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離婚期間買車是否算共同財產
起訴離婚期間雙方的婚姻關系仍為解除,期間買的車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雙方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屬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或者如果一方是用個人的財產全款購買的車輛的,則車會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⑵ 婚後貸款買車離婚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車,如果沒有約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可以協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訴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 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⑶ 車貸妻子名下離婚後怎麼分配
您好,車貸在妻子名下的話,在離婚時夫妻倆可以自行協議該車輛歸屬以及貸款債務的歸屬。如果就此車輛的歸屬和貸款債務的分割達不成協議的話,您可以上法院起訴來解決該車輛歸屬以及貸款債務的分配問題。
婚後貸款買車,即使貸款是在妻子名下的,只要車子在婚姻存續期間是雙方共同購買的,這輛車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購買這輛車所涉及的貸款就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了,夫妻雙方也是需要共同還貸款的。
關於離婚後,這台車的歸屬問題的話,可以協議車子歸女方個人所有,沒有還清的債務歸女方個人的債務。女方給予男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如果協議不成的話,您起訴到法院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去判決財產的歸屬。大概率車子也會判給您,並且讓您給予給男方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⑷ 離婚期間貸款買車屬於共同債務嗎
一、離婚期間貸款買車屬於共同債務嗎
1、離婚期間貸款買車是否屬於共同債務,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貸款買的車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屬於共同債務;
(2)如果貸款買的車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不屬於共同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等。
⑸ 貸款買車離婚了貸款沒還完誰還
根據規定,婚後無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車,車輛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一般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也可走法律途徑讓司法機關判決。司法機關判決此類案件的習慣是以誰名義貸款就把車判給誰,另一方則要支付一半的車款。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車輛是在婚前貸款買的,登記本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現在很多男生為表忠誠,貸款買車會寫女朋友的名字然後自己還貸款,這種情況就相當於將車贈送給女方,所以車是女方的。
雙方分開之後,男方基本上不會再還車貸,如果女方也不還,那麼車輛就會被貸款機構走法律途徑查封拍賣,用拍賣所得抵償剩餘車款。
⑹ 起訴離婚期間買車算共同財產嗎
1.起訴離婚期間雙方的婚姻關系仍未解除,期間買的車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但是如果雙方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屬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
3.或者如果一方是用個人的財產全款購買的車輛的,則車會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⑺ 離婚期間貸款買車是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關鍵時間點要看是否是已經離婚。夫妻雙方如果是正在辦理離婚的期間里(不論是正在協商離婚協議的內容,還是訴訟離婚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的),只要民政部門還沒有頒發《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還沒有生效,兩人的夫妻關系就仍然沒有解除,雙方仍然是夫妻關系。在這個時候,雙方貸款購買的車輛用於共同生活,應當算作是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有的朋友認為,我們夫妻兩人沒有感情,並且是各保管各的錢,各用各的錢,為什麼還要一起償還這些債務。我又沒有使用過。法律只講普遍原則,不考慮你們的特殊性。在離婚前,離婚期間,貸款購買的汽車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夫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承擔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⑻ 夫妻雙方離婚貸款買車屬於共同債務嗎
離婚期間貸款買車不一定屬於共同債務,要看貸款買的車是否是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