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有產權房可以用父親的名額兒子貸款嗎
這個是可以的。其實,用父母的名義貸款,子女還款,有一個專業術語,叫做「接力貸」。這種貸款方式一直都有,買房者用父母的名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的名字,以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主貸人,子女作為他們的共同還款人(或叫擔保人)向銀行申請房貸。如果子女已婚,其配偶也作為共同還款人。
接力貸,簡單來說,就是「父貸子還」。這看起來很完美。尤其對那些無購房名額或者無貸款額度的子女來說,利用父母「清白」的身份購房、貸款,似乎是繼「假離婚」之後唯一的「好橋」了。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接力貸」也有諸多限制。
一、有年齡要求,一般不超過65周歲。父母的年齡不能太大,否則已經失去做貸款人的資格。
二、最多隻能貸五成。無論借款人有沒有房子,只要是「接力貸」,全都當做已有一套房子執行。假如父母已經有過貸款記錄(在異地的也算),則首付七成。
三、貸款年限與父母年齡沒關系。可以貸款年限的計算方法如下:
1.貸款年限+樓齡不大於50年。
2.貸款年限+共同借款人年齡不大於70年。
從這兩個公式來看,貸款年限多少,樓齡的決定因素更大。
四、不是所有的銀行都能做「接力貸」。這里還需要特別提醒:由於信貸政策變化大,目前廣州並非所有的銀行都會承接「接力貸」業務。所以,假如你真的決定要去「坑媽坑爹」看看選擇哪一家銀行為好,並且盡量預留一定的靈活預算空間,以防政策可能發生變動。
2. 深圳擬出公積金新規:限制交易和共有產權類住房可申請貸款
4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和《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此次徵求意見將於5月15日截止。
住房消費情形和提取額度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中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並以該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不予受理。
《規定》中指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六十五,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職工屬於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基本保障對象,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台或者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以下稱租賃平台)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基本保障對象,按照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確定。職工按照本款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辦理時間由公積金中心另行通知。
《規定》中提到,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過月實際還貸額;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職工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員應當是前款規定中應償還貸款本息住房的權利人。
違規提取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根據《規定》,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本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證明材料。未如實申報信息或者提交證明材料的,公積金中心可以將其信息作為不良記錄錄入住房公積金監管檔案(系統),並將記錄提交人民銀行納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規定》提到,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退回所提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在確認違規提取行為之日起3年內不予受理該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將其信息列入嚴重失信行為,依法將信息報送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並向其所在單位通報或在公積金網站公示。
《規定》指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公積金中心督促或者執法後單位補繳違規期間住房公積金的,在職工個人部分住房公積金補繳完成前,單位為職工補繳的該部分住房公積金不予提取。
限制交易類和共有產權類住房可申請公貸
《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職工所購住房存在按照本市住房政策、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執行一定年限限制轉讓、限於向特定對象轉讓等限制交易情形的,在該住房可以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可以按照《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商轉公貸款。
《通知》提到,職工所購住房屬於按照本市住房政策執行共有產權要求的,可以按照《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商轉公貸款。
職工申請變更該貸款所購住房權利人的,應先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商轉公貸款予以結清。
規范拆遷和回遷住房公貸申請
《通知》指出,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等涉及拆遷住房,存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但需要注銷抵押權的,在該筆住房公積金貸款追加足額抵押擔保的前提下,公積金中心可以支持辦理該住房的抵押權注銷。
《通知》提到,職工就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等涉及的回遷住房新購買面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該項目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要求的擔保前提下,公積金中心可以受理其申請,根據項目開發單位出具的相關材料要件認定新增住房面積的購買行為,以增購回遷住房面積的價款作為購房總價,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等政策,計算可貸額度。
《通知》指出,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期房),在該住房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手續,且該住房所在項目開發單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至該新建商品房(期房)辦理完成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止的,可予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通知》還明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商轉公貸款)應採用抵押方式進行擔保。《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公積金貸款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質押人可以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的規定不再執行。
3. 廣州南沙:共有產權住房可貸款
10月24日,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政府官網正式發布《廣州南沙新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按照擬實際出資額占所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評估價格的比例確定,原則上購房人產權份額應超過50%,但不得高於80%。共有產權住房可以貸款,不同的家庭根據自己的支付能力確定,所佔產權份額可以不同。
在購房人自核准產權登記之日起滿8年的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可按有關規定向南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交上市流轉申請,通過申請後,按購買時的價格補繳政府持有份額的價款。
同時,《實施細則》規定,購房人還貸違約,受委託的南沙區屬國有企業將按購房合同約定對購房人份額進行回購。若購房人轉租,南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將追繳其非法所得,甚至責令其騰退住房。《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5日止。
廣州市南沙區政府曾於2018年11月發布廣州市首個共有產權住房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即《廣州南沙新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暫行)》,並於同年選定了南沙城投公司的首築花園作為區內首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項目。此次,《實施細則》由南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草擬,是作為已頒布的《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
一房一價
《實施細則》所稱的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有關標准開發建設,向符合條件人群提供,銷售均價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並限定使用和處置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住房。
《實施細則》規定,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以第三方獨立專業評估機構根據房源推出時點的市場情況進行評估,按照低於銷售時點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原則,綜合房屋的樓層、朝向、面積、景觀等因素設定「一房一價」,並在銷售前按程序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剩餘房源再次銷售時,需要根據銷售時點的市場價格情況重新確定銷售價格。
《實施細則》對產權份額進行了說明,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是按照擬實際出資額(含抵押貸款本金部分)占所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評估價格的比例確定,原則上購房人產權份額應超過50%,但不得高於80%。這一比例應該在簽訂認購書時就要定下來,也就是說,同一個樓盤,不同的家庭所佔產權份額可以是不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支付能力確定購買的產權份額。共有產權房的政府產權份額是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作為代持機構持有。
《實施細則》明確,購房人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貸款等購房貸款。貸款機構、開發建設單位、購房人和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4方簽訂房產按揭合同,貸款機構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抵押份額房款,購房人按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還貸。
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向按揭銀行作出回購承諾,當出現購房人還貸違約,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將按購房合同約定對購房人份額進行回購,繼而向銀行履行相應還款義務。
上市流轉申請通過後,按購買時的價格補繳政府持有份額的價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廣州市南沙區,共有產權住房上市流轉的限制時間有兩個。
第一條時間線是5年。在購房人自核准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5年的,不允許上市退出,由於種種原因確實需要退出或者被騰退的,由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回購購房人的產權份額。在購房人自核准產權登記之日起滿5年但未滿8年的,可以採用內循環的方式(即轉讓給其他同樣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實現流轉退出,保留共有產權住房的性質。
第二條時間線是8年,在購房人自核准產權登記之日起滿8年的,購房人可以採用外循環的方式,按《實施細則》外循環流轉有關規定,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交上市申請,改變住房原本的共有產權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實施細則》明確,購房人需先獲得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作出的不予優先購買的書面決定後,方可與新購房人協商一致簽訂合同。二者需在期限內一次性向指定的賬戶繳納政府產權份額價款。
補繳價款=申請購買政府產權份額時點房源項目交易價格×住房建築面積×政府產權份額。
價款繳清後,轉讓人和受讓人持已繳清政府產權份額價款的書面證明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並將共有產權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
如果購房人轉讓的價格明顯偏低(低於同類住房市場價格80%),則受委託的區屬國有企業將行使優先購買權,按所報轉讓價格購買原購房人的產權份額。
房產中介不得代理共有產權住房出售出租等業務
《實施細則》明確,南沙區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分為兩類,「對象一」即面向該區城鎮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對象二」即面向區域內重點發展領域緊缺型人才、港澳青年供應的共有產權人才住房。
緊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在申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
身份證明材料方面,緊缺型人才需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現場核驗原件),港澳青年則需提供申請人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現場核驗原件);同時,緊缺型人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供學歷與學位證明、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明文件、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的一項材料,而港澳青年僅需提供學位證明即可;此外,緊缺型人才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相關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以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而港澳青年需提供在本區內有效的工作/學習/居留證明材料。
《實施細則》規定,購房人違反約定私自出租房屋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責令其停止出租行為,並追繳歸屬非法所得;違規破壞性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損壞,影響自身及鄰里住用安全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責令其出資修繕房屋,恢復使用條件,確保住用安全,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拒不改正,或改正措施不得力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可責令其騰退住房,禁止其10年內再次申請本區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違規代理共有產權住房出售、出租等業務。違規開展業務的,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令限期改正,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備案資格,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 共有產權住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1、對於個人購房者而言,共有產權房意味意味著可以付出比商品房更低的購房成本和首付。
2、據了解,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3、只要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且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的信用,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就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 北京共有產權住房能做貸款嗎
條件符合就可以,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6. 共有產權房115平米能貸款120萬嗎
可以貸款120萬。
公積金最高可以貸款120萬,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可以貸款,而且貸款享受與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即商貸最低30%,公積金貸款最低20%,自住房貸款的首付額度與商品住房相比,還是優勢明顯。
7. 房屋共有權人能否可以貸款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作為共有人,你們之間關於共有財產處分的約定,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對雙方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約定有效,並不能等同於約定後,你對該房屋僅個人具有物權,你還需到房產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產權證的變更。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你需到五一廣場的房屋產權證管理機構去辦理。他們可能要求辦理公證,這是程序上的要求。按揭貸款,涉及債務人的變更,應取得債權人同意,也就是銀行的同意。費用應該不會一樣的。
8. 共有產權房能辦抵押貸款嗎
共有產權房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關於共有產權房的抵押問題,根據《辦法》規定,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可依法將擁有的房屋產權份額用於抵押。其中,代持機構抵押融資只能專項用於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建設和運營管理。可見,共有產權房並沒有抵押方面的限制,只不過是購房者只能抵押其個人持有的份額。
根據《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這意味著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僅可以貸款,而且貸款享受與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此前自住房的首付標準是商貸低至30%;公積金貸款低至20%。雖然此前北京曾兩次出台樓市調控政策,規定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但這兩次新政的貸款規定中,都特別註明了「自主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共有產權住房的貸款明確將延續此前政策性住房的政策,那麼其首付也是商貸低至30%,公積金貸款低20%。
9. 房屋共有權人可以貸款嗎
房屋共有權人可以貸款。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共有權房產的一切權屬於每個共有人,共有權房產也是能用來抵押貸款的,不過有必定的條件限制。只有在取得另外的共有人的書面同意之後,取得同意的共有人就能將此房產用於抵押貸款了。能看出,想要用共有房產作抵押來貸款,需要共有權人全部同意才能,並且還要書面同意。
不過,在使用共有權房產抵押貸款時,若是以按份共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時,應以借錢方一切的份額來抵押貸款;若是以共同共有的房產設定抵押時,該房產為抵押物,如該抵押物需要變現時,那麼另外的共有人負有連帶責任。
所以,共有權房產也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不過,辦理流程要相較私人房產麻煩很多,因為,在辦理抵押前一定要經過每個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可。
10. 北京共有產權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購買北京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開發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組合貸。
共有產權房支持商貸、公積金貸、組合貸。共有產權房商貸首付最低30%,商品房(新房)最低為35%;除了首付之外,共有產權房收房前基本無其他費用;收房後的費用,基本為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取暖費以及面積補繳房款等。
法律依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一條 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