愛敢恨,勇於表現自己。但是,離婚是一件比較復雜的事情,中間有很多手續,而且如果發生了某些意外的話,也可能會影響到離婚。於是有網友就問了自己疑惑的問題:老公因債務問題被銀行起訴了,起訴期間可以離婚嗎?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給予答復,希望能夠幫助到對此有疑問的人。
對於以上我的說法,你有什麼好的意見或者建議呢?如果有的話,歡迎留下你的寶貴評論。
Ⅸ 老公欠銀行錢,可還不了,銀行要起訴,怎麼辦有什麼後果,會牽連到我嗎
牽連是否視情況而定。不是所有的債務都需要雙方共同分擔,需要分清欠款的性質,如果欠款是老公的個人債務,即便老公被起訴,也不會損害老婆的個人利益,此時是無須擔心的。如果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雙方需要共同承擔,借款產生後,即便雙方通過婚內財產協議或者離婚協議,將債務約定由老公一人償還,並將財產約定歸老婆所有,那麼這種行為也會因為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可行撤銷權的。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1、雙方共同借款,2、一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產生的借款,3、因共同經營所借款項。
個人債務包括:
1、一方的婚前借款,且未用於婚內共同生活的;2、婚內所借但金額較大且未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的。
在此,律師提醒您,老婆為了避免損失,可在結婚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直接約定共債共簽,否則,男方的借款就屬於其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