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貸款,婚後續貸,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
這種情況的債務屬性判斷,就是婚前貸款屬於婚前債務,婚後續貸的,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2. 男方婚前貸款婚後續貸需要女方簽字嗎
這樣是為了讓女方認可男方在銀行的貸款行為。這樣的話,這個貸款就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了,以後夫妻雙方都有清償債務的義務。
3. 婚前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如果是婚前債務的話,那麼夫妻一方是沒有必要進行傳喚的,如果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將雙方共同的財產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對方進行償還,也沒有這個必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款離婚了房子怎麼分
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婚後男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於他個人的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2、如果是用婚後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後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婚後還貸的部分;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 一方在婚前貸款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產權原則上應當判給購房人,但是應給對方補償。補償原則:婚後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應當平均分割。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按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平均分割的同時,適當考慮購房人婚前出資部分的利益。
婚後購房人以個人收入還貸,同樣視為共同還貸。但是,婚後購房人以婚前個人存款還貸的,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6. 婚前欠貨款婚後續貸要承擔
婚後續貸仍然由貸款人承擔。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後仍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這里的所說的「婚前財產」也概括包含了婚前債務,意味著一方的婚前債務也應由該方承擔。
婚前個人債務由債務方承擔清償責任,是與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相對應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以下簡稱《解釋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此時債權人是有權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